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规定的几种类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08:30:15 109 人看过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于本条第1)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自诉人告诉,依法直接受理。这类案件专指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即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等。人民法院受理此类自诉案件,根据199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符合这一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立案。根据该《规定》第十四条指出:“人民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如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限期让自诉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

本条第2)项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被害人掌握有证据,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不是很大,依法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刑的犯罪案件,199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明确规定为以下8类:

1)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

2)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

3)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4)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

5)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6)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

7)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

8)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7: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自诉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
    2023-06-11
    240人看过
  • 关于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问题
    当前,审判实践中,对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不细致、不严谨,造成不够立案条件的案件按自诉案件予以立案,而一些具备了立案条件的案件又久拖不立的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立案时,没有科学地掌握不同类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没有按不同类型的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进行审查,而是仍然按照传统经验所确定的自诉案件一般立案条件进行审查。笔者认为,对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把好立案关,应在把握自诉案件的一般立案条件和三种不同类型的自诉案件的特殊条件下,进行审查。1、首先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一般条件,即可立案。但对于刑诉法第170条第2、3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仅有一般条件还不足以符合立案审查的标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立案审查时,还必须审查是否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所特别规定的八类案件。对于公诉
    2023-06-11
    348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几种判决类型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法院判决重做时,行政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理由作出与原行为相同的行为,除非主要事实理由发生变化;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原行为的。3、变更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
    2023-03-18
    175人看过
  • 公司纠纷案件的几种类型
    几种类型的公司纠纷案件(一)股东资格的确认是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的基础。许多公司纠纷案件往往以股东资格确认为基础,甚至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也涉及股东资格。实践中存在两类问题。一是要求确认他不是股东,而大多数案件都是由欺诈性使用签名引起的纠纷。虽然很少有直接要求确认其不属于股东的诉讼,但在债权人追索权案件中,这些诉讼往往以股东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为理由成为抗辩理由。此外,它还可能广泛出现在未来的清算案件中。另一种诉讼是实际投资者要求确认股东身份。这些争议案件的事实非常复杂。当相关主体之间存在协议时,问题主要是双方之间协议的效力和协议的外部效力。此外,在合作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因资本合作发生的纠纷也可能引发股权确认诉讼。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区分对待“内外”效力的理念已经基本形成,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包括公司登记文件或公司章程记录与投资者内部协议的差异,确认股东资格的主要依据和基本依据,以及股权变
    2023-05-07
    36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立案人身份有几种类型
    民事诉讼法恋人身份可以有多种形式,如果是公民的话需要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法人的话就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代理人的话,除了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明,还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涉外民事诉讼法定类型(一)一般地域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一样,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般地域管辖,是指以被告所在地为原则确定纠纷的管辖法院,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总则的有关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普通管辖没有设立专门规定,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有关规定;据此,只要被告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我国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这是属人管辖原则的体现。(二)特殊地域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涉及涉外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涉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
    2023-08-12
    357人看过
  • 自诉案件审理上的特点有几种
    一、自诉案件审理上的特点有几种自诉案件的犯罪性质一般不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较小,因此在审判程序上有一些特点,这些特点是:1、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不再进行判决。但根据刑诉法172条的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检察机关不予追究的,不适用调解。2、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和解或撤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条件是:(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事实;(3)反诉的案件必须是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3、自诉案件具有可分性。比如一个犯罪行为致多人受害,而受害者中任何一个人都可以独立向法院起诉;数人共同对某一人实施犯罪行为,受害者有
    2023-06-03
    455人看过
  •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可分为哪几大类
    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可分为三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
    2023-06-02
    118人看过
  • 什么类型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案件。一、侵权案件和财产案件一样吗侵权案件和财产案件是不一样的。侵权指的是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一般侵权属于民事案件,但如果情节严重同时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财产案件即在民事诉讼中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如继承纠纷、借贷纠、损害赔偿等。二、遇到别人辱骂挑衅先动手打人遇到别人辱骂挑衅,你打他也是违法的。针对他的辱骂挑衅行为你可以报警处理。但打架可能造成轻微伤、轻伤、重伤甚至死亡。致人轻微伤就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打架致人轻伤以上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三、没离婚和别人在一起犯法吗没离婚和别人在一起,涉嫌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
    2023-03-03
    4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几种类型?
    一、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几种类型?刑事案件法院移送管辖有两种类型,主要包括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移送管辖。(一)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的移送管辖的情形1、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此种情形,如果其中一人或者一罪正在由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移送上级人民法院。2、基层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情形(1)应当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2)可以请求移送的情形。《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重大、复杂案件;(二)新类型的疑难案件;(三)在法律适用
    2023-06-04
    138人看过
  • 自诉案件立案审查如何进行?
    1、首先要进行审查有无明确的被告人,有无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案件是否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立案的一般条件。对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符合上述一般条件,即可立案。但对于刑诉法第170条第2、3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仅有一般条件还不足以符合立案审查的标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在立案审查时,还必须审查是否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所特别规定的八类案件。对于“公诉转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应当在审查了立案的一般条件后,还应当审查被害人提起自诉时,是否提交了公安机关出具不立案的书面通知或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此类案件因由公诉转化而来,自诉权实际上是被害人在公诉优先,自诉补济的追诉机制下,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一种补救手段。案件已经公诉程序处理、并且公安、检察机关对被告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诉程序终结就成为公诉转自诉案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性条件。2、其次刑诉法第86条、145条规定,
    2023-03-20
    342人看过
  •  自诉案件类型及其分类
    近期发生多起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警方提醒市民,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犯罪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以下案件包括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如何划分?自诉案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常常是因为对方当事人实施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导致其遭受了经济损失或心理上的创伤,从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的划分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主张。根据诉讼标的的不同,自诉案件可以分为侵权案件、合同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等。侵权案件
    2023-11-10
    40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讯问案件类型中对侦查讯问的规定有哪些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查人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做笔录时需要那些准备(一)讯问前,侦查人员应当了解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制订讯问计划,列出讯问提纲。(二)第一次讯问,应当向犯罪嫌疑人送达《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或者由犯罪嫌疑人在有关强制措施附卷联中签收。犯罪嫌疑人拒绝签收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三)应当问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籍贯、出生地、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
    2023-03-10
    42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立功由谁审查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刑事案件的立功一般由司法机关审查。一、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立功(1)非犯罪分子本人实施的行为。为使犯罪分子得到从轻处理,犯罪分子的亲友直接向有关机关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应当认定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现。(2)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行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时没有指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揭发的犯罪事实与查实的犯罪事实不具有关联性的,不能认定为立功表现。(3)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或者协助行为对于其他案件的侦破或者其他犯罪分子的抓捕不具有实际作用的。以下四种来源线索、材料不得认定为立功:(1)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2)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3)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4
    2023-03-02
    386人看过
  • 自诉案件立案形式审查还是实体审查?
    自诉案件立案一般是形式审查,而实体审查会放在接下来的调查和审理环节进行。而自诉案件在进行立案的形式审查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2、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3、对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无法判定的,应当先行立案。4、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载明理由。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复议。禁止不收材料、不予答复、不出具法律文书。5、强化责任追究,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和主管领导责任。一、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一)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的案件范围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
    2023-04-05
    260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 更多>

    #刑事自诉
    相关咨询
    • 刑事自诉案件是什么意思,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哪几种情况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何确定自诉案件类型?自诉案件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那么自诉案件类型是怎样的呢?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
    • 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包括哪几个方面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3
      对自诉案件的立案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诉状内容是否完全;2、自诉人是否具有诉讼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诉讼代理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及代理权限是否明确;3、自诉人是否提供了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及其犯罪嫌疑的证明材料;4、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5、自诉是否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时效期限内提起;6、案件是否归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全部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 刑事案件的立案、控告、控告、举报、自首的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6
      1、公安机关接受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一般情况下,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的立案审查期限,在三日内开始进行审查,一般审查期限是十日,最长期限是三十日。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