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表现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4 11:44:05 218 人看过

1、犯罪客体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3、主观方面为故意;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量刑是如何规定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量刑规定为:犯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谋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以及办理用地手续即占用土地的行为。如农民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修建住宅,企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厂等。(2)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虽然占地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并且取得了用地手续,但是他的用地手续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来的,因此不具有合法性。(3)超出批准用地的面积占用土地。比如,某企业被批准占用土地50亩,在实施建设的过程中,却占用了100亩,超占的50亩不具有合法性。(4)其他形式。如批东建西、批甲占乙等。《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023-06-18
    87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非法经营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四)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五)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一、有偿删帖可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吗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
    2023-03-16
    430人看过
  •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以及办理用地手续即占用土地的行为。如农民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修建住宅,企业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厂等。(2)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虽然占地经过有权机关批准并且取得了用地手续,但是他的用地手续是通过弄虚作假骗取来的,因此不具有合法性。(3)超出批准用地的面积占用土地。比如,某企业被批准占用土地50亩,在实施建设的过程中,却占用了100亩,超占的50亩不具有合法性。(4)其他形式。如批东建西、批甲占乙等。《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一、违规征地的情形1、未经批准占用土地,主要是指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合法用地批准文件或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而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2、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文件占用土地建设,主要
    2023-03-11
    355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几种情形
    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否则,即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了某项营业,但这项营业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营业不属同一类营业,亦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经营的营业为两类以上,只要其中的一类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属同类营业,即可认定为经营了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同一类营业。这是为了防止损害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利益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发生。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人力、物力、资金、信息来源、客户渠道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的公司、企业抢占市场;或者垄断供货渠道;或者巧立名目,将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正品、等内品产品的次品、等外品低价销售给个人或为他人经营的公司、企业;或者高价收购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公司、企业的滞销、残损、应降低的商品、次品、等外品等;或者套购所任职公司、企业的畅销、紧缺商品、转手倒卖等等。2、为自己经营或为他
    2023-04-16
    350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几种情形
    本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1、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营业与自己所任职的公司、企业的营业属于同一种类。否则,即使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了某项营业,但这项营业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营业不属同一类营业,亦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经营的营业为两类以上,只要其中的一类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属同类营业,即可认定为经营了与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同一类营业。这是为了防止损害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利益的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发生。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人力、物力、资金、信息来源、客户渠道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的公司、企业抢占市场;或者垄断供货渠道;或者巧立名目,将自己所任职公司、企业的正品、等内品产品的次品、等外品低价销售给个人或为他人经营的公司、企业;或者高价收购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的公司、企业的滞销、残损、应降低的商品、次品、等外品等;或者套购所任职公司、企业的畅销、紧缺商品、转手
    2023-06-09
    316人看过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与非法经营罪
    1.犯罪客体是竞业管理制度和国有公司、企业的利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为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3.犯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等。4.主观方面为故意。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本罪在客观方面的重要因素,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后者如教育、科研、医疗、体育、出版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权以及利用与上述职权有关的便利条件。索取他人财物是指利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有求于行为人职务行为的请托人索要财物。2、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
    2023-03-08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30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6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司法解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3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刑法解释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10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权予以取缔;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没收经营所得,并处经营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劳动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28
      非法经营的表现形式: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