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9 10:33:48 328 人看过

一、南平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法定时限:受理后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6个工作日

二、南平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2.《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1998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规章和省政府规章性文件修订的决定》修改)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闽政〔2014〕39号)省卫计委:负责设置审批省级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学检验所、中外(港、澳、台)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和独资医院(港、澳、台)等。

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审批市级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设置审批县区级医疗机构,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和一级综合医院。

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117号)

四、改善执业环境:

(十一)下放各类医疗机构审批权限:500张床位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医学检验所、中外(港、澳、台)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和独资医院(港、澳、台)等由省级卫计行政部门负责审批。200张-499张床位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499张床位以下的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护理院等由设区市卫计行政部门负责审批。不设床位和床位不满199张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由县(市、区)卫计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同时,实行属地管理,凡设在县(市、区)的各级各类社会办医疗机构,统一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计行政部门负责执业登记和变更登记。该文件未规定的医疗机构类别,按《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闽政〔2014〕39号的规定执行。

5.《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7号)和《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有关调整审批权限的规定。

其中,《关于调整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7号)一、设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经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其中,《关于调整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权限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37号)一、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经医院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南宁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要办多久
    一、南宁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二、南宁司法鉴定人变更执业机构法律依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司法鉴定人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六条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省级人民政府
    2023-05-19
    321人看过
  • 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已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二、宁德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原件,一式一份)要求:原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2.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原件,一式一份)要求:原件(收);份数:原件份数1份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要求:复印件4.变更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应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查验原件)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5.变更诊疗科目应提交:新设诊疗科目负责人的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查验原件);要求:原件,复印件;份数: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6.变更地址的应提交新执业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证明、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一式一份,需查验原件)要求:原件,复
    2023-05-14
    442人看过
  • 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
    一、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在哪办理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6号楼1层行政服务中心1号至4号窗口二、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卫生健康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2.受理。窗口的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政务服务网申请方式的,由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出通知。3.审查。卫生健康管理部门领导组织审核,召开讨论会,审核符合条件规定,制作新的证件,给出办理结果。4.办结。如领取许可证件的,可以在司法局窗口处申请,也可以选择邮寄。三、福建医疗机构执业机构变更的法律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
    2023-05-18
    370人看过
  • 南平执业机构变更流程有哪些
    一、南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流程有哪些1、设区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提交申请2、受理,材料齐全合法,受理申请3、生成受理号并反馈4、审查,审查通过,决定并上报(上报省厅后5个工作日是,省厅作出决定并制作证件5、送达并归档二、南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办理材料1、《律师执业证变更申请表》2、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3、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4、律师执业证原件5、申请人不具有《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6、与原执业机构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合伙关系以及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三、南平律师执业机构变更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
    2023-05-18
    276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更
    一、如何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依据:依据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申办对象:申请开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机构、个人。办理各医疗(个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条件:(1)符合自治州《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具有当地户口。(4)房屋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5)取得具有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6)取得本省区医师职称,并在注册的医疗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临床工作人员。(7)区外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方可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现从事的诊疗活动必须与医师职称专业相同(单科)。(9
    2023-06-01
    350人看过
  • 天津蓟州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a)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b)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c)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e)有相应的规章制度。f)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申请条件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6条;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蓟州区审批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5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修订)第17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zqzwfw.tj.gov.cn/)
    2023-05-31
    180人看过
  • 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二、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
    2023-05-18
    373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需要多少费用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不收费,是不需要钱的。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023-05-27
    103人看过
  • 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
    一、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1.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十条;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十三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条件;3.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二、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
    2023-05-14
    136人看过
  • 南平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要办多久
    一:南平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要办多久法定时限:受理后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受理后7个工作日二:南平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的申请条件到南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从业人员取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到卫生行政部门取得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职业病危害评价文件。三:南平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新证的设定依据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653号修订)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2016年国家卫计委令第8号修订)第十一
    2023-05-24
    57人看过
  • 南昌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
    一、南昌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免费办理的。二、南昌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不分夏季、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三、南昌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设定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1994年2月26日院令第149号公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一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校验管理的通知》(桂卫医〔2008〕148号)第三点,校验方式。由卫生行
    2023-05-18
    190人看过
  • 南宁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一、南宁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的;2.医疗机构依法终止的;3.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4.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5.医疗机构擅自歇业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6.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7.医疗机构向原登记机关管理区域外迁移,在取得迁移目的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经原登记机关核准的。二、南宁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审核,组织审查并提出审核意见。办结,根据审查结果,合格的制发证件或给出相应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南宁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
    2023-05-18
    369人看过
  • 南平机动车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南平机动车变更登记什么时间办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二、南平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三、南平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材料1.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2.查验机动车3.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5.机动车行驶证6.更换发动机,应提交机动车合格证明;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号,应提交机动车合格证明和拓印膜;四、南平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依据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
    2023-05-24
    372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在哪个机构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机构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机构是临汾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023-05-12
    62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变更后执业许可证需要更改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9
      你执照注册地址在哪,北京可以现变更执照。
    • 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但未办理变更手续如何处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1999年《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在登记注册的执业地址执业。对违反《条例》规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擅自变更执业地址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但在2004年《卫生部关于对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医疗机构未经批准在登记的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
    •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是否需要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合伙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营业执照变更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企业机构变更登记申请表所需材料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一、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