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该如何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20:45:52 443 人看过

一、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该如何确定

1、双方确认竣工的日期;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2、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怎样认定工程合同中的竣工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1: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竣工时间的确定原则
    工程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如经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应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当双方对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应分别情况进行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了申请竣工验收的报告,而发包人迟迟不予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在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发包人擅自使用部分单项工程的,只能视为该部分单项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但是不能视为整个工程的竣工日期。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后果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
    2023-08-10
    249人看过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的开工日期有争议的,应当如何确定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所载明的开工日期;开工通知发出后,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推迟开工时间的,以开工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二)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进场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三)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当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并结合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的事实确定开工日期。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怎么确定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按照以下情形予以确定:第一种情形,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第二种情形,开工通知发出后,如果工程尚不具备开工条件,则以开工条件具备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但若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后又无法实际开工的,则仍以
    2023-08-07
    369人看过
  • 当竣工日期与实际交付日期不一致时,保修期该如何计算
    如商品房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后,房屋的预售刚刚开始或者还没有完成,有的房屋预售可能要数年才能完成。如果保修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则可能购房者购房时保修期将要到期或期限已满,对于购房者来说,就会享受不到或者享受很短时间的保修服务,这对购房者明显不公平。因此,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6条规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延长保修期。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只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5条规定的保修期限为:“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次期;卫生洁具1
    2023-03-17
    243人看过
  •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与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有哪些
    一、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与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有哪些1、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与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包括:(1)时间不同。实际竣工日期是指工程已施工完毕的时间,并没有相关部门的认可。而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是指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通知有关部门及当地档案中心进行验收;(2)定义不同。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房
    2023-08-06
    383人看过
  • 如何撰写建设工程实际施工投诉
    原告: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住址:XX市XX区XX街XX栋XX室,邮编:XXXXXX,电话:XXXXXXXXXXXX被告: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住址:XX市XX区XX号,邮编:XXX,电话:XXXXXXXXXXXXXX被告:XXX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住址:XX市XX区XX号诉因:建筑纠纷索赔1。判令被告立即退还保修金62259.24元和延期付款违约金6694.12元;上述两项合计68953.36元;2。截至2007年8月15日,上述金额逾期的,以62259.24元为基数,按日支付逾期利息的0.024%;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与被告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建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原告系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某工程B区外墙外保温装饰工程施工的被告。施工期为50天,从XX,XX,XXX到XX,XX,XXX。合同还约定工程款的5%
    2023-05-07
    401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该怎么办?律师解答:在正式验收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监理单位的意见。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资质等级。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承包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设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共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
    2023-05-07
    412人看过
  • 如何确定工程争议的期限
    1、如何确定工程纠纷的时限对于因工期引起的纠纷,发包人对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进行抗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承包人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索赔工期违约金涉及举证问题,一是确定实际开工时间,二是确定竣工时间。开工会议纪要和开工通知中载明开工时间的,可以作为证据;没有证据的,按照开工报告记载的时间作为开工时间;没有证据的,根据合同记载的时间可以作为证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技术经济资料齐全,签订工程保修书,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验收不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来说,工程价款纠纷主要是建设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纠纷,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此时,当事人不提出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职权启动鉴定程序。《竣工时间司法解释
    2023-05-07
    57人看过
  • 应该如何理解竣工日期
    应该怎样理解竣工日期对工期与开工日期的问题,较好理解,但对竣工日期,实务中对此问题却意见不一,常会发生争议。因为竣工日期与工期是否违约,支付工程款的起算时间,以及工程款计息时间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可谓关系甚大。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
    2023-06-15
    273人看过
  •  确定工程合同竣工日期的方法
    该段内容主要阐述了竣工日期的认定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规定。根据《建筑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竣工日期应根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或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来认定。同时,发包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否则不得交付使用。根据法律规定,在工程合同中,竣工日期的认定有以下规定:如果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并合格,那么竣工日期应认定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如果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那么竣工日期应认定为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擅自使用,那么竣工日期应认定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
    2023-09-10
    200人看过
  • 解决竣工日期争议的技巧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规定,竣工的日期为双方确认的日期,一般当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时间为竣工时间。当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未做竣工验收,发包人就擅自使用的,竣工日期为发包人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期是什么意思竣工日期是指合同约定的建设项目完工之日。竣工日期的确定对后续的权利主张而言很重要,关于竣工日期的确定,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定: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如果施工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适用法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
    2023-06-30
    186人看过
  • 法院如何确定建筑工程的开工日期
    如何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建设工程开工日期,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法院将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开工日期,如开工日期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通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二)》第五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形确定:(一)开工日期为发包人或者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发出开工通知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满足开工条件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开工时间的,以开工通知中规定的时间为开工日期。(2)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施工时间为开工日期。(3)发包人或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又无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应综合考虑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其他文件规定的时间确定开工日期竣工验收记录表,并结合是否满足开工条件。建筑工程纠纷解决的基本形式是什么。和
    2023-05-02
    174人看过
  • 竣工日期争议的解决途径
    如果在施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竣工日期,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采取以下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如果竣工验收合格,则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了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拖延了,则以提交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已经被发包人使用了,则以被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按照发包人的修改后经过验收的,则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验收的日期。如果出现关于竣工日期的问题,而相关的施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如果竣工验收合格,那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了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拖延了,那么以提交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已经被发包人使用了,那么以被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按照发包人的修改后经过验收的,则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验收的日期。 发 包 人 拖 延 验 收
    2023-08-31
    350人看过
  • 怎么定工程合同的竣工日期和已竣工的工程日期
    竣工是指承包商完成施工任务。一般而言,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但在实践中,承包商的工程竣工日期和竣工验收时间往往存在时差,因此确定竣工日期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计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金和违约金的金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明确规定了竣工日期。1、双方签字确认竣工日期的,确认日期为竣工日期。确认形式一般为书面,可为竣工验收登记表、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监理记录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本规定的法律依据是
    2023-08-09
    483人看过
  • 建设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是怎样确定的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会对建设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予以确定,但这并不代表工程开竣工日期就一定是固定不变的,那么开竣工时间如存在变化,此时该如何确定时间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为开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时间。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时间;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明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如何确定。应当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为依据,即: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同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是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2023-04-18
    5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有争议后如何确定建设工程竣工日期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法院和仲裁机构是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15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按照下述方式来确定竣工日期: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既然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则将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定为竣工日期是比较合理的。 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这种情况在实际纠纷此中经常发生,多数时候发包人有意拖延验收,致使工程无法及时验收,在此情况下,按照最高人民法
    • 当事人对实际建设工程的竣工时间有争议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 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
    • 建设工程竣工日期与施工日期是否有争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02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 建设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认定,应该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31
      法律分析 认定工程竣工日期的方法是: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