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社会,劳动保险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现在各级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都在号召、鼓励、监察、督促扩大参保面,扩大征缴面。积极实施社会保障,作了大量有益的工作,这是一个普通百姓都能感受到的。
现在社会上人们的养老保险的意识是越来越强烈了,但面对参保又觉负担很重,而参保年龄、参保年限、又时不待人,根据个人的工作实践,并接触到周围一些人的议论,谈一下我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第一:缴费基数提高速度过快、企业负担沉重、影响参保积极性。
全市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04年623、05年707、06年859、07年997、估计08年1100元,每年均以大于15%的比例递增,大部分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象纺织、服装、陶瓷等我市一些较大产业,大都不堪负重。实际上,很多企业的一线职工月工资都达不到997这个标准,月收入在600~700元左右的工人不在少数,养老保险按997扣缴,企业要为职工每人每月交纳300多元(五项),这样算下来300人的企业一年要支出100多万元,职工个人负担的部分,也因为工资低还要按997扣缴而减少了收入,在人民币不断升值、出口退税降低的当前,若干以出口为主的企业,感觉特别困难。然后是千方百计躲避监察、能不投保就不投保,据了解,在陶瓷、服装、加工、餐饮、商业、建筑等企业中,很多职工没有参加劳动保险。不是不想参加,而是负担不起。
第二:政策应有利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设多级别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大多是个体劳动者,2007年,个体劳动者按全市平均月工资的80%为缴费最低基数,为1329元,养老保险每人全年3200元左右,若参加医保每人要缴4050元左右,2008年,按照劳动部门规定,要按全市月平均工资100%来作为缴费基数,估计不会低于1800元(07年度为1661元),个体劳动者每人每年要缴养老4320元左右,含医保要缴5400元左右,而个体劳动者并非个个都是大老板,月收入千元左右的人是社会的主流,甚而有很多打工者月收入不到千元,他们除去吃喝拉撒、水电房租、抚养小孩,一年中的收入能剩多少?四、五千元的缴费数量只会使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无望、被挡在劳动保险的门外。灵活就业人员已是一个不小的群体,而且很多在各种企业打工的人员老板也未给其参保,自己想参保,缴费数量又缴不起。解决这个矛盾,建议缴费基数设置多个级别,缴费基数设2000、1500、1000、800、500都可以,社会收入千差万别,为什么缴费基数要一刀切呢?到退休时,缴费少的,退休金低一些,总比没有要好。我国很快要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加上众多家庭是独生子女,有较多比例的人没有参保,将来是社会的很大忧患。
第三:退休职工增加工资不宜按百分比调升,尽量减少收入差距。
国家连续几年为退休职工增加工资,同时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做实个人账户,他们在努力扩保扩缴,作了大量工作。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因行业和企业的种种情况,差别较大,从3000、2000到700、800悬殊几倍的情况,例子很多。这种悬殊也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特殊条件下造成的。即便你在退休前工作时对国家贡献大、应该多享受,可退休后、退休职工对国家对社会是一模一样了,调升工资是不应高的越增的多,低工资反而增加的少,这就不合理了,这样只会把差距拉得更大,所以不宜再按百分比调升工资。建议划分几个级差,工资高的少增,工资低的适当多增,这样才有利于社会安定,政府也不一定就多增加支出。
由于个人知识局限、片面偏差可能不少,以上看法,建议仅供领导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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