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
(三)探望权的恢复,是指中止的情形消失后,由人民法院通知双方,继续恢复执行生效的离婚判决的行为。
(四)探望的方式。
(五)探望的时间。
一、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怎么领取?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得拒绝另一方行驶合理探望权。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如何规定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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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是针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父亲或者母亲,赋予看望孩子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义务,因此对于探望权,父母可以协商,对于探望的时间、方式进行约定,探望权的行使应当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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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望权的情况有哪些子女探望权的内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9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探望权的主体:是指已离婚的父或母与其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予以配合。 (二)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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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望权是什么?探望权怎么区分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什么是子女探望权我国《婚姻法》对探望权作了具体的规定,是指夫妻离婚后,不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父或母,按规定的要求看望不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的子女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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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子女探望权怎么行使探望权?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18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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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探望权应当包括的内容是什么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30子女的探望权应当包括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等问题。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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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探望的内容包括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1、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2、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