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舶抵押权由哪家法院管辖的
《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在同一法阶,均为国家法律。《民事诉讼法》是一般法,适用特别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于专门管辖的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是特别法,在同一法阶的法律适用上,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为此,船舶抵押合同为从合同时,债权人同时起诉主债务人和抵押人的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一律由海事法院管辖;债权人直接起诉船舶抵押人的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亦应由海事法院管辖,即,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二、船舶能抵押给个人吗
船舶抵押是指船舶所有人为债务提供担保,将船舶作为担保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船舶可以抵押给个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十一条:船舶抵押权,是指抵押权人对于抵押人提供的作为债务担保的船舶,在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依法拍卖,从卖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或者船舶所有人授权的人可以设定船舶抵押权。
船舶抵押权的设定,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三、船舶优先权、留置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权利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和船舶优先权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属于法定担保物权;而船舶抵押权是根据当事人签订的船舶抵押合同产生的,属于协议担保物权。
(2)担保的债权不同。船舶留置权担保的是造船人、修船人因建造、修理船舶所产生的债权;船舶优先权担保的是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如船员工资、人身伤亡、港口规费、救助报酬及侵权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等债权;船舶抵押权担保的是借贷之债。
(3)效力的产生不同。船舶留置权的效力产生于占有船舶;船舶抵押权的效力产生于登记;而船舶优先权效力的产生既不需要占有,也不需要登记。
(4)受偿的顺序不同。按照我国《海商法》第25条的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5)行使的方式不同。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的行使需要通过法院扣押、拍卖船舶来实现,而船舶留置权的行使不需要通过法院扣押船舶,只需要债权人留置所占有的船舶即可。
-
船舶碰撞仲裁协议管辖是由哪个法院管辖
399人看过
-
船舶确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248人看过
-
涉及船舶的诉讼由哪里管辖
112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的效力是什么,船舶抵押权的特性有哪些
276人看过
-
船舶合伙纠纷管辖法院
124人看过
-
法院管辖权船舶上主要内容是哪些?
217人看过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
船舶扣押地法院管辖权应该怎么确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1所谓船舶建造合同,是指船舶建造人按约定条件建造船舶,由定造人支付价款的合同。该合同当事人因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为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此类案件实行专属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的规定,因船舶建造合同提起的诉讼,应由船舶建造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
船舶所有权的管辖法院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3-02-15根据我国《海商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
抵押合同争议管辖法院由哪个管辖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261、因合同纷争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民法中船舶抵押权的划分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31《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船舶可以用于抵押,所以船舶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在抵押人不履行义务时,船舶抵押权人可以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
-
我想咨询一下船舶扣押地法院管辖权是怎样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4-08-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除海事法院及其上级人民法院外,地方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船舶保全申请应不予受理;地方人民法院为执行生效法律文书需要扣押和拍卖船舶的,应当委托船籍港所在地或者船舶所在地的海事法院执行。据此,地方法院对该保全申请没有管辖权,应当不予受理,而法院先前已采取的保全措施,理应纠正,解除对该船舶的查封措施,并告知相关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