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和社会和谐的关系进行了明析阐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通过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也要不断发展和健全,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8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条例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上有很多新的亮点。特别是在结案方式,规定了和解和调解结案制度,解决了长期的理论争议,能更好地指导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更能体现科学发展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健全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行政救济的重要途径,它不仅可以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而且可以沟通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密切联系,有利于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有效的自我监督。行政复议制度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制度之一,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世界各国普遍采取的为相对人提供便捷救济手段、解决行政争议的形式。但是由于各国的社会政治制度、历史文化传统和具体法律制度的差异,决定了各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名称和内容各不相同。行政复议制度是近代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和发展体现了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加强,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行政复议,由于其提供的行政裁决的办法比法院提供的更为廉价、更为方便、更为迅速,而日益受到社会实践的青睐。各国纷纷在行政系统内部建立和加强行政复议制度。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国家和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在行政复议制度上各有特点,但这些国家的行政复议制度中都没有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规定。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行政复议制度是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中的产物。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首先是由1990年国务院颁布《行政复议条例》而建立起来的。后于1999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改前者的基础上颁布了《行政复议法》,法的位阶地位提高了。《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行政复议已成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全国平均每年通过行政复议这个制度平台解决行政争议8万多起,纠正了一大批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了政府的形象。在行政复议实践中,各地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行政复议法》施行中,也暴露一些问题,如:有些规定相对原则,缺乏具体化等问题,不能适应解决当前行政复议出现的一些新问题的需要。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要求,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结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新形势,专门下发通知对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2006年1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行政复议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后国务院法制办拟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于2007年5月23日经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8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在总结近年来行政复议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行政复议申请制度、受理程序、审理方式、决定的权限和程序、指导监督及法律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并有不少的创新,是对行政复议法的完善,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制度的可操作性。这对于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我国行政复议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在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上有很多令人耳目一新的亮点。特别是在结案方式,规定了和解和调解结案制度,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
司法考试行政法复习之行政复议中的和解和调解
60人看过
-
如何运用行政复议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373人看过
-
行政调解是不是适用于行政复议
149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行政复议调解
497人看过
-
治安争议调解:行政复议是否适用?
190人看过
-
刘权: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的立法反思与完善
404人看过
提前履行合同如果符合当事人约定的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当事人提前履行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在合理情况下让其进行赔付、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责任如下: 1、要... 更多>
-
的行政复议针对行政调解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1调解协议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而达成的,如调解不成或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复议机关还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所以对已生效的调解协议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
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适用与那些情形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适用和解、调解: (一)被申请人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二)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 (三)涉税举报奖励; (四)上位法不明确,税务机关主要依据政策调整作出决定的案件; (五)依法可以和解、调解的其他行政复议案件。 对于明显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除税务机关及时进行自我纠正外,行政复议机关只能裁决,不能做和解、调解处
-
行政复议随时可以调解吗,为什么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青海在线咨询 2024-09-02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就法律规定方面来说,《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根据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不适用调解原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同样有效。不适用调解原则曾被视为一项独立的复议原则,列于原《行政复议条例》第8条,但《行政复议法》对此条原则却没有明确规定。虽然《行政复议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行政复议法》未授予复议机关调解的职权,就意味着复议机关
-
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方面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9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就法律规定方面来说,《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根据行政法的基本理论,不适用调解原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同样有效。不适用调解原则曾被视为一项独立的复议原则,列于原《行政复议条例》第8条,但《行政复议法》对此条原则却没有明确规定。虽然《行政复议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行政复议法》未授予复议机关调解的职权,就意味着复议机关
-
行政调解是否适用于行政复议呢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21.《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2.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