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是否合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2 19:10:06 378 人看过

并非所有的格式条款皆归于无效范畴之内,仅在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方可视为条款效力的丧失:

首先,若格式条款存在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之行为,则其有效性将备受质疑;

其次,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藉由相关条款,以不公正的方式免除或减轻自身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反而加重了相对方所承受的负荷、或是对对方的主要权益进行限制甚至剥夺,此时的格式条款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最后,倘若提供形式条款的一方未能履行清晰明确地提示或者详细充分地解释说明的义务,从而致使对方无法将与己有利害关系的关键条款仔细留意或深入理解,那么这类格式条款也将难逃失效的命运。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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