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6:51:47 354 人看过

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

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2.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3.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一、证人不能出庭作证的规定

(一)法律依据

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有异议,且该书面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提供该书面证言的证人有必要出庭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二)法条分析

从上述法条中可以看出,证人不是必须出庭作证。证人必须出庭的情况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对于有争议的书面证言;

2、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

3、法院认为却有必要的;

二、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后果为:经过法院的通知,不出庭作证,人民法院强制其出庭。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会被训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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