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的常见法律问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7:44:46 296 人看过

一、遗产继承方式的一般规定

继承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三种继承方式。

当继承开始后,先看是否有遗赠抚养协议,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的,按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

只要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系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法定无效的情况发生,则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

1、法定继承篇

独生子女就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答案:不一定。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因此当父母双亡,祖父母健在的话,独生子女就与祖父、祖母平均分配遗产;若祖父母之后去世了,之前继承的遗产则由其子女继承,该独生子女就不再享有法定继承权了。

再婚家庭,遗产只归再婚子女吗?

答案:不一定。

父母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依然有权继承其遗产。同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长期的抚养关系,他们之间互相享有继承权。

被收养的子女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

答案:符合条件就可以。

被收养的子女作为继承人以外的,若对生父母扶养较多,可适当分得遗产。虽然自收养关系成立后,被收养的子女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消除了,也不享有继承权,但是出于道德心对生父母进行扶养,也能继承遗产。

子女谁照顾老人多就能多分遗产?

答案:可以。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也可以多分遗产。

另外: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遗嘱继承篇

遗嘱有哪些形式?

答:5种。

(1)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多份遗嘱如何确定效力?

答:公证遗嘱最有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同一继承物的遗书如果超出一份以上,且前后内容抵触,应分不同情况考虑:

(1)如果都进行公证的,应该以最后一份为准;

(2)如果都没有公证也是以最后一份为准;

(3)如果进行公证和没有公证的遗嘱都存在,应该以有公证的为准。

3、遗赠抚养协议继承篇

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权利:

(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

(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

(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

义务:

(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

遗嘱和遗赠哪个效力更高?

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抚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

(1)如果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

(2)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继承相关文章
  •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常见什么问题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常见的问题:(一)审查遗嘱的有效性。(二)对当事人提供的其他材料进行审查。(三)遗嘱继承笔录的制作。一、继承财产要公证吗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公证。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民事法律行为。继承公证一般是指,公证机构按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由于我国把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以继承公证也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等情况的出现。二、小产权房子如何办理房产公证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一、申请(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3)特殊规定:下列公证须本人亲自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
    2023-03-26
    317人看过
  • 夫妻一方后死亡房产问题有哪些常见的继承误区
    在房产继承方面,很多人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常见的房产继承误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属于夫妻二人共有且登记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认为其中一方死亡,不必过户即属于生存的一方张某所持的房屋产权证上写有自己和丈夫二人的名字,丈夫去世后,张某出卖该房屋,在过户时受阻。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二人共有的房屋,包括夫妻共有,变为一人所有必须进行房屋过户登记。写有夫妻二人名字的房屋,其中一方死亡,生存的一方必须通过继承、过户手续才能登记为自己一人的名字。二、只要是老人的血脉,就能分得一部分房产小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孩子判给了男方抚养。小亮的父亲经常出差,因此,小亮基本上都是跟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去年,小亮的爷爷去世,身为长孙的小亮却未分得丝毫家产。对此,小亮的母亲非常不解。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
    2023-06-27
    433人看过
  • 遗产继承法律制度:房产继承问题分析
    我国民法典对于房产继承的规定,适用于对遗产的相关继承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的发生时间是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因此房产继承的时间也适用,房产的继承人需要是被继承人合法的继承者,且该房产要求是被继承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房产继承时,若是继承人继承该房产,应该到相关机构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023-07-03
    409人看过
  • 房屋租赁问题的常见法律案件有哪些
    房屋租赁中最常见的法律纠纷问题有租赁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使用维修问题、房屋的使用方式问题、房屋租金给付时间、房屋转租的问题、房屋租赁过程中一方违约行为引发的问题等。一、长期房屋租赁合同书包括什么内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书的内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其他约定。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写明以下条款: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等。
    2023-03-24
    62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常见问题:老年人去世后如何处理?
    在家庭财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再根据法定继承进行分配。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照协议办理。这样做可以确保每个家庭成员都得到合理的分配,符合法律规定。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割可用的相关法律条款包括:1.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遗产分割时,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如果继承开始后,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3.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应按照协议办理。老年人去世后财产如何分割?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老年人去世后财产的分割应该按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的规定办理,如果没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则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2023-10-26
    396人看过
  • 农房与宅基地有哪些常见法律问题
    1.未经批准,在自家的责任田建房可以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在耕地上建房、建窑、建坟、挖砂取土等。自家的责任田也属于耕地,在耕地上建房等属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2.农民可不可以私自建房?不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农民,如果需要宅基地建房,首先要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统一安排。在此基础上,农民还要依法经过申请,申请批准后,才能获得所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经申请批准私自建房的行为是违法的,国家不但不予保护,还要强行拆除。3.房屋建起之后,就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吗?不一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乡镇企业依法取得自己所建房屋的所有权的前提是,要取得所占用土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想建就建。否则,不仅不能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还要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4.村集体可以将自己的集体土地租给企业盖工厂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规定:
    2023-05-05
    188人看过
  • 离婚转继承遗产分割问题有哪些
    律师解答:李某用在其父李某余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依法应当适用转民法典律关系的相关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应的分额。李某用之女李某娟作为转继承人有权依法取得李某余遗产的部分。由于对遗产的权利是在李某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权利,李某用死亡时虽然已经与陈某世离婚,却不影响陈某世对该继承所取得的财产权利的享有,在本案中应当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适用法定转继承之前应当先将属于陈某的财产分出。李某余遗产10万元,由李某猛继承5万元,李某娟转继承2.5万元,陈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5万元。
    2023-05-05
    314人看过
  • 父母房子继承顺序的常见问题
    父母的房子继承顺序有: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父母生前订立遗嘱的,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未订立遗嘱的,只能依法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问题。老人去世房子继承顺序老人去世,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
    2023-07-05
    150人看过
  • 无法起诉的继承遗产问题
    目前,继承的诉讼时效法没有特别规定,因此诉讼时效一般按三年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已经掌握财产的一方可以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如果欠款已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许可的途径,说服或者采用一些方法促使当事人自愿履行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具体地说,不管是个人还是单位,针对诚信与否的不同债务人,可以分别选择下列方案实施:第一,对帐的办法:将借款或欠款的时间、金额载明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第二、在原来的借条或欠单上重新延期后交由债务人签名或盖章确认;第三、千方百计力争债务人偿还哪怕极小额的款项,然后在收款收据上双方签名确认,
    2023-07-11
    113人看过
  • 了解企业并购中有哪些常见法律问题
    我国企业并购的表现形式在近几年我国企业的并购中,无论是境外企业与境内企业之间或是国内企业之间的并购,最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对破产企业的收购与兼并。其处理方式包括整体收购(同时承担原企业的债权、债务)、部分收购(只购买原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承担部分债权、债务)或联合收购(由多家企业对破产企业进行收购)。2.以控股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其处理方式多数是采用以现金分期到饺购买股份或股份置换,获得企业控股权。另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这种收购也常常表现在通过股票市场收购上市公司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股权及经营权的目的。3.以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资产优化组合为目的的收购与兼并。其处理方式可以是资产互换方式、股份互换方式或同时伴以现金购买股份或资产、以资产兑换股份等多种形式同时进行。以上所述企业并购中的几种主要情形虽表现方式不同,但并购的操作主要体现为两种形式,即:购买企业的资产或股份。
    2023-04-21
    306人看过
  • 遗产继承问题如何认定遗嘱的法律效力
    遗产继承案件中遗嘱的法律效力的认定办法为:只要满足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能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等条件,遗嘱就有法律效力。五保户遗产继承问题五保户遗产继承的规定:如果五保户生前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分配;五保户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的,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继承开始后,由五保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2023-07-28
    216人看过
  • 房产继承权诉讼书写的常见问题解答
    房产继承权诉讼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3、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对于房产继承权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原告应当提供房产继承权的证据和来源,还有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房产继承权诉讼要准备什么房产继承权诉讼要准备的内容是: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将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受理并通知被告人参加诉讼;法院进行开庭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
    2023-07-02
    414人看过
  • 公司知识产权有哪些常见问题
    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通常可能涉及的知识产权有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商业秘密等。1.企业如何申请专利如果企业自己有能力撰写专利申请文件,自己有既懂技术又懂法律的人才,可以自己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向主管部门申请专利。由于申请专利专业性强,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程序复杂,企业如果没有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就应该委托有信誉的专利代理公司代为申请专利。2.企业怎样确定自己的技术保护战略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研发新技术或者作出了新的设计,应当综合各方面情况,分析研究是申请专利还是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有的技术适合通过保密措施予以秘密,有的技术可以通过商业秘密和专利结合保护。3.著作权受到侵害,如何寻求救济著作权有复制、发行、表演、展览、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多项权利,受到侵害后,可以采取自力救济,也可以采取公力救济。一是向侵权行为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停止侵权,采取
    2023-06-13
    58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有哪些常见问题?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定如下:1. 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必须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才能享有参与破产和赔偿等权利;2. 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3. 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将被视为已到期。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定如下:1.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必须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才能享有参与破产和赔偿等权利;2.债权申报期限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3.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的债权将被视为已到期;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需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及是否有财产担保,并提交相关证据。 债 权 人 申 报 债 权 需 要 哪 些 材 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清算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2023-09-18
    28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继承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民法典删除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并且规定了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 更多>

    #遗产继承
    相关咨询
    • 遗嘱见证有哪些常见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9
      在律师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进行律师见证的情况下对下列事项应当注意: 一、首先确认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意识清楚,证明意识清楚的证据是什么最好提前做个全身体检。 二、确认立遗嘱人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应单独与立遗嘱人座谈,尤其是二人做遗嘱时。 三、要有两名律师共同见证 四、核实立遗嘱人的身份。 五、如果是年龄较大的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应全程录像、录音。 六、核实继承人情况,核实有无缺乏劳动能力
    • 继承法律常见问题都有哪些呢?求解答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依据下列顺序认定,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另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
    • 遗产继承法常见问题!请尽可能详细一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3
      我国遗产继承法常见问题主要赋予了公民遗嘱自由的权利。该法第十六条三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据此,任何一个公民生前均有权依法处分其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除违反该法第十九条必留份的规定应该受到限制外,只要遗嘱是有行为能力的人所写、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未处分他人财产,就应该认定为有效。本案潘刚铎所立的该份遗嘱,无论从他本人的行为能力、
    • 常见家庭遗产的继承顺序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0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
    • 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怎么继承遗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8
      1、父母有遗嘱按遗嘱内容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 (1) 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 (2) 第二顺序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分配比例上,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3、对于动产、现金,继承人之间协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