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社保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1-24 18:12:14 241 人看过

第一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开户登记

一、范围对象

企业缴费单位(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机关事业单位(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所需材料

1、企业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携带法人证书、编委批复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登记表》并加盖公章。按企业办法参保登记的单位,当月1至7日办妥职工用工参保登记手续的,还应于当月地税扣款期内到税费银行(实现税库银横向联网的银行)签订扣缴社保协议,当月11日至月底办妥职工用工参保登记手续的,还应于下月的地税扣款期内到税费银行签订扣缴社保协议。(签订协议时提供凭纳税识别号)。

三、受理地点

企业单位根据营业执照注册分管工商部门至对应的镇(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受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每月26日至27日不办理)。

五、办结时限

五个工作日。

六、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等。

第二条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注销

一、范围对象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二、所需材料

1、单位社会保险注销携带材料:企业单位携带工商部门注销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机关事业单位携带单位撤销相关文件、《社会保险登记证》。

2、单位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受理地点

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

四、受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每月26日至27日不办理)。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日可予办结。

六、政策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2、《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等。

第三条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

并轨后,实行“三合一”管理,即单位用工退工、劳动合同备案、社会保险申报实行统一登记联动管理,五项保险统一征收。用人单位须在每月申报期内(每月11日9点至次月7日17点)办理用工参保和退工停保业务。凡在每月7日前办妥用工参保手续的职工列入当月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对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起始月,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确定,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补缴基数按职工本人实际月缴费基数执行,超过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律按市区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规定进行补缴;办妥退工停保手续的职工,不再列入当月该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对象。

一、单位用工参保登记

1、办理时间

每月11日9点至次月7日17点。

2、携带材料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其中,对在吴中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同时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对其余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对户籍在市区、尚未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3)对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在吴中区首次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属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还应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4)对在吴中区就业的外国人,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对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协定)国家(目前仅指德国、韩国)国籍的人员,申请免除协议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缴费义务的,应提供协议国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对在吴中区就业的台港澳人员,还应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受理窗口: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区社保中心企业单位用工参保登记窗口

二、单位退工停保登记

1.办理时间

每月11日9点至次月7日17点。

2、携带材料:

(1)《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退工停保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亡故人员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等。

受理窗口: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区社保中心企业单位用工参保登记窗口

三、企业职工补缴

1、补缴范围和对象。我市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以来,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未达到核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退职人员。

2、补缴基数一律按办理补缴年度适用的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执行。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按照4832元执行。

3、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补缴1985年至1992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按21%的缴费比例执行)。

4、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完税证明等),并填写《苏州市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花名册》。

受理窗口:区社保中心企业单位用工参保登记窗口

第四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

参保单位必须于每年3月10日前按上一自然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总额申报年度缴费基数(单位可于每年2月初带U盘到社保中心拷贝参保职工工资申报花名册)。逾期未申报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缴费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基数后进行结算,并列为年度缴费基数专项审计重点检查单位。

受理窗口: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区社保中心企业单位用工参保登记窗口

第五条参保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

参保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

企业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缴,地税扣缴时间为每月11-22日(节假日提前),每月22日前用人单位须确保扣缴帐户上有足够资金。

第六条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申办

一、范围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应先至苏州市数字认证中心办理数字证书业务申请,办理时需携带: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注册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③经办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④数字证书申请单(加盖公章);

⑤缴纳相关费用。

2、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①从数字认证中心购买的电子证书UsbKey;

②数字证书应用开通工作联系单;

③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协议书(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三、受理地点

1、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苏州市三香路38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越溪塔韵路178号驻吴中社保窗口;

2、吴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四、受理时限

法定工作日均可办理。

五、办结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当场可予办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苏州社保缴费标准苏州市区社保缴费比例有什么规定
    苏州市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交纳20%,个人交纳8%;2、医疗保险单位交纳9%,个人交纳2%(加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3、失业保险单位交纳1.5%,个人交纳0.5%;4、生育保险单位交纳1%,个人不交;5、工伤保险单位交纳1%,个人不交。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雇工个人缴纳8%,雇主缴纳12%;其余四险同企业参保比例。社保缴费详情1、按规定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不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2、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费率分别为0.2%、0.4%、0.7%、0.9%、1.1%、1.3%、1.6%、1.9%。3、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4、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2023-05-30
    173人看过
  • 苏州吴中区办理护照地址
    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吴中受理点接待大厅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办事处苏街198号吴中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12-68799730投诉电话:0512-68799730节假日值班电话:0512-6879973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公交路线:苏州612路,站点为“苏街明溪路东”顺着苏街向西走大约500米。经过海关大楼(苏街188号)温馨提示:
    2023-05-29
    58人看过
  • 2023年苏州吴中区最低工资
    一、2019年苏州吴中区最低工资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吴中区由原1530元/月调整为1680元/月。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3元/小时调整为14.5元/小时。二、工资是什么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2023-05-10
    166人看过
  • 吴江医保能在苏州使用吗?
    苏州医保可以在吴江医院使用,但需要先在参保地申请异地就医备案,苏州大市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可至吴江区人社大厦二楼医疗保险区(开平路300号)办理转入接收手续,之后携带符合异地就医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在吴江区联网医院就医即可。吴江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手续1、基本材料。通常情况下,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出院病情证明(包括治疗经过)、医保卡、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转院手续或证明、有效住院发票等材料。2、长期异地工作。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或单位外派证明及有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营业执照。3、长期异地居住。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有关户籍证明复印件。居住地属非户籍所在地的,提供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村)委会出具的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在职员工在异地连续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需提供由
    2023-07-03
    337人看过
  • 苏州吴中区关于收养登记信息
    事项名称:收养登记申报部门:民政局办理地点:大厅一楼联系电话:65639782权力编码:JS050600MZ-SP-0003承诺时限:即办材料名称: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人:1、收养申请书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其婚姻、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能力证明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其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5、收养人经常居住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有无子女证明及有关证明6、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二寸证件和二寸合家照2份(同底色)送养人:1、社会福利机构负责人身份证2、查找弃婴和儿童的公告(复印件)3、弃婴或儿童进入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复印件)4、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5、孤儿的生父母死亡证明6、法院出具的孤儿生父母宣告死亡的证明7、孤儿的监护人同意送养的意见8、送养残疾儿童的
    2023-05-10
    314人看过
  • 苏州吴中区会计从业资格核准
    事项名称:会计从业资格核准申报部门:财政局办理地点:大厅一楼联系电话:65635135权力编码:JS050600CZ-XK-0001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所需材料名称:1.《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一张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提供)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7.委托代理的,须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8.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办理注册的,还要按会计从业资格注册提供资料;申领时不注册的,同时提供户口本(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3-05-10
    475人看过
  • 苏州吴中区派出所电话及地址
    苏州市永安桥派出所地址:林泉路318电话:0512-62850110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郭巷派出所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电话:0512-65961110湖东派出所地址:龙潭路218号电话:0512-62839110苏州市越溪派出所地址:吴山街西电话:0512-66551110苏州市木渎派出所地址:木渎镇金山路209号电话:0512-66251110苏州市湖西派出所地址:星明街225号电话:0512-62564110唯亭派出所地址:工业园区跨塘镇蠡塘路98号电话:0512-62749120苏州市吴中分局南区派出所地址:枫津路电话:0512-65284311斜塘派出所地址:莲葑路168号电话:0512-65471110苏州市葑门派出所地址:里河新村院内电话:0512-65191145南区派出所地址:东吴南路131号电话:0512-65270326苏州市甪直派出所地址:清风路48号电话:0512-6
    2023-05-29
    433人看过
  • 苏州吴中区疫苗接种地点一览
    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长桥镇长兴街东首0512-65653270越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经济开发区越溪0512-665552852郭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州市吴中区郭巷镇0512-62890182横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横泾镇0512-6620196112香山街道社区卫生中心:苏州市吴中区0512-66312780苏苑街道社区卫生站:江苏省吴中区苏苑街120号0512-65629897龙西街道盘蠡社区卫生站:苏州市吴中区盘蠡路3830512-65633915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经济开发区白云街28号0512-65618104甪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甪直镇晓市路45号0512-65019804木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木渎镇下沙塘39号0512-66264926胥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胥口镇新胥路0512-66211515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吴中区东山镇银湖路
    2023-05-10
    411人看过
  • 苏州吴江户口补办
    法律综合知识
    按照《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派出所。”户口簿丢失,应由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如仍有不明,可继续向吴江区公安局人口管理大队咨询,联系电话:63457998。
    2023-11-30
    315人看过
  •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2023有什么新规定?
    苏州社保补缴基数2020有什么新规定?近日,据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了解到《关于公布2020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针对2020年本年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2020苏州社保缴费基数--去年至今年苏州企业社保缴费基数: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度我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公布如下:1、度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18940元(1824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2364元(2697元/月)。2、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
    2023-04-28
    54人看过
  • 苏州医保新规定
    直系亲属
    学生少儿、大学生医疗费用支付限额进一步提高。为积极落实苏州市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苏州市医保局对苏州学生少儿、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学生少儿、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由1000元/年提高至1200元/年;学生少儿、大学生住院医疗费用支付限额由20万元/年提高至35万元/年。一、河南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
    2023-04-10
    145人看过
  • 苏州吴中区积分入医核定准入名单(公示)
    苏州积分入医准入名单苏州吴中区积分入医核定准入名单():备注:1.请已列入积分入医核定名单的申请人,于2017年9月28日—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有效证件至所在镇(街道)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2.申请人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后,需通过子女就读的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市区学校或托幼机构,于当年9月至11月的规定时间内为其子女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按规定缴纳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逾期未通过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的,年度入医资格失效。
    2023-05-29
    377人看过
  • 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劳动争议案例
    【裁决要旨】虽然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并获得批准,但如果劳动者岗位作息制度已与标准工时制无异,用人单位仍应按照标准工时制向劳动者支付双休日加班工资。【案情概要】刘某自2006年2月起至某时装公司从事裁剪工作。2008年4月20日,该公司行政方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书,规定公司执行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无论实行何种工作制,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相同。2009年4月23日至2013年4月23日期间,市人社部门应某时装公司申请许可其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其中综合计算工时制计算周期均为年,岗位包括编织、缝合、包装等。刘某从事的裁剪岗位属于手缝部门。2010年度特殊工时花名册载有“刘某、手工岗位、综合工作制”,2011年度和2012年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名册中均载有“刘某、手缝岗位
    2023-04-13
    273人看过
  • 苏州社保结算日是怎么规定的
    苏州市区社保结算期是每个月的8-10号。苏州社保办理程序:1、参保单位于每月申报期内,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参保、停保申报手续。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根据功能设定,在上述申报期内,通过“网上申报平台”办理。企业参保单位的申报期为每月11日至次月7日,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期为每月11日至次月5日。2、申报期截止后,社保经办机构于10日前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或使用自助打印设备(限已办理经办人实名登记的单位),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一、在苏州职工社保基数怎么确定?每年1月开始,参保单位应当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2023-03-31
    4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苏州吴中社保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4
      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4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 苏州吴中区社保局地址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等全国社保联网了再转可以合并转续全额.你可以在工作地或户籍地重新办理社保参保.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接收地社保局。
    • 江苏吴中社保查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1、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
    • 苏州吴江比苏州违法扣税的地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三条【逃避追缴欠税罪】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苏州市吴中区工厂要员工交的社保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7
      苏州市吴中区工厂要员工交的社保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