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温津贴规定2024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3 21:39:27 327 人看过

一、江苏省高温津贴规定是什么?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

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二、法律依据

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四)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了,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

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发放高温补贴或者高温费,对于违反相关规定不发放高温补贴的公司企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来赔偿相关损失,并且还需要追究用人单位的法人相关违法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17: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国江苏省高温补贴发给谁
    一、江苏省高温补贴对象规定是什么?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二、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按照国家《最低工资规定》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明确规定之前,高温季节加班可暂不将这部分津贴计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必须按照加班时间折算另行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来代替。高温津贴与按照我区相关规定,实施高温津贴后,企业不得另以货币形式在其他项下向劳动者支付防暑降温费,但企业可以继续安排好生产(工作)场地的
    2023-02-15
    99人看过
  • 江苏高温补贴3个月是否有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一、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
    2023-03-21
    202人看过
  • 河北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关于河北省高温补贴规定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1、低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共4个月。2、低温补贴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3、低温补贴发放对象判断是否属低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4、低温补贴不能计入最低工资低温补贴是要纳入工资总额的,但不能计入最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一、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
    2023-02-17
    388人看过
  • 江苏省高龄老人津贴标准是多少
    江苏老人综合补贴政策高龄老人津贴对象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0岁以上老人。80岁—89周岁老人为第一档、90岁—99岁老人为第二档、100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高龄老人津贴标准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分为三档:1.80周岁(含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2.90周岁(含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3.10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当然,上述是大部分省市对高龄老人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要咨询当地民政局。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形式那么高龄老人津贴具体怎么发放呢?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频率为一个月一次,由老人本人或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负责单位领取即可。
    2024-04-19
    272人看过
  • 江苏高温补贴法律规定有哪些
    高温费发放标准江苏的规定:江苏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一、法律依据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二、谨防高温津贴发放三种误区近年来,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专项督查发现,用人单位发放高温津
    2023-02-27
    196人看过
  • 江苏职工了高温津贴将有法可依
    高温天气固然是人力不可控制的自然情况,但保护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免受伤害,却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草案)》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向高温作业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也在《条例(修订草案)》之内。【现状】露天工作每人每月200元不具有强制性我省去年上调了高温津贴,即从原有的160元上调至200元。我省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我省虽然明确了高温费标准,但长期以来,高温费规定只是政府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照章办事的企业并不多,大多数企业不按规定办,发不发高温费全由老板说了算,职工维权也缺乏法律
    2023-06-09
    466人看过
  • 江苏省生育津贴标准规定是哪些呢?
    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江苏省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支付,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所在单位不得截留。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江苏省人
    2023-02-04
    411人看过
  • 高温津贴是什么?高温津贴所需的条件是什么?
    一、高温津贴的含义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2016年6月12日,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二、具体法规中国关于高温之下的劳动保障政策相当空白,翻阅相关资料,在全国范围
    2024-02-04
    404人看过
  • 江苏省高温费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
    一、江苏省高温补贴2020标准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但是最迟10月底必须全部发放到位。二、2020年江苏省高温天气保护措施(一)支付津贴、采取其他降温措施用人单位应支付高温津贴,积极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活动,引导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积极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体健康。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xx〕268号)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二)强化特殊劳动保护切实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较集中的服装、电子、玩具、食
    2023-03-29
    131人看过
  • 辽宁省高温津贴的规定内容包括什么?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二)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在每年7月、8月、9月发放。(三)对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劳动者未能正常出勤的或者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及从事高温岗位作业的实际天数进行发放。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高温津贴。辽宁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
    2024-01-06
    261人看过
  • 2024江苏省高温费是多少钱一个月?
    一、江苏省高温费是多少钱一个月?江苏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江苏省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标准为每月200元。二、江苏省高温补贴规定解读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规定:企业夏季高温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注意: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根据2013年5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案例》(修订),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1、日最
    2024-01-30
    425人看过
  • 江苏省高温补助费费用发放规定
    根据江苏省人社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企业夏季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企业夏季高温补贴的适用条件和标准企业安排员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职场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员工支付夏季高温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津贴,可按照规定税前扣除。高温补助费的发放主体是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
    2023-08-18
    423人看过
  • 江西高温补贴规定
    江西将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江西高温补贴规定补贴标准其中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江西省2016年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据悉,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随同工资一起实行按月发放。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温馨提示:1、各单位提供的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2、高温40℃以上停止室外作业。(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2)日最高气温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
    2023-03-16
    55人看过
  • 江苏省高温费是哪几个月?
    江苏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2017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全国有27个省区市已出台“高温津贴”标准,但多地标准数年未涨。即便如此,许多中小企业的员工、流动性强的农民工仍领不到高温津贴,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板不按规定按月份发放,竟按超过35°C的高温天气具体天数发放,有的单位用绿豆、饮料等防暑降温物资“冲抵”,蒙混过关。全国总工会表示,各级工会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重点督促企业落实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费用,不得以发放钱物来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凡属防暑降温饮料的不得冲抵高温津贴。2017年高温补贴政策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
    2023-04-28
    2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4年高温天气津贴发放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4-11-06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夏季高温补贴。根据政府规定,如果你在大热天仍在户外或温度极高的环境下工作,而雇主未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那么他们就需要为你提供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从每年的6月至8月,如果你在户外工作,每个月至少可以获得60元的高温补贴;如果在室内工作,但温度仍然很高,每个月也可以拿到45元的高温补贴。建筑工人、没有空调的公交车司机和露天清洁等职位均属于高温工作岗位。 高温补贴的领
    • 有关江苏高温补贴的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1、江苏的高温费暂不调整,标准依旧执行,即每人每月200元。从6月起发放,连发4个月(6月、7月、8月、9月)。 2、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但是最迟10月底必须全部发放到位。本次专项检查,人社部门将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及时立案,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 什么是高温津贴?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8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 江苏省2018年高温补贴标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01
      江苏省在6-9月针对室外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每个月发放不低于300元的高温津贴,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按照相关规定江苏高温津贴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2
      根据江苏省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总而言之,对于江苏高温津贴的情况我的回答如上所述,希望你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