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可以要约收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9:32:58 102 人看过

要约收购的条件: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收购人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股市中的豁免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根据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於百份之三十五增持到超过百份之三十五,或由低於百份之五十增持到过百份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

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申请豁免。所以市场上常有大股东提出有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份之三十五或百份之五十两临界面,其中之一的条件为获得证监批淮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的已发行股票。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第二十五条

收购人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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