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拆迁安置政策的解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08:10:17 495 人看过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济南高新区房子有质量问题找谁?

首先看房屋质量保修期有没有过,要是没过,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当地质检站投诉。

房屋质量评估应找专业机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备案。

房屋质量争议当事人双方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委托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评估报告。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时,法院将在评估机构中指定。对房屋质量缺陷损失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评估机构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对于评估机构的监督也将加强,确保评估结果的公平公正。

《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3、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渭南高新区征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被征地拆迁村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4、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限期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8: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老旧小区拆迁赔偿政策解读
    房屋拆迁的标准每个地方是不同的。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主要赔偿: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实际情况而定;人民政府制定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老破小拆迁怎么赔偿老破小拆迁一般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老房子拆迁补偿标准,是需要看老房子是属于集体土地房屋拆除,还是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若是集体土地拆迁,是会补偿宅基地低价和重建成本;而国有土地拆迁的话,需要根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来补偿。拆迁补偿具体情况如下:1、由于拆迁改造的原因,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具体补偿标准要根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来定;2、如果不同意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拆迁人、被拆迁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拆迁补偿安置裁决;3、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
    2023-07-03
    153人看过
  • 伊滨区诸葛镇拆迁安置政策
    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西咸新区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政策是各地由各市、地、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国家规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
    2023-03-29
    377人看过
  • 士官转业安置政策解读
    士官退出现役后,初级士官作复员安置;服现役满十年的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作转业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岁的高级士官作退休安置,根据地方需要和本人自愿也可以作转业安置。丧失工作能力的士官作退休安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三期士官转业能随妻子落户吗服役期满12年的士官,可以随妻子户籍进行异地安置的。如果军人妻子现在的户籍是农村户籍,军人可以随妻子落户的,自然可以享受了。不过需要政府安置工作,军人的户籍未必是农村户籍,所以要以妻子的户籍享受自建房的待遇。如果是服役期间有的孩子,孩子的户籍自然是随母亲了,因为现役军人没有户籍的,自然孩子户籍随母亲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八条对退出现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
    2023-07-03
    478人看过
  • 市政府即将出台市区房屋拆迁安置新政策
    4月9日下午,市长李强召集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土局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即将出台的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新政策进行研究会办。拆迁工作是城市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尽管目前我市的拆迁安置政策很优厚,但在相关政策和措施的配套实施上,还存在不足,必须要抓紧完善。因此,为依法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拆迁补偿工作,市政府相关部门在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市情实际,起草了《关于做好市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市区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作出相关规定和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要坚持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要实行分区域定点安置,鼓励市区拆迁由老城区、建成区向外疏散跨区域安置;要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提高配建比例,加快定点建设,扩大安置范围,保障安置需求;要规范认定房屋性质;要统一拆迁奖励补偿标准
    2023-04-23
    293人看过
  • 巢湖市拆迁政策解读
    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5-05-01生效日期:2005-05-01发布部门: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政府令第11号巢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第四条巢湖市建设委员会是巢湖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巢湖市房屋拆迁管理
    2023-07-03
    375人看过
  • 国务院拆迁政策解读
    为解决拆迁过程中暴力拆迁、极端对抗、拆迁暴富等各种问题,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通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那么,《条例》有哪些具体规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考以下国务院拆迁政策最新解释:国务院拆迁政策最新解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是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土地,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1年1月21日签署国务院令第590号,公布实施。首先,政府是公益征收的唯一补偿主体。过去多数情况下,开发商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拆迁许可证,经批准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往往想尽办法降低拆迁补偿标准,将拆迁负担转嫁到房价上,容易激化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根据《征收补偿条例》,县级以上地
    2023-05-31
    464人看过
  •  农村拆迁政策更新:2021年拆迁安置最新规定
    这段内容讲述了拆迁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被征收人的情况,拆迁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如果被征收人已得到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屋,则可以强制拆迁。如果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在协议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则可以强制拆迁。对于法定期限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申请行政复议,且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也可以采取强制拆迁的措施。拆迁条件:若被征收人已得到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屋,则可以强制拆迁;若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但未在协议期限内履行交付义务,则可以强制拆迁;若法定期限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或申请行政复议,且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则可以强制拆迁。 拆 迁 协 议 与 拆 迁 补 偿 协 议 有 什 么 区 别 ?拆迁协议与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过程中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拆迁协议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拆迁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补偿标准等。拆迁补偿协议
    2023-09-01
    282人看过
  • 高新技术认定的政策解读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求为:(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
    2023-07-03
    473人看过
  •  2021年萧山区拆迁安置政策调整
    本文介绍了杭州市萧山区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相关规定。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萧山区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当事人对征收土地方案不服时,可向浙江省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的规定,萧山拆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按照《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2、萧山征地人员养老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实行货币补偿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3、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标准,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
    2023-08-26
    52人看过
  • 拆迁后的住房补偿安置政策详解
    1、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除房屋评估如选用重置法的,其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土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2、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律师应了解,现行规定拆迁人,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
    2023-07-05
    25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政策之问答
    拆迁安置是指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拆迁问题集锦:实施征拆新政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维护广大拆迁群众的根本利益,实行城乡统筹、减少和解决由征地拆迁引起的各类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切实推进征拆安置工作,推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征拆新政的精髓是什么?答:1、切实提高征收补偿标准;2、室内外设施实行包干补偿,避免人为随意操作;3、对一切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4、将拆迁群众实行农转非,纳入社保,根本上解决生活上的后顾之忧;5、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将拆迁政策、补偿数据、补偿资金三榜公示,阳光操作;6、各项拆迁工作和拆迁户的户口户型以及合法面积的认定等,都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什么是货币安置?答:征收货币安置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货币安置,即对拆迁群众先转为非农户口,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社保,给拆迁户每人8万元的购房
    2023-04-23
    34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标准法规解读
    目前,关于强拆的补偿标准,法律暂无明文规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予以确定。如果提起非法强拆补偿: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的补偿标准实践中,房产证上写的是住宅,而实际上用作经营的情况下补偿主要依据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中做出的规定:对拆迁范围内,产权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手续,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拆迁补偿。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被征收房
    2023-07-11
    219人看过
  • 探讨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最新动态
    反映或控告材料,一定要实事求是,有条理逻辑。还要附上有关证据,使之有证明力。(一)说明房屋为什么是自己的。是自己购买、自建、继承、馈赠、福利分房等,哪些人可以证明。如有证明人的证明,应复印后附上;(二)说明房屋的所有权是经过哪个部门批准的。如果有使用证应把复印件附上;(三)说明房屋是什么时间被他人或部门占用的,占用的经过是怎样的,哪些人可以证明。如有证明人的证明,应复印后附上;(四)说明房屋拆迁中发生了哪些事,有没有人找自己调查了解过情况,自己是如何反映的,调查人员是怎样答复的。如果有材料应付印附上;(五)说明房屋被占用后做了什么,拆迁后谁去领取了拆迁款,领取了多少;(六)要求和主张。把拆迁款返给自己。惩治涉嫌贪腐人员。哪几种无证房拆迁有补偿1、祖业产目前,城市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仍然存在祖业产,五、六十年代遗留下来的,虽然没有证件,但是它们是合法存在的,应当予以补偿。2、历史原因七十年代到
    2023-07-04
    331人看过
  • 2011新拆迁条例拆迁政策详细解读——补偿标准
    第三章补偿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房屋,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2023-07-04
    131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重庆周边最新拆迁安置政策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2-08
      1、关键词:奖励 (1)货币安置每户奖1万—3万元 (2)据了解,危旧房改造拆迁区域内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搬迁期限内选择货币安置的,除按规定享受货币安置补偿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外,以产权户(或公有住房承租户)为单位,根据区位差异,住房每户给予1万-3万元的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具体地段标准由主城各区制定。 (3)非住房(如商铺、店面)按房屋评估价格的5%以内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货币安置特别奖励费;非住
    • 安置房拆迁政策有哪些新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6
      拆迁安置房的房屋拆迁后的政策: 1、如果是拆迁后自己获得的安置房,现在又面临拆迁的,可按正常房屋拆迁补偿; 2、如果是购买的安置房,并已居住,现在面临拆迁的,根据合同约定,拆迁补偿款由原房主所得的,购买人可向原房主索赔。
    • 独生子女的拆迁安置政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6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按照目前总和生于率预测,中国人口仍将以年均800万-1000万的速度增长。那么,按照这个速度,到2021年,中国人口总量将达到14.6亿,人口总量高峰将出现再2021年前后,大约15亿左右。为有效控制我国人口过度增长的势头,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中国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开展了一场全方位,持续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国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
    • 房产购置税新政策解读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9
      1、房产购置有新政策,9月份出台近亲过户房产,无需缴交个人所得税。但个人购置房产,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不仅有个人所得税,也包含以下税费:买方缴交契税与印花税;卖方缴交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成本价上市补交土地出让金、经济适用房补交土地收益金和测绘费。相关详细税率计算,还要看当地政府的具体政策和实际房产的情况。这里提到的知识二手房的购置税,新房购置的税费受
    •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解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7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拆迁租赁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