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7:22:23 231 人看过

一、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

1、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当事人对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以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质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

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二、当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如何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负有债务的,处理好债务问题后可以离婚,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偿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有转让债权的权利?
    债务人可以转让的是债务而不是债权。债务人如果转让债务的,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债权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过程中,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一、民法典规定的债务承担范围是指什么一般来说的话这个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父母自愿承担债务有效吗经过债权人同意,父母自愿承担债务就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三、债务怎样转让债务如果要转让给第三个人的时
    2023-03-24
    278人看过
  • 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如何行使担保权
    存在多个保证人的情况下,首先应分析各个保证的性质是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然后再分析各保证之间的关系是属于按份共同保证还是属于连带共同保证。按份共同保证是指各个保证人分别或共同与债务人约定,每个保证人只对一定份额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是指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这就意味着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对整个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经过分析,多个保证的性质和关系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都属于一般保证,各保证间关系是按份共同保证。此时,债权人应按照一般保证的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顺序和要求行使担保权,即在保证期间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在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受履行的情况下,在保证诉讼时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各保证间的关系是按份共同保证,则只能要求各个保证人承担自己应承担的保证份额,如原先约定每个保证人承担1/3的保证份额,则只能要求每个保证人承担债务人尚不能履行部分的1/
    2023-03-10
    332人看过
  • 质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质物?
    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了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了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因为无论是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了债务,还是出质人提前清偿了所担保的债权,都将导致主债权的消灭,而质权作为一种从权利也就自然的随之消灭了,债权人没有理由继续占有质物,因此应当返还质物。一、质押权和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留置权与质押权的区别如下: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
    2023-03-09
    211人看过
  • 破产保证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报债权
    可以。保证人即使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仍不能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一、债权人能放弃债权人的债权担保人责任吗债权人是可以放弃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这是其权利。债权人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这是债权人的权利。如果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债权人免除或部分免除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其他担保人在债权人免除的范围内,免予承担担保责任。二、法院怎样执行担保人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院不能执行担保人财产(例外情形除外)。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则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法院可执行担保人财产。三、担保人有什么风险1、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
    2023-03-20
    41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金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债务金额。符合备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2、债务人对债务金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一、遭遇拖欠货款怎么办遭遇拖欠货款的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债务人归还贷款以及利息;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执行还款;3、如果对方不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二、借了钱不还,怎么要回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协商、调解或诉讼,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2.支
    2023-03-08
    219人看过
  •  实现担保债权的方法
    在签署保证合同后,保证人将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责任。当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如果债务人无力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通过抵押、质押或留置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债权。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或折价变卖抵押物或质押物来获得偿还。如果有剩余财产,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返还。在签署保证合同后,保证人将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责任。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2、抵押。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3、质押。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使用。4、留置。例如洗车店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4. 留置财产的处置方式留置财产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债权人为了保全债务
    2023-08-29
    268人看过
  • 欠债人死亡,债权人应该怎样实现债权
    欠债人死亡,在全然要实现债权的,可以向其继承人讨债,债务人死亡,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一、欠款人去世算数欠款人去世欠条算数。欠款应该由以下人员承担: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二、人死后父母要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2023-03-14
    484人看过
  • 债权人怎么样才能实现担保物权
    民事诉讼法中明确了担保物权实现这一特别程序,简要一句话,就是申请法院将对方财产变卖抵债,这与诉讼不同,无须对薄公堂,法院简单审查担保物权是否合法设立是否达到实现的条件,通知对方后,如无异议,则裁定拍卖财产或者其他作价方法。要点如下:1、担保物权有好几种,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抵押就是东西还在你手上使用,但是将来债主可以申请法院将你的东西变现来还债,例如房地产抵押;质权就是把股票凭证放在债主那儿,等你换不起债务,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了;留置权就是你把车放店里修但是不给人家钱,人家扣你的车来抵债。2、担保物权的实现时机是债务没有按时清偿。现在碰到的主要问题是,借款合同签订了,但是还没有到期,可是对方已经不付利息了,这时候能不能申请实现抵押权?答案是基本上不能,因为对方一定不是傻子,一定会反驳到,这是违约的问题,还没有到期,你不能要求我还款。借款合同的解除需要我严重违约致使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时候
    2023-02-23
    461人看过
  • 债权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一、追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怎么规定担保追偿权是指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后,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一般是在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之日起3年内行使。从担保追偿的定义可以看出,追偿权必须是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后才能够行使,如果担保人并没有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任何责任,担保人是不能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的。但是在保证这种担保方式中,存在一种例外情形,即保证人追偿权优先行使。当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没有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如果保证方式为连带共同保证的,各保证人作为一个主体申报债权。二、去世后没有遗产欠的
    2023-03-26
    60人看过
  • 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
    一、被担保的债权有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怎样实现担保物权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按以下顺序实现担保物权:(1)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三条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的顺序有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违反该约定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担保物权包括什么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
    2023-06-16
    12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无法收回借款?
    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无法行使撤销权。这些情况包括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债权受到损害,债务人的行为本身是无效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或放弃债权等行为,这些行为已经影响了债权。在某些情况下,债权人无法行使撤销权。这些情况包括:债务人的不作为导致债权受到损害,债务人的行为本身是无效的,或者债务人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或放弃债权等行为,这些行为已经影响了债权。 哪 些 情 况 下 债 权 人 无 法 行 使 撤 销 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包括:1. 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 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3. 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4.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
    2023-10-04
    415人看过
  • 担保人在未实现追偿权情况下,是否可就担保合同再审?
    可以。双方串通,隐瞒以贷还贷的事实,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对此不承担责任。担保人事后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的事实是其行使救济的途径,不能以此推定担保人追认了以贷还贷的事实。担保人实现其追偿权应以最终获得执行为标准,如未能实现其追偿权,担保人仍然有权就借款担保合同纠纷申请再审。共同担保人是否具有追偿权?共同担保人之间有约定的,应当有追偿权,无约定的,没有追偿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
    2023-07-06
    203人看过
  • 现实中债权人怎样保护债权
    现实生活中债权人保护债权的方法有:1.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发生债权债务的,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物也可以是人。2.可以申请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债的法律保护措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清偿,法律赋予债权人对债务人或与之有关的第三人享有一定权利。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一、债务担保和债权担保的区别债的保全是债权人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害其债权,对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所采取的保护债权的法律措施。债权人保全债权的权利有代位权与撤销权两项。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特别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用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制度。人的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信用担保债的履行的担保方式。人的担保即保证担保,是由保证人以自己的信用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物来作债权担保的担保方式。物的担保包括移转物的所有权或其他权利的权利移转型的
    2023-04-12
    209人看过
  • 债务人无力还债的情况下担保人要向债权人还钱吗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到了还款时间借款人无力偿还,就可以向保证人追讨此款的。一、担保责任约定不明我国担保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不同的保证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主要表现在抗辩权和承担责任的程度上。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银行贷款担保人夫妻一人担保有效吗?不具有法律效力。1、贷款担保人需要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因为担保的话,是以夫妻共同的家庭财产来担保,必须双人都同意,一方签字不能成立。2、后果问题,需要知晓贷款担保人保证的方式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二者区别如下:
    2023-03-19
    344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被担保债权人的债务在什么情况下发生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3)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在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必须起诉债权人,债务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6-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3、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并且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以上几种情形,担保人可以不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因此给担保人造成损失,担保人可以起诉债
    • 债权债务在有担保的情况下由被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1
      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有担保的债权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对于有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可以拍卖担保财产,出售后取得的价格优先受偿。
    • 哪些情况下债权人应当履行债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2
      (1)有约定时,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怎样讨债,债权人应当在什么情况下向债务人索要借款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8
      当企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其他原因而导致无法偿还全部或者部分债务时,债权人的讨债问题,债权人一般可以从下面几种情况来向债务人讨要债务。例如:合伙企业中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