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2、搜查。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
如何调取刑事案件物证
1、勘验、检查。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2、搜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但是,由于搜查是一种极为严肃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利益,特别是刑事诉讼中的搜查,涉及到人权保障的问题,因此,一要严格控制适用,二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要严格批准程序,搜查时要依法制作笔录,搜查中的扣押要开列清单,等等。
3、扣押。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查活动。物证的扣押,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协助执法中,扣押通常只是一种执行措施。由于刑事诉讼中的扣押,关系到公民的物权问题,因此,必须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对于扣押的各种物品,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一旦查明与案件无关,必须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七十三条,在勘验、检查、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111人看过
-
刑事案件提取物证的程序
16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与分析程序
33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的流程具体有哪些
314人看过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是怎样的
327人看过
-
怎样提取刑事案件的物证,提取刑事案件物证要注意什么
149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的程序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2、搜查。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查活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的程序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5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2、搜查。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查活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的程序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4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 1、勘验、检查。 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 2、搜查。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3、扣押。 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留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专门调查活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流程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4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如下: 1、对案件相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和检查; 2、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处进行搜查; 3、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进行扣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
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11刑事案件物证提取程序如下: 1、对案件相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勘验和检查; 2、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处进行搜查; 3、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进行扣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