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内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0:28:46 285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长航、中外运集团:

为加强国内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提高国内航运业发展水平,保障运输安全,我部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部令”)。其中对申请从事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针对1号令实施以来出现的新情况,为加强国内跨省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并提高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市场准入条件

根据1号部令的规定,对新设立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要求其至少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以该方式出资的股东”)具有3年以上经营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船、河船运输经历。该规定作为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准入条件之一,其出发点在于将具有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经营资质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特别是安全管理经验引进新设立的公司,促进新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该规定的实施对提高新公司的经营和安全管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管理,提高国内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的整体素质,部决定进一步明确并提高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市场准入条件。

(一)以该方式出资股东应具备的条件。

按照1号部令要求,以该方式出资的股东应具有与拟新设立公司经营船舶种类相一致的沿海、内河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经历。如果新设立公司拟经营海船的,该股东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船运输经历;如果新设立公司拟经营河船的,该股东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船舶种类的河船运输经历。且上述股东过去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章经营记录。新设立公司所经营的船舶中,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该股东还应取得海事部门签发的、覆盖其经营船舶种类的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安全管理体系符合证明(DOC证书)。

(二)对以该方式出资股东的相关要求。

以该方式出资的股东应按规定足额对新设立公司注资,严禁以虚假入资方式为新设立公司取得经营资质;该股东在新设立公司的股份应保持相对稳定,在新公司取得经营资质后3年内持有股比均不得低于25%。该股东应指派专门管理人员参与新公司的筹建,并对新公司的经营和安全管理进行指导。为保障以该方式出资股东公司对新设立公司的安全管理指导到位,同一公司以该方式出资投资新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3家。

(三)以该方式出资股东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程序。

拟以该方式出资的股东向其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由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该公司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章经营记录及其以该方式出资的企业不超过3家的证明文件。拟新设立的公司将该证明文件和能证明该股东公司对本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登记记录(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验资报告等一并提交新设立公司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

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在对新设立不足3年的水路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年度核查和日常抽查时,应重点核对这些公司的股东股比变动情况,保证以该方式出资的股东在新公司取得经营资质后3年内持有股比均不低于25%。

(四)严格执行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先审批,后建造”的有关规定,船舶运输经营人未取得运力市场准入许可文件前,不得自行开工建造客船、液货危险品船。

二、调整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以委托经营方式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相关规定

根据1号部令的规定,从事国内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必须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为解决原有个体客船、液货危险品船的历史遗留问题,我部《关于整顿和规范个体运输船舶经营管理的通知》(交水发〔2001〕360号)明确,个体运输船舶所有人和其他不具备经营资格的船舶所有人可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与具有经营资格的船舶运输经营人签定船舶委托经营合同,由接受委托的船舶运输经营人负责委托船舶的经营和管理,并承担接受委托船舶的安全责任。在一定时期内,这一模式对于解决原有个体船舶的出路,促进社会资本投入水运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委托经营方式的种种弊端逐渐显现,主要表现在部分船舶存在“托而不管”的现象,委托经营的相关权力和责任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运输安全,部决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新投入营运(包括国内新建、国外进口和所有权转让、经营权变更的船舶)以及原有委托经营合同到期的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不得再采用委托经营的方式。原委托经营合同未到期的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采用组建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新公司或光租给具有经营资格的公司等方式实现公司化经营。

三、加强航运企业经营资质的监管

各级航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资质的审查和监管,对以虚假入资方式骗取经营资质或不履行安全指导责任的公司,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其经营资格。对现采用委托经营方式的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要指导并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营方式的转变。

请各有关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2006年年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采用入股25%方式设立的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的明细情况调查后报部。

本通知适用于国内跨省客运、液货危险品运输企业和船舶的管理,从通知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验资相关文章
  • 交通部关于对关于禁止改建液货危险品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公告有关条文解释的函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中远、中海、长航集团,各直属海事局。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我部《关于禁止改建液货危险品船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公告》(2004年第6号)(以下简称《公告》),经研究,现就该公告有关条文解释如下:一、《公告》所称改建是指:改变船舶类型;改变适于装载危险货物种类。其他范围的改建不在本《公告》禁止的范围内。二、根据《公告》要求,需经中国船级社复核后方可投入营运的改建船舶是指:经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已经改建并取得有关船舶检验证书,但尚未取得船舶营运证投入营运的液货危险品船舶。已取得船舶营运证的改建液货危险品船不在复核范围内。三、为做好改建液货危险品船的复核工作,请各有关省(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航运企业集团将你省(区、市、集团)范围内所有需复核的船舶有关信息汇总,于6月底前报部水运司,同时抄送中国船级社。有关报表(
    2023-06-08
    302人看过
  •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承运人的义务
    1.使船舶适航:承运人应当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干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2.接收和妥善安装货物:承运入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承运人应当妥善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3.按约定送达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到达港。承运人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在没有这种约定时在合理期间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约定地点。货物未能在约定或者合理期间内在约定地点交付的,为迟延交付。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未能在规定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4.相关情况及时通知: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在合同约定的
    2023-02-16
    82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管理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国内水路运输管理,发挥市场对水路运输资源的配置作用,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我部以《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提出了将部分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方式由审批管理调整为登记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运输质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登记事项下列事项由审批改为登记:(一)开辟或调整集装箱班轮内支线航线、客运航线。(二)在国外建造、购买、租除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以外的运输船舶;在国内建造除客船、液货危险品船以外的运输船舶。(三)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客船类船舶和液货危险品船除外)转入国内运输。二、登记受理机关各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条例》和《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规定的职责和分工,受理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三
    2023-06-08
    355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实施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有关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企业: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国内集装箱班轮运输健康发展,经交通运输部同意,决定对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实施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水路运输经营者可自主决定开辟或调整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航线,集装箱班轮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在班轮航线开航7日前,将使用的船舶以及班期、班次和运价报给为其颁发《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水路运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备案受理机构)备案;变更班期、班次、运价或者停止经营部分或全部班轮航线的,应当在变更或停止经营的7日前,报备案受理机构备案。通过国内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备案系统,实行网上备案、网上受理。二、备案范围和义务人水路集装箱班轮运输包括始发港、挂靠港和目的港均在我国管辖水域
    2023-06-13
    251人看过
  •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货物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市、自治县)交通局(委)、市运管局:近年来,我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增长速度十分迅猛,但普遍存在着吨位小、车型结构复杂等问题,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区县运管部门违规为长安、依维柯等型客车核发了“货车专用”营运证,致使部分持“货车专用”营运证的车辆非法从事旅客运输,严重影响了我市的道路运输秩序。为促进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业的健康发展,逐步适应“入世”和西部大开发、重庆市大发展的需要,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秩序,根据交通部《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区县(自治县、市)运管处(所)从本文下发之日起,立即停止为各类客车办理“货车专用”营运证。已办理“货车专用”营运证的各类客车,由原发证机关自行纠正,并负责收回营运证。二、从即日起,运载量在一吨以下的厢式货车(面包车型)暂停投放。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局(委)要切实负起监督管理责任,对违反本通
    2023-06-08
    257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第二批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机构资格认可的通知
    根据《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部分、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交通部1996年第10号令)和《关于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机构资格认可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1998〕419号)的规定,现批准下列单位为交通部国内水路运输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的资格认可单位:一、国家商检局常州危险货物包装检测中心电话:传真: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浦南路邮编:二、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危险品包装检测中心(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危险品包装检测中心)电话:传真: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瞿塘峡路邮编:三、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电话:传真: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街邮编:各级港口管理机构、港务(航)监督机构在受理申报和托运国内水路危险货物时,凭据上述单位出具的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证明书(见交通部1996年第10号令格式三)及相关单证,严格查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装卸和承运,以确保港口装卸和船舶运输的安全。上述资格认可
    2023-06-08
    160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
    长江航务管理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湖北、江苏省交通厅,中国船级社,长江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为规范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为水上运输安全提供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三峡涉外旅游船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5]13号)精神,结合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市场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长江涉外旅游船运输,是根据现阶段长江船舶总体技术状况、企业管理能力等生产力发展总体水平,针对特定服务对象提供的一种运输服务。未经我部或我部授权的机构批准,任何企业和船舶都不得经营长江干线涉外旅游船运输;未取得长江涉外旅游船经营资格的船舶,不得接受或承载以团队方式组织观光的外籍旅客。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非长江涉外旅游船的监督检查;长江海事局及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发现非长江涉外旅游船承载外籍旅客团队旅游的,不得签证放行。
    2023-06-08
    465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加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管理的通知
    最近一个时期,全国内河的乡镇运输船舶(即乡镇中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合伙、承包经营户的运输船舶)不断发生重大沉船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影响了社会安定。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乡镇运输船舶无合格船舶、船员证照,严重超载,违章操作;有的因为管理机构和管理工作不落实,特别是县、乡(镇)人民政府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使一些地区处于失管失控状况。内河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社会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必须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治理,才能扭转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各地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的渡口和乡镇运输船舶进行一次全面的整顿和检查,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准从事客货运输。二、各地人民政府要在整顿和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区内河乡镇运输船舶的安全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管理措施,进一
    2023-06-08
    495人看过
  •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客渡运现场监控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近一时期以来,市级有关部门在对各县、区客渡运码头及船舶的安全检查和督查中发现,部分县、区和乡镇在水上客渡运现场安全管理上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企业和乡镇对客渡运船舶的签单管理不严,部分客渡船未签单就发航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企业和乡镇现场监管人员未按时到岗,甚至脱岗等现象严重;三是现场监管人员到岗后,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客渡船超员、冒雾航行及非客船非法载客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为进一步加强水上客渡运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就加强水上客渡运现场监控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现场监控管理职责,强化客渡运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办公厅〔2002〕174号文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各乡镇、企业及有关部门对水上客渡运现
    2023-06-08
    73人看过
  • 关于增补公路运输营运证内容的通知
    为了充分发挥公路运输营运证的法定作用,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证运输安全,根据交通部《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以及各地几年来车辆管理的实践经验,现决定对交通部(89)交运字434号文规定的公路运输营运证内容进行增补,并在今明两年的年审中逐步予以更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营运证规格尺寸不变,其内容作两项增补,一是增加“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栏,主要包括:评定日期、评定等级和管理部门章(增加一面);二是增加“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栏,主要包括:维护日期、下次维护日期和管理部门章(增加两面)。另外,违章记录栏增加一面,式样见附件。二、营运证芯页的印制、核发,仍按原规定执行。要建立营运证管理制度(包括印刷、保管、发放、使用、缴销),维护营运证的严肃性。三、1995年5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止,为营运证换发期。具体日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换证期间,旧证仍
    2023-06-08
    151人看过
  • 关于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部属各单位,各直属海事局,中-远、中-海、**建设、**运长航、**局集团:近年来,交通运输系统不断加强客运安全管理,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和搜救投入,建立了船龄和抗风等级限制等管理制度,客运安全水平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反应能力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随着航运经济的持续低迷和社会对客运需求的提升,水上客运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认识不足、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构筑科学合理的安全防线,有效避免水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一)进一步强化水上客运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加强水上客运安全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人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2023-06-01
    116人看过
  • 交通部关于加强国际运输船公司管理的补充通知
    辽宁、河北、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四川、湖北、江西、安徽、湖南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办):为加强对国际运输船公司的管理,一九九0年八月十四日我部曾以(90)交运字447号《通知》作了规定,现就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到一九九0年末,我国从事国际和港澳地区运输的航运企业和经营实体已达五百三十多家,经营的船舶已超过二千一百余万载重吨,年完成货运量一亿吨以上(其中在国际航运市场上揽运的第三国货物在二千万吨以上),为保证我国外贸进出口货物运输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国际运输船公司的数量和运力增长较快,管理工作出现许多新情况,有些新成立的船公司基础较差,素质有待提高,船队构成、航线分布不够合理,船舶利用率低,老龄船较多,这些同我国不断增长的国际运输需要,同适应进出口货物结构变化的需要,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的需要,同参与国际上激烈
    2023-06-08
    413人看过
  • 批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管理,提高客运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南京客运市场新秩序,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对加强客运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制定城市客运交通发展规划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制订城市客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城市客运主管部门市市政公用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做好编制工作,报市政府批准。市建委、规划、市政公用等部门应加强客运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使其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公共场所建设同步进行,同步使用。市客管部门应参与客运场、站的布局和规划,并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客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安排城市客运交通行业中经营形式和交通工具的发展与调整。二、坚持和完善客运市场有偿使用制度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经营权有偿使用制度,客运车辆的发展由市有偿营运管理办公室根据客运交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总量控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增长,任何部门
    2023-04-22
    443人看过
  • 关于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30号)精神,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督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思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落实责任制、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业投入品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促进农业投入品打假与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整治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农业投入品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局面。二、工作目标假劣农业投入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坑农、害农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放心农业投入品覆盖率明显提高,农业投入品准入机制不断完善,监控体系逐步健全。监管信息体系和使用
    2023-06-07
    49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注册资本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验资
    词条

    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验单位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或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变更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验资分为设立验资和变更验资。设立验资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验单位申请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的审验。变更验资是指注... 更多>

    #验资
    相关咨询
    • 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运危险品怎么处罚道路运输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25
      运输危险品的处罚规定: 1、违反国家规定,运输爆炸性、毒害性物质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2、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但未添加或者未将有关情况告知承运人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3
      经2016年4月7日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自2016年4月11日起施行。本次发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将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修改为“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凭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本公司依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对下列货物名称、金额等承保运输险:┌────┬────┬────┬────┬────┬────┬─────┐│货票号码│货物名称│数量│保险金额│费率‰│保险费│目的地│├────┼────┼────┼────┼────┼────┼─────┤│││││││││││││││
    • 危险品押运员是属于危险品运输活动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在户籍所在地的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需要考试,考试分为理论和实操,在我们这是相当严格的,不太好办从业资格证代表你具备从事此项行业的资格.严格来讲,开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司机和押运员不能是同一人,剧毒品还需两名押运员。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运输驾驶员,怎么办?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结合实际情况咨询当地车管或运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