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21:45:25 68 人看过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房地产抵押合同如何设立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抵押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以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第二十八条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二)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三)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四)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五)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房产抵押的必须进行抵押登记,否则不具备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向抵押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时应当提供相应的抵押合同副本、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是资格证明,以及相应房产证明等材料,还有就是抵押结束时,应当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房产抵押哪些情形是恶意抵押债务?
    房产恶意抵押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房产抵押需要哪些资料1、房产证;2、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3、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4、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6、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7、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8、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
    2023-08-01
    150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有什么情形
    (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乃物权,作为其标的物之房地产因自然灾害、公用征收等原因而灭失时,房地产抵押权自无法继续存在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因此,当房地产灭失时,如果有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则房地产抵押权及于该赔偿金、保险金或补偿金,房地产抵押权并不消灭。(二)因被担保的债权消灭而消灭依中国立法,抵押权相对于主债权,具有绝对的附从性。房地产抵押权与被担保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也消灭。被担保债权可因如下原因而消灭1、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全部之清偿;2、债务人对房地产抵押权人亦存在债权并符合抵销条件时,其债权相互抵销;3、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因继承、合并等而发生混同,房地产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成为一人;4、房地产抵押权人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三)因房地产抵押权实现而消灭如前所述,房地产抵押权实现是房地产抵押权担保功能实现的
    2024-01-03
    424人看过
  •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到底是怎样的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是:产证不齐全的房地产;无卖出声明的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所有人征信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违反银行规定和房产抵押规定的房地产。一、房屋买卖后多久可以再次买卖房屋买卖后只要拿到房产证,随时可以再次买卖,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不可买卖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房地产能转让与不能转让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1、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法人企业的。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3、收购或者合并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所有
    2023-06-25
    94人看过
  • 抵押权不成立的情形
    (一)无权擅抵行为。抵押人不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其所提供的抵押物必须是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否则,抵押行为就无效。如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为了向银行贷款,自己又无财产可供抵押,就采取欺瞒手段向他人借产权证书或价值高的物品设定抵押。这种无权擅抵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严重地侵害了财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抵押行为无效。(二)共产私抵行为。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全体共有人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使用、处分或支配。如果抵押人以共同共有的财产设定抵押权的,必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如以按份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权的,仅限于属抵押人所有的那部分财产。这是由于有的共有财产(如房地产、存款单)的产权证书、单据暂由某共有人保管,保管人若利用便利条件,以共有财产作抵押时,就会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以共同财产私自抵押的行为即无效。(三)一物多抵行为。抵押人以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
    2023-03-19
    410人看过
  • 设立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设立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
    一、设立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设立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1.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房地产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为避免抵押人将同一房地产分别抵押给不同的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在设立抵押时,就应当要求抵押人将房屋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一并抵押给抵押权人。2.设立抵押与发生债权同时进行。在发生债权的同时,就设立抵押权,避免发生债权在先,设立抵押在后,这样可以防止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被其他债权人认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的嫌疑。如果债权发生在前已经既成事实,债权人在设立抵押权时,应充分考察债务人是否有多个债权人,债权是否已经届满,若债务人将该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时,是否会导致债务人履行能力的丧失,等等。二、设立抵押权的方式有哪些设立抵押权的方式有以下几点: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折价的方
    2023-04-25
    283人看过
  • 不得设立质权的情形
    不得设立质权的情形是:财产是不动产,是法律规定不得质押的动产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动产质权设立要登记吗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权以交付为公示要件,因此动产质权不一定要登记,可以不用登记,但是出于保护质权人的权利不受侵害,可以选择登记。但是有些特殊情况: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
    2023-08-01
    127人看过
  •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哪些房屋不能抵押
    一、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八)行政机
    2023-02-24
    411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得抵押,为什么不得抵押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这些财产为什么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国有土地所有权可以处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由国家依法征用,征用后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
    2023-04-11
    65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有哪些形式?
    不动产抵押有如下几种方式:1、个人权利凭证作质押;2、个人住房再次抵押;3、个人保单质押贷款;4、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5、理财受益权质押贷款。根据相关规定不动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受理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登记,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当事人对抵押权顺位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办理登记。不动产抵押程序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借款合同(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2023-07-11
    344人看过
  • 开发商取得五证就可以抵押吗,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情形
    一、开发商取得五证就可以抵押吗开发商取得了五证的一般是可以办理首次抵押登记的,抵押的标的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建筑物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当事人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抵押财产不包括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前款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是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第七十六条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四)其他必要材料。二、房地产抵押消灭的情形(一)因抵押的房地产灭失且无替代物而消灭房地产抵押权乃物权,作为其标的物之房地产因自然灾害、公用征收等原因而灭失时,房地产抵押权自无法继续
    2024-01-23
    150人看过
  • 羁押不折抵刑期的情形有哪些
    最后宣判的处罚不是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的都不能用羁押的期限进行折刑期,因为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的情形是是由《刑法》明确规定的。《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
    2023-06-28
    99人看过
  • 有哪些情况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一、担保人怎么办理抵押房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二、民法典上的房产抵押权如何办理民法典规定,房产作为建筑物可以办理抵押。双方当事人或第三人需要签订抵押合同,
    2023-02-27
    383人看过
  • 预售商品房设置抵押的形式有哪些
    根据1997年我国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者可以以待建成在建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作抵押担保,购房者也可以对依法获准建造的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但从实践看来,预售商品房抵押存在三种形式:开发商设立的抵押;购房者设立的抵押;开发商和购房者设立的重复抵押。(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这时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的权利并非物权,而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如果预售方不能如期与抵押权人结清债务,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抵押权人特优先对房屋行使抵押权
    2023-06-18
    488人看过
  • 哪些财产是禁止设立抵押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下列财产禁止设立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权的抵押财产范围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
    2023-08-10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产抵押不得设立哪几种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3
      1、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包括房地产产权不明晰,有争议的,根据法律公告该房地产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该房地产用于医疗,教育等公共福利事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的房地产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何为房地产抵押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二、不得设定抵押的房产有哪些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2、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 不得设定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具体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1
      不得设定抵押的不动产有: 1、土地所有权。 2、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 哪些情形下会设立最高额抵押?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 房产抵押和房屋不得设定抵押法律依据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以下房产是不能够设定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房产; 2、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