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公司上班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2:00:15 178 人看过

劳动者在分公司上班,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劳动关系;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只能受总公司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一、未签劳动合同会有哪些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要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1)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由于劳动者的原因造成无法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劳务公司和劳务公司签合同合法吗

合法,作为用人单位,法律允许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二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要交给单位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在法定期限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一份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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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6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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