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17:33:51 367 人看过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条件: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应立案追诉,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并未致人损害或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

一、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立案条件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本罪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对生产、销售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等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生命权。

二、现实中陆勇怎么判刑的

湖南检察一方公开不起诉陆勇。根据据公开的决定书可知:陆勇的购买和帮助人购买未经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品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但是又因为陆勇的该行为非销售行为,则不构成销售假药罪。虽然陆勇购卡并使用行为违法,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依法决定对陆勇不起诉。

三、几瓶肉毒素能判刑

可能涉及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所以无论销售几瓶都要判刑,但是可以争取减轻量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生产和销售假药罪案件管辖权归谁
    生产销售假药案件的管辖机构是公安机关,具体来讲是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的,事实上,除了我国法律制度中另有规定的,一般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部门都是公安机关,其余的像是职务犯罪,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的话,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生产销售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生产和销售,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1、犯罪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2、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2023-02-17
    237人看过
  • 这要件是生产或者销售假药罪
    满足以下要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1、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2、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3、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4、犯罪客体: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要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要件应当是:1、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2、犯罪主体: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3、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4、犯罪客体: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及如何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客观方面
    2023-03-27
    332人看过
  • 销售假药属于什么案件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一、江苏省销售假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二、销售假药罪具体判几年销售假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2-28
    378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多少金额需要立案
    生产、销售假药是不设立案金额的,无论生产、销售多少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生产、销售假药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023-04-17
    65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民事还是刑事案件?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一、中国对生产假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
    2023-03-11
    299人看过
  • 销售劣药罪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销售劣药罪的法定构成条件是: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2、主观上行为人有销售劣药的故意;3、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劣药的行为。一、如何认定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劣药的行为是犯罪生产、销售劣药的犯罪行为认定如下:一、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三、主体方面: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四、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二、刑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刑事责任构成要件有以下
    2023-06-20
    303人看过
  • 销售劣药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界限
    两罪都侵犯了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两罪在犯罪的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基本都相同。二罪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对象不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劣药,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象只能是假药。假药和劣药的范围由《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只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结果犯。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只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就构成犯罪,在犯罪形态上属危险犯。3、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处罚也不同。劣药的实质是药品质量和使用效能达不到标准规定和预期治疗效果,而假药多数情况下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假药”往往比“劣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大,因而生产、销售假乡罪的法定刑要重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前者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后者为无期徒刑。另外,行为人既生产、销售假药,又生产、销售劣药,均构成
    2023-03-13
    290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包括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吗?
    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包括生产销售劣药行为,我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有何特征?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
    2023-06-20
    261人看过
  • 假农药销售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生产、销售假药的,应予立案追诉。但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除外。以生产、销售假药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生产”:(一)合成、精制、提取、储存、加工炮制药品原料的;(二)将药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制成成品过程中,进行配料、混合、制剂、储存、包装的;(三)印制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为出售而购买、储存的,属于本条
    2023-07-04
    110人看过
  • 销售假药罪是刑事案件吗
    销售假药罪是刑事案件,《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另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十年内不受理其相应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境外企业的,十年内禁止其药品进口。一、《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3-03-20
    256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解读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大部分罪名把伪劣产品划定为一个罪名,却把生产、销售伪劣药品却划分为两个罪名。《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什么是假药假药,顾名思义,以不是药品的东西冒充药品生产、销售。包括:1、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规定的标
    2023-05-31
    93人看过
  • 刑法141条销售假药案罪是什么意思?
    一、《刑法》141条销售假药案罪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二、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三、销售假药罪怎么量刑?销售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4-11
    401人看过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条件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那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呢?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这里要注意的是:1、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2、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3、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
    2023-03-31
    464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药罪涉案金额怎么划分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涉案金额怎么划分生产销售假药涉案金额超过20万元但是低于50万元的属于情节严重,超过5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根据《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造成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二)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三)生产、销售金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四)根据生产、销售的时间、数量、假药种类等,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第四条生产、销售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致人重度残疾的;(二)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造成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造成十人以上轻伤的;(五)造成重大
    2023-06-18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生产销售劣药罪立案标准什么是生产销售劣药罪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05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生产销售劣药罪造成轻伤、重伤或者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 什么叫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0-09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法律规定,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 什么是假药的生产销售?生产假药犯罪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6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 生产销售假药罪具体属于什么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8
      构成生产假药罪的条件如下: 1.该罪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