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写应遵循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5:25:38 250 人看过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招标投标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邀请文件,是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对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这里招标文件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如果编写上存在错误,有可能导致活动的失败!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编写应遵循的规定:

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没有标明的要求和条件在评标时不得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该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以及对这些偏差进行调整的方法。

允许中标人对非主体设备、材料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主要设备或供货合同的主要部分不得要求或者允许分包。除招标文件要求不得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外,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改变标准设备、材料的供应商的,不应视为转包和违法分包。

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提醒:通常来说,招标书主要内容可分为三大部分:程序条款、技术条款、商务条款。包含下列主要九项内容: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附件;

4、投标书格式;

5、投标保证文件;

6、合同条件(合同的一般条款及特殊条款);

7、技术标准、规范;

8、投标企业资格文件;

9、合同格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2: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招标文件相关文章
  • 投标文件编写
    投标文件编写(一)招标文件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招标设备一览表(3)投标方须知(4)购销合同或协议(5)投标文件格式2.招标文件的修改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编写(二)3.要求3.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4.投标文件组成4.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书、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一览表(格式略)(2)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司简介)。(3)公司与制造商代理协议和授权书。
    2023-04-25
    175人看过
  • 收养原则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收养应当遵循的原则: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同时,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3、平等自愿的原则。收养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收养关系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收养行为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直接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有必要从维护社会公德的立场,对收养子女的行为加以必要的制约;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收养孩子须符合条件有:1、无子女。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
    2023-07-15
    459人看过
  • 在标底的编制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法律咨询:在标底的编制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律师回答:(1)根据国家统一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以及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行业或地方批准发布的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2)标底作为招标人的期望价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3)标底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或总概算(修正概算)价格以内。(4)标底应考虑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等价格变化因素,还应包括管理费、其他费用、利润、税金以及不可预见费、预算包干费、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施工技术措施费)、现场因素费用、保险等。采用固定价格的还应考虑工程的风险金等。(5)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6)招标人不得以各种原因任意压低标底价格。(7)工程标底价格完成后应及时封存,在开标前应严格保
    2023-06-02
    63人看过
  • 编制招标文件有哪些内容与要求
    编制招标文件有哪些内容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须知、招标项目任务书、投标文件编制框架与要求等,其中招标项目任务书是招标文件的最重要部分,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编制项目任务书应注重: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目标及考核指标要求必须明确;项目成果的形式及数量要求、进度及时间要求必须具体;对成果所有权的归属、成果转让和转化方式必须作出明确的规定。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有针对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经济指标、技术参数和技术路线等不能根据特定的单位进行设定。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
    2023-06-14
    341人看过
  • 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是指招标人在进行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需求、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交易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邀请招标的限制为保证投标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并防止和减少招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生,《投标招标法》第十一条作了限制邀请招标的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般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有:(1)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高度复杂或有专门性质,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的;(2)招
    2023-06-11
    328人看过
  • 遗产管理人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损坏和损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依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遗产管理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简单来说,遗产管理人是对死者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人,防止遗产在管理过程中被转移、隐藏、售。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职责是什么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遗产管理人的指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
    2023-07-10
    106人看过
  • 电梯使用登记应遵循哪些规定?
    电梯应以特种设备为对象办理使用登记。目前法律并没有对电梯的使用年限有特别的规定,一般的电梯使用年限在15-18年之间。但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定期保养,每年定期经过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取得“电梯合格使用标志”,方能继续使用。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需要哪些资料电梯使用登记证办理需要的资料: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设备2份)(需盖公章原件);2、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电梯产权所有者(指个人拥有)身份证(盖红章复印件1份);3、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原件1份,复印件1份);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证,原件并有聘用记录;盖红章复印件1份);5、提供与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原件1份,复印件1份);6、电梯使用和运营安
    2023-07-11
    250人看过
  • 股东出资规定应遵循哪些准则?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一)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具体可分为: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通常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2、实物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
    2023-07-15
    267人看过
  •  工程招投标需要遵循哪些流程?
    施工招标通常包括八个步骤,包括审查建设单位的资质、申请招标、准备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和邀请函、审核资格、发送招标文件、现场勘察和制定招标底价。工程施工投标也有八个程序,包括报名参加投标、编制并填资格预审书、领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调查投标环境、编制施工计划和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投标文件和投送投标文件。施工招标通常包括以下八个步骤:1.审查建设单位的资质;2.申请招标;3.准备招标文件;4.发布招标公告和邀请函;5.审核资格;6.发送招标文件;7.现场勘察;8.制定招标底价。工程施工投标有八个程序,具体如下:1、报名参加投标;2、编制并填资格预审书;3、领招标文件;4、研究招标文件;5、调查投标环境;6、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7、编制投标文件;8、投送投标文件。 招投标八个步骤:哪些内容是核心关键?招投标是企业在采购商品或服务时常用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通过市场竞争来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2023-08-24
    353人看过
  • 贷款期限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即借款人应严格法律规定的和按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通则》第11条规定:“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贷款期限是指贷款人将贷款贷给借款人后到贷款收回时这一段时间的期限。它是借款人对贷款的实际使用期限。贷款期限具有以下意义:一是贷款人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可以科学合理地安排贷款,使信贷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都能得到保证。二是借款人可以根据借款的期限申请贷款,在期限内用好贷款,争取获得最大效益。三是贷款期限与利息支付紧密相联,可以使借款人更仔细地核算借款成本,减少不必要的占款时间。也可以使贷款
    2023-05-04
    278人看过
  • 划拨土地登记应遵循哪些规定
    如果您要转让或转让土地,应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该部门审批。审批的过程比较复杂,所以需要等待比较长的时间。同时,还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政府及相应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可到土地所在地管理部门办理出让手续。2。这里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如果要出让国家划拨的土地,不仅需要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来办理,还需要有审批权限的土地管理部门来报批,即当时划拨土地的部门,谁划拨的,将负责今后的调剂和调剂。3。经两个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即一定的费用。这种收费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收费,是一种非常合理的国家税制。这些准备手续办妥后,可以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这个程序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后续程序,普通房屋转让和土地转让没有区别。办理完这个手续,整个转移过程就完成了。由此可以看出,房地产划拨土地的出让手续比普通出让手续更麻烦。不仅流程比较麻烦,而且办理这些手续过程中要提交的材料也比较麻烦。除了
    2023-05-08
    497人看过
  • 违约金的规定应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规定,是不能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的1.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规定: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是需要赔付违约金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就按照约定处理;违约的就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而违约金的多少也是视具体损失而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
    2023-07-03
    224人看过
  • 工伤认定应当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不认定工伤的有哪7种情形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2023-07-04
    110人看过
  • 招投标活动有哪些规定可循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应当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密封和加写了标志,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志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或告知投标人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然后签收,列明签收的时间、地点、签收人、密封状况等,并让送达人签字。招标人签收后,应当妥善保存,直到开标前不得启封。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一般招标项目可
    2023-06-14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标文件是招标工程建设的大纲,是建设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的工作依据,是向投标单位提供参加投标所需要的一切情况。 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深度,关系着整个招标工作的成败。招标文件的繁简程度,要视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而定。... 更多>

    #招标文件
    相关咨询
    • 国家在招标过程中应遵循哪些原则?在招标过程中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0
      在招标管理工作中应坚持如下原则:(一)招标项目的选择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招标的程序以及标的的确定等,应与软科学研究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相适应。(二)招标单位对招标项目应提出明确的指令性要求,如预期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有关具体指标等。(三)在招标工作中,应坚持公开评标和择优中标。在评标过程中,应对课题承担单位或联合承担单位的研究能力、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方案和经费预算是否最佳和合理作出全面综
    • 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哪些要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24
      ⒈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⒉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什么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8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应当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方法。选择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项目投资人、经营人或者承办人的,评标方法应当采用综合评价法。招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
    • 监外执行应遵循哪些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06
      监外执行需要注意:监控定位手机的管理。保外就医人员管理。进行请假制度。在无正当理由社区矫正人员一律不得离开所在辖区,如遇特殊原因,矫正人员须亲自到所辖司法所请假,填写请假条。
    • 听证程序应遵循哪些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2
      1、行政处罚中听证程序适用情形: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