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鞋厂多人得血液病,工作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9:00:33 291 人看过

一、郑州一鞋厂多人得血液病

郑州升和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和)三名工人被查出了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一名工人介绍,从今年2月16日开始,他开始出现浑身无力的情况,到医院检查后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当时车间里陆续有工人晕倒,公司强制体检后发现,工人的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全部严重降低。

三名工人称,他们的病和工作的鞋厂有关。去年9月到10月,鞋厂进了一批胶水,连名字都没有,气味特别臭。车间陆续有人晕倒,鞋厂强制要求工人去做体检,三人被查出血小板、白细胞、红细泡都严重降低。此前,鞋厂一名更早被诊断出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工人拿了一份胶水样本到北京做检测,结果显示胶水中苯含量严重超标。

目前,该鞋厂被当地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已进行了处罚。

二、工作职业病属于工伤吗

职业病属于工伤的一种,算工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法定(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有的国家对职业病患者给予经济赔偿,因此,也有称这类疾病为需赔偿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三、职业病赔偿标准是什么

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因职业病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可以得到以下赔偿: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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