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管理试行办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12:16 69 人看过

发布部门:福建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管理,规范评标活动,提高评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对本省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招标投标项目监督分工,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管理与监督。具体的监督工作可以依法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成员除招标人代表外,评标专家应当由招标人按专业需要从省级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专家名册或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各种专业提供候选的专家人数与所抽取专家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5:1。

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特殊招标项目,在专家名册中无同类专业专家或者专家名册中同类专业专家的人数不能满足前款要求,招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直接确定评标专家。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第六条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代表应当具有工程技术或经济类中级以上的职称,熟悉本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情况和各项经济、技术要求,并由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七条随机抽取专家应当按以下规定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

(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确定拟抽取专家的人数和专业要求;

(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评标专家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条第(一)项要求的书面文件到有形建筑市场抽取评标专家。

(三)评标专家抽取后,抽取专家的工作人员应当场采用便于监督的方式通知被抽到的专家按时参加评标。

(四)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名册中抽取专家的,原则上应当在开标前1个小时进行;专家名册中有外地专家的,考虑外地专家到达评标地点的时间,可提前抽取,但不得超过开标前48小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条规定重新抽取评标专家。

1、抽到的专家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招标评标工程有直接利害关系需回避的;

2、抽到的评标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评标的;

3、评标专家被监管部门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暂停评标活动的。

抽取评标专家应如实做好书面记录,并经所有参与抽取评标专家的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第八条评标专家应当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评标,并在签到时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当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因特殊情况未否决所有投标的,应提出充分的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作出详细说明。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按要求在需由评委个人签字的评标资料上签字并对其负责。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认真评审所有的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将可能导致其被评为废标或者将被评为不合格而不能中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评标委员会成员发现招投标过程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部门反映。

第十一条评标专家应认真学习和掌握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评标专家名册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名册管理部门建立评标专家信用档案,记录评标专家的业绩和不良行为。

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绩档案

1、一个年度内参加评标的项目个数;

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招标过程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向监管部门反映并被采纳的情况;

3、拒绝招标投标各方及利害关系人财物或其他好处并被有关部门证实的情况;

4、向招标监管部门举报招标投标各方及利害关系人采用违法手段了解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并被有关部门证实的情况;

5、受有关部门表彰的其他情况。

(二)不良行为

1、接到评标通知后至评标工作结束前私下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接触,或者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2、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3、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进行评审的;在同一招标项目对不同投标人的同一问题上作出有失公正的评审意见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工作或超出承诺时间到达评标地点的;

5、到达评标地点签到时拒不封存通讯工具或在无特殊情况时使用其他通讯工具并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与外界联络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评标纪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存在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报专家名册管理机关记入评标专家信用档案。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不良行为每发生一次,给予通报,每年度不良行为记录有两次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评标专家无故缺席评标超过三次或者一个年度内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次数超过被抽到次数70%(含70%)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作为自动放弃评标专家资格处理。

第十六条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被发现有违反有关规定,继续参加评标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责令评标委员会暂停评标活动,更换评委后方可继续评标。

第十七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其评标结果无效,由招投标监管部门责令招标人重新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第十八条与评标委员会组建工作有关的下列文件、资料应当归入该项目的招标档案:

1、产生评标专家过程的书面记录和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专家的文件;

2、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代表的书面文件;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抽取评标专家人数和专业要求的文件;

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抽取评标专家的人员的单位介绍信。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福建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2003年04月07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基本规范是什么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执行情况(包括银行发行的资金证明)、标准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调查和疑问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时间和地点、评价方法和标准等。(二)招标工程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四)投标书格式和附录;(五)投标合同主要提交的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十五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申请人
    2023-08-07
    94人看过
  • 工程招投标一般程序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标投标这种运行方式必须以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前提1.由建设单位组建适当的招标班子2.向招标投标办事机构提出招标申请书3.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并报招标投标办事机构审定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5.投标单位申请投标6.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者7.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文件及设计(sheji)图纸、技术资料等8.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并对投标文件答疑9.建立评标组织,制订评标,定标办法10.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标书11.组织评标,决定中标单位12.发出中标通知书13.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二.建筑工程的一般程序1.设计(sheji)前期设计前期一般指一个建设项目提出开发的设想阶段,即投资前阶段。这个阶段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形成项目评估报告等三项内容,达到最终立项目标。(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建设项目发展周期中的最
    2023-06-07
    316人看过
  •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索取号AB4101010-2004-010载体类型光盘发布机构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文件编号沪建建[2003]0532号记录形式文本公开类别主动公开关键词内容描述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招标报价、评标定标的有关规定,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容、投标报价办法、报价格式、评标标准、评审内容(技术标和商务标)、定标办法。沪建建[2003]532号各区、县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第30号令)和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标GB-50500-2003),制定了《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的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价、评标定
    2023-06-10
    240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文号:京建市[2007]1136号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及遏制腐败的作用,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建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特此通知。二○○七年十一月一日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社会监督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市场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规范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及遏制腐败的作用,保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建立招标投标特邀监督员制度、招标投标社会公众旁听制度、招标投标工作定期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条市招标办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
    2023-06-07
    369人看过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文号:建市[2008]6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07
    472人看过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地、州(市)建设局,招标投标办,省级有关厅局,工程监理企业:现将《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执行有什么问题,请及时给我厅建管处反映。二00二年八月八日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活动,保证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依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经贸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和《云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评标活动依法进行,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三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于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2023-04-22
    499人看过
  •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04]20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为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以下简称134号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审查机构的认定1、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对本地区所需审查机构的数量进行测算、定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本地区审查机构的认定工作,2005年1月1日起,建设部颁发(印制)的《施
    2023-06-10
    396人看过
  • 河南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规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或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3号令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豫计政法[2000]601号文规定应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设计招标可选择总体设计招标、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技术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为保证设计的统一,一般实行一次招标。第三条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全省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市计划部门在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本区域管理权限内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
    2023-06-07
    272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文号:各区县建委,各局、总公司,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特此通知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五日第一条为维护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建设工程监理必须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一)投资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工程;(二)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含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三)住宅小区工程;(四)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五)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第三条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
    2023-06-07
    210人看过
  •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促进中介机构的管发展,提高招投标工作质量,依据杭州市人民政策第121号令《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实施从招标申请开始到合同签订的招标活动全过程或某一招标环节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已取得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本市招标代理业务的单位。第三条凡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的有关单位,必须经杭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批准,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本资格证书在市区范围内适用。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一、二、三级。各级的标准如下:一、一级:1.已取得甲级工程监理单位或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2.单位专职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招标业务工作7年
    2023-06-10
    66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委员会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城市规划管理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县建委、物委、财政局:为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作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指导作用,并对当前城市规划管理收费的混乱状况进行整顿。根据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全省城市规划管理收费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收费对象:凡在城市(市、县城和建制镇)规划区内使用城市土地进行各项建设,均按规定缴纳城市规划管理费,即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二、收费办法: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取。三、收费标准:1.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规划用地面积计收,地级市所在地每平方米收0.40元,其他各地每平方米收0.30元。2.建设工程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建设工程投资规模总概算计收,地级市所在地按投资总概算的1‰计收,其他各地按
    2023-06-10
    334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监测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我省建筑市场工程造价变化情况,深化建设工程计价改革,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监测。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下同)投标报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以及构成工程造价的各项费用、要素消耗量与价格等。第三条省建设厅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监测工
    2023-06-10
    489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暂行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印发,请认真实施。为积极推进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经研究,决定在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价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对象。2003年以来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新成立的建筑施工企业和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二、试点时间。自2005年8月起分期分批组织实施。第一批为2003年以来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二批为新成立的建筑施工企业;第三批为申请资质升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具体时间由组织实施单位另行通知。三、组织实施。为稳妥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间的安全生
    2023-06-10
    400人看过
  • 厦门市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福建省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发布文号:厦门市建设委员会关于颁布实施《厦门市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建材21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了《厦门市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厦门市建设委员会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厦门市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辖区内进行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
    2023-06-07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的基本规范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7
      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自行或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工程资金来源或执行情况(包括银行发行的资金证明)、标准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调查和疑问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时间和地点、评价方法和标准等。(二)招标工程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0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是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依法成立的项目总承包、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条件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者参照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二)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必须与投标的工程相适应。由同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5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是2001年6月1日发布并施行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施行对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在发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违法情况时,司法机关可以根据相关条款和规定进行处理。
    •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招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31
      我省境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7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市、州、县定限额,但不得缩小本规范程序确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须按规定进行报建,其施工任务必须进行招标,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的地方,一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投标活动。本规范程序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建议进行招投标,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但这不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