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调查期间,用人单位会存在哪些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9:20:45 395 人看过

主要风险有以下:

(1)再进行背景调查之前,必须征求求职者的意见,限定要调查问题的范围,主要对求职者工作情况有关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例如工作经历、工作评价;

(2)尊重求职者的个人隐私,在调取证据过程中不能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判决具体如下:

1、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决,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如果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法官主动调取证据。

3、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

二、企业拆迁前可以做什么调查

很多企业在遇到拆迁时,总是会问这样的问题,我的补偿非常低,我的补偿很不合理,我要诉讼政府。但是事实上在诉讼之前律师是需要了解拆迁项目的一些背景情况的,需要在充分了解项目情况下进行诉讼,不能打无准备的仗。那么,在拆迁中都需要调查哪些情况呢:1.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2.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3.调查征收决定的公告的方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4.调查房屋征评估程序的合法性事宜5.调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公告,形式和内容合法性事宜6.调查项目的强拆程序合法性事宜7.调查拆迁项目涉及的听证程序合法性事宜8.调查拆迁项目裁决程序合法性事宜往往在拆迁中,拆迁项目会经常出现一些违法情况,而这些情况是律师进行调查的,只有充分的掌握项目的一些情况,才能使后续的诉讼工作更加的充分有依据。企业在遇到拆迁时一定要充分利用前期的准备时间,做足调查工作。

三、监委调查措施

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1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入职审查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注重对劳动者入职审查环节,使入职审查只流于形式,给用人单位用工带来很大风险。对此,作为用人单位的在对待劳动者入职审查时要注意这些内容:一、劳动者入职审查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1)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3)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对于没有或者不严格的入职审查存在的风险分析1.如不严格进行入职审查,劳动者以欺诈手段入职的,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2.工资损失风险: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023-06-09
    115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法律风险
    司法实践中大量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往往在招用劳动者时与劳动者签订一个单独的试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在试用期合同期满后再决定是否正式聘用该劳动者。用人单位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为了规避法律,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方便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一、劳动法规定合同签三年试用期多久3年以上(含3年)固定期或无固定期年限,国家劳动法规定员工试用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劳动者若签的是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试用期没有超过六个月就是合法的。二、试用期常见问题(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试用期条款才能成立。(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
    2023-03-23
    359人看过
  • 用工单位在派遣劳动者期间应承担哪些义务
    第一、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都必须要履行自己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第二、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当中都必须要履行自己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第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都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第四、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每一个劳动者都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一、兼职不给钱应该去哪里投诉不给钱的兼职投诉: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通过诉讼解决。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选择、劳动报酬、休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劳
    2023-04-01
    4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将其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用人单位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用人单位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
    2023-06-20
    404人看过
  • 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搜集能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过程,以及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留下许多能够直接证明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等证据。2、在无法取得能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间接证据。在用工制度不健全、拒不执行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中,劳动者要想取得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在这样的单位中,其根本就不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招聘员工,也不会填写所谓的“登记表”、发放“工作证”,更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往往在招聘或辞退劳动者的事情上,都是
    2024-04-24
    373人看过
  • 劳动者应如何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可以确定具有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得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证、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当做凭证。劳动者如何举证劳动关系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2023-07-11
    169人看过
  • 怎么去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怎么去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怎么认定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认定如下: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务关
    2024-01-10
    444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职责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改变劳动者工作内容是无效的。工作岗位也属于劳动合同的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又有用工自主权,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合理范围内可以调整员工岗位,企业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调整岗位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用人单位惩戒劳动者的法律与实务在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开除、除名、辞退、解雇劳动者,对劳动者的日常管理动辄罚款,严重侵害劳动者的职业安定和生活保障,引发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影响企业和社会的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处理此类因用人单位惩戒劳动者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却常常惊异地发现在法律适用上异常困难,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甚至是规范性文件几乎全部是计划经济实体下对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固定工制订的,适合市场条件下劳动
    2023-07-10
    233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可以收取劳动者入职押金吗
    用人单位不可以向劳动者收取入职的押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用人单位可以不扣用工人的身份证吗?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违法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二、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保险如何赔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
    2023-03-21
    5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告知的义务和入职审查的权利
    从《劳动合同法》的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作为一家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从以下两个方面拥有义务和权利:1、对本单位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告知劳动者相关内容,如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等。即使劳动者不提出要求也得主动告知。同时,还应积极采取书面方式保存告知行为的证据。2、对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具有知情和审查的权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也有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如劳动者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以上情况,需要劳动者提供有关的书面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同样应该好好保留、掌握和管理。一、毕业生入职注意事项有哪些?作为职场新手,有许多地方一定要注意,毕竟是刚入职的人,如果不小心无意中冒犯了职场
    2023-04-02
    245人看过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该如何维权?
    宿松一家公司与陈某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公司人事主管与其口头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交社会保险,等到试用期过后再补交,当时陈某同意了。在陈某工作2个月后,该公司以陈某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陈某不服,要求补交试用期的社保,同时,提出这样的疑问: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约定试用期,该试用期有效吗?在此期间要不要交社会保险?根据有关法律,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试用期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交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是国家为员工的生活、医疗保障而实行的强制性保险。所谓强制性,就是由法律法规直接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双方当事人不得自由协商。因此社会保险是否缴
    2023-04-22
    330人看过
  •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参加哪些正常的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参加哪些正常的社会活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工资1、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2、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公司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
    2023-06-14
    121人看过
  • 劳动者在缓刑等期间,用人单位用支付工资吗
    首先要看原来的工作单位是否与你解除了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如果不上岗,则发放最低工资的生活费用。如果上岗,则按正常的工资标准支付。1、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如果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留用劳动者的情况下,应当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用人单位可以
    2022-10-27
    483人看过
  • 用人单位能否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调整岗位作为合同变更的重要内容,须满足两个基本前提:1、双方协商一致,2、采取书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例外情形:公司经营战略调整,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其劳动合同无法再履行下去,存在着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因此,公司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不属违法。一、员工不同意调岗怎么办?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给员工。1、劳动岗位的调整属于对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应当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根据劳动合
    2023-03-09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尽职调查是否存在风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
    • 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什么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1
      根据《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由于职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办理社保,致使其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须进一步了解请当面详谈。
    • 如何防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的不签合同风险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31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防范不签订劳动合同风险的最佳方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人前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人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 入职担保人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01
      我国《劳动法》中,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要提供所谓的担保人或担保单位的规定。在发生纠纷时,如何确定“劳动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人或担保单位的责任就是问题的关键。 我个人认为,一般而言,要求提供担保单位的要求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侵犯,不符合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原则,“劳动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风险提示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7
      第一.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不明时,怎样降低败诉风险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不明是指在劳动关系解除原因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词。例如劳动者称系用人单位无故将其辞退,用人单位称劳动者自动离职,双方均无证据对其所述加以证明的情况。由于用人单位应对劳动关系的解除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在举证不能的情况下,此类案件多以用人单位败诉为结果。第二.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不及时转移档案,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责任谁来担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