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案件中,哪些行政主体可以被强制拆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0:13 490 人看过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强制拆迁的,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只有经过法院的批准才能实施,所以拥有强拆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赔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二、农村违法建设房屋的强拆条件是什么。(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如国家规定农民可以享受一户多房政策的房屋,可以保留。农民的家庭条件确实很差。只有这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需要拆除的房子,只要农民的房屋面积小,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才会保留下来。(四)农民在宅基地上修建的庭院、大棚等,只要建筑位置不超出宅基地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得拆除。(五)国家鼓励农村工业发展。因此,一些在农村建立的“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或其他证明的仓库房屋,可以临时搬迁。在此期间,厂房负责人可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厂房可免予拆除,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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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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