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2:00:08 366 人看过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程序主要是有:1、首先,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达成和解协议;2、其次,如果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不履行的,可以申请调解;3、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4、最后,对于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一、酒店名字和营业执照名字不一样怎么劳动仲裁

一、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在劳动局起诉要钱吗

劳动者到劳动局投诉用人单位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是不需要交钱的。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怎么解决吗

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1: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什么规范
    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以下规定: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注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其他。劳动争议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处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这一规定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即调解原则;及时处理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这是处理劳动争议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一)调解原则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
    2023-08-18
    407人看过
  • 安徽省高院针对劳动纠纷案件出台指导意见
    昨天,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作出明确规定,统一全省审理此类案件的司法尺度。其中,用人单位能否以末位淘汰裁人,高管能否讨回加班费,劳务派遣受伤如何维权等问题得到明确规定。末位淘汰裁人,法院应审查在工作中,有的企业针对一些岗位,特别是销售等考核业绩的岗位,经常采用末位淘汰方式解雇业绩相对较差的员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昨天,省高院出台的意见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并以此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院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工作进行审查。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范孝银律师认为,末位淘汰是对员工进行比较,淘汰最末者,而法院强调的是不能胜任工作。审查时,法院如认为员工能胜任工作,那么末位淘汰就是不合法的。高管拿年薪,不应给加班费随着经济发展,一些企业高管觉得自己付出很多,离职后向法院起诉讨要加班费。对
    2023-06-09
    343人看过
  •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处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渝劳仲发[1999]2号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劳动局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座谈会。全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或民庭庭长和渝中区等九个基层人民法院的副院长或民庭庭长以及万州区等十一个区、县(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与会同志针对当前我市劳动争议案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就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如何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在主体确认、案件受理、管辖、工伤鉴定和执行等方面达成共识,现纪要如下:一、劳动争议案件主体的确认1、申请(诉)人认为两个以上的劳动关系主体共同实施了侵犯申请人劳动权利的行为而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劳动关系主体列为共同被申请(诉)人。2、因追索死亡劳动者的抚恤金、丧葬费、医疗费、工资等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其亲属以死亡劳
    2023-04-22
    361人看过
  • 跨省诈骗案件处理的指导意见
    看情况,是否要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报案应当立即接受,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出具回执。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跨省诈骗会网上追逃吗跨省诈骗会网上追逃。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网上通缉具体程序(一)上网程序对符合上网条件的在逃人员,立案单位要详细填写《在逃人员信息登记/撤销表》中在逃人员信息登记部分内容,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在逃人员法律文书原件(拘留证或逮捕证)一并交给同级刑侦部门,由刑侦部门将在逃人员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追逃。立案单位在工作中又发现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侦
    2023-07-05
    436人看过
  • 超六成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合同争议
    近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规定有哪些
    劳动者工作岗位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调岗应当合理,调整后的岗位应为劳动者所能胜任、工资待遇等劳动条件无不利变更;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进一步统一劳动争议案件判标准和执法尺度,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介绍,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解答》共计26条,分别对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者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解除、未订立书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法律问题、带薪年休假、工资标准及各种争议计算基数、社会保险等8组问题进行了明确。《解答》注重秉承劳动法的宗旨,即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保护”的基础上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
    2023-02-22
    2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和劳动争议常见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员工和员工、自动辞职引起的劳动争议。开除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不适合在单位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依法离开本单位的最严厉的行政处分。除名是用人单位经常因无正当理由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劳动者,依法解除与本单位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退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但不符合辞退条件的劳动者,经教育或者行政处分仍然无效后,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分。辞职是劳动者辞去原职务,离开原用人单位的行为。自动离职是劳动者自行离职,自行离职的行为。上述情况导致劳动关系终止,也是劳动争议的重要因素。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建立劳动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一致协议。劳动合同纠纷可能发生在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人不具有主
    2023-08-16
    215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代理意见
    本文为您介绍劳动合同解除争议律师代理词,如有其他疑问请点击损害赔偿法频道首页。代理意见案号:仲裁员:广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广州市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诉人)委托,指派某某律师担任其与谢x(申诉人)劳动争议一案的仲裁代理人,现本律师就本案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代理意见如下,望仲裁庭采纳。一、申诉人在被诉人处不是一般职工,而是负责被诉人全部行政事务管理的副总经理。被诉人出示不了申诉人的劳动合同,要么是被诉人在一开始就故意遗漏自己的劳动合同,辞职后转身就申请仲裁要求双倍工资赔偿;要么是不知何时处心积虑地拿走了自己的劳动合同。诚实信用不论在民事法律还是劳动法律都是一项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欺诈成就的条件视为不成就也是如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申诉人恶意成就被诉人符合支付其双倍工资法律责任的条件,鉴于申诉人是因此的得益者,应视为条件不成就。被诉人提供了委托申诉人作为代表与其他员工
    2023-06-05
    482人看过
  • 常见的“三期”劳动争议
    【阅读导航】一、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二、调岗降薪。三、违纪行为的处理。四、女职工在三期依然存在义务【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5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三期的,劳动合同应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显然,企业若以到期为由终止合同,会被仲裁委和法院认定为违法终止,女职工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算。因此,对三期女职工以合同到期终止为由结束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要承担赔偿责任。【调岗降薪】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有时还希望能达到降薪的目的。实际上,调岗降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
    2023-06-05
    422人看过
  • 集体劳动争议指的是什么意思
    1、集体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劳动争议。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七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2、申请集体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十三条:发生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参加仲裁活动。代表人参加仲裁的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仲裁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仲裁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3、集体劳动争议(30人以上)应提交以下材料:(1)推选3至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名按手印);(2)填写并提交《仲裁请求一览表》(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员工代表签名);(3)申请书一式2-3份;(或按被申请人人
    2023-03-02
    434人看过
  •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现实行“以案定补”政策,从30元--500元不等。按案件繁简程度定补贴。调解员是没有编制的,只有司法助理员有编制。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了的法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二、偶然所得相关规定1、2005年10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决定于200
    2023-03-05
    14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抗诉指导意见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抗诉指导意见是怎样的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三)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第二十八条对与案件有关的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和鉴定意见,认为需要复核的,可以进行复核,也可以对专门问题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第二十九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询问原案当事人、证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提请抗诉、提出抗诉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当询问或者讯问原审被告人。第三十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应当听取申诉人意见,核实相关问题。第三十一条复查刑事申诉案件可以听取原案承办部门、原复查部门或者原承办人员意见,全面了解原案办理情况。第三十二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询问、
    2023-06-17
    251人看过
  •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的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主体是指什么
    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一、如何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以下主体,一般具备合法用工的主体资格: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够超过一个月。二、还在实习期如何签订协议实习期间签订的协议跟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基本是一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
    2023-06-22
    324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争议等相关问题及参考意见(一)
    1.个人购买的车辆属于其他单位。车辆实际所有人雇用的驾驶员与所属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参考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法庭关于是否可以认定其他单位车辆实际所有人雇用的驾驶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伤亡的批复工伤规定,如果个人购买的车辆附属于其他单位,并以附属于的单位的名义运营,在车辆运营期间发生伤亡的情况下,雇佣的驾驶员与附属于的单位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确定其是否构成工伤已向最高法院第一民事庭询问相关问题,回复意见为:按照最高法院行政区划的上述回复意见执行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5条: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借用他人营业执照以联营方式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期限届满继续经营的,应将营业执照的雇主和贷款人列为双方2.工伤保险福利未被工伤认定的案件是否适宜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以未得到主管部门认可为理由参考意见:《劳动争议第二次司法解释》第6条规定,如果
    2023-05-07
    44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赔偿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3
      第一条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过错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医疗事故以外原因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第二条发生医疗损害时,患者一方可选择以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或以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已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应属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患者一方以医疗事故为由起诉要求医疗
    • 劳动争议案件的分类劳动争议的案件涉及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 劳动争议案件与人事争议案件中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1、劳动争议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争议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上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争议,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2、建立关系的合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人事争议与工作人员之间是聘用合同关系,解决的是“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解决
    • 哪些劳动争议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不能立即起诉的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劳
    • 刑事案件抗诉指导意见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1
      刑事案件抗诉指导意见建议申诉人应该委托律师代理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应该提供新的事实或者证件线索等,并应该对其他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案件进行勘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