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有效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13:17 277 人看过

①各国的法律没有差别。公约规定,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然而,英美法与德国法在大陆法上存在差异。公约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折衷办法,规定所有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要约,原则上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可以在要约发出之前或与要约同时送达受要约人。一旦受要约人发出接受通知,要约人不得撤销其要约。公约还规定,一项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该要约表明接受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其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根据该要约行事②承诺生效时间

英美法采用邮寄的有效原则,即只要包含承诺内容的信函在邮寄后立即生效,合同即成立。即使信函在传输过程中被延迟或丢失,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有效成立。大陆法采用到达有效原则,即包含承诺内容的信函必须在生效前送达受要约人。如果信函的发送有误,合同将无法成立。公约基本上采用到达和生效的原则,但有一个例外,即如果根据要约的要求或按照惯例或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惯例,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交付货物或支付货物来表示接受,无需向要约人发送承诺通知,承诺在作出该行为时生效

③有条件承诺和逾期承诺的效力

公约规定,如果接受要约中载有附加或修改的条件,原则上应视为拒绝要约,并视为反要约,即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但是,如果承诺中修改或附加的条件没有实质性地改变原要约中提出的条件,则仍可以视为承诺,除非要约人在没有过多延误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合同条件应以报价中提出的条件和中标后修改的条件为准。逾期承诺是指超过要约有效期的承诺。根据各国法律,逾期承兑应视为还盘。公约规定,逾期接受仍然具有接受的效力,条件是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将这一意图通知受要约人。如果要约人这样做,逾期承诺在其到达时生效,而不是在要约人的上述意向通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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