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因承运人货物配载不当中途抛货索赔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8:41:26 73 人看过

海运货物保险合同因承运人货物配载不当中途抛货索赔纠纷.1994年12月9日,糖烟酒公司与徐闻县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签订白糖购销协议,由该经营部供应850吨价值365.5万元的白糖,并由后者代办运输及保险。1995年1月6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与福建石狮海运公司签订了货物运输合同,合同约定:由福建石狮海运公司提供“武海1号”轮承运该批白糖自海安港运往常州德胜港。

同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向保险公司办理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手续,保险公司收取了12792.50元的保险费,并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单载明:保险货物为一级白砂糖,共17000件,重850吨,险别为综合险,保险金额为365.5万元。1月7日,下桥糖厂与承运人南京市高淳县水上运输公司“武海1号”轮办理了运单。该运单载明:下桥糖厂为托运人,糖烟酒公司为收货人,货物为白糖,共17000件,重850吨。运单特约事项栏中未有“托运人同意装甲板货”的注明。承运人在配载时,将部分货物配置于甲板上。1月8日,“武海1号”轮起航。

1月26日16时35分,“武海1号”轮驶至浙江嵊泗岛附近海域时,舵机失灵,又遇7级大风(当日当地气象局资料证明实际最大风力为7级),船舶横摇剧烈,甲板上的白糖歪向一边,船长指示船员抛货,将甲板上的白糖全部抛入海中。1月29日,该船到达目的港。承运人与收货人办理了货物交接手续。经清查,实收货物14040件,其中破包143件,并有大量货物潮湿;短少2960件,重148吨,价值636400元。事故发生后,“武海1号”轮船长于1月27日向嵊泗县大洋港监及当地保险公司报案。

徐闻县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派人对货物受损情况及“武海1号”轮和船员情况作了调查。“武海1号”轮系由渔船改建而成,载重吨位为910吨。该轮进行初次检验的适航证书记明有效期至1995年1月12日,抗风等级为8级,阵风9级。该船在开航前未对操作系统做检查,事故发生前和途中主、辅机及舵机均出过故障。2月28日,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与糖烟酒公司签署了权益转让书,经营部将保险单及索赔受益权利转让给糖烟酒公司。而后糖烟酒公司就货物短少部分的损失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绝全赔。

1995年11月1日,原告糖烟酒公司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其短少的货物损失6364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造成该批货物损失的事故不属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在履行义务中有过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审判】

武汉海事法院审理认为: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有效,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将保单及索赔、受益权利转让给糖烟酒公司的行为有效,糖烟酒公司享有被保险人的权利。糖烟酒公司投保的货物因承运人船舶舵机失灵、遇大风船舶横摇剧烈的情况下采取抛货抢救措施而短少2960件,属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先予赔偿。保险公司认为该损失系被保险人的过失造成而拒赔的主张,证据不足,不能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二百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武汉海事法院于1995年12月22日判决:

被告保险公司赔付原告糖烟酒公司货物损失6364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付清。

被告保险公司不服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被保险人不遵守国家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租用一艘不适航的船舶承运货物,又不把这一重要情况告知保险人,应承担过失责任;在装船时,将不应配载在甲板上的148吨白糖配载在甲板上,有被保险方的工作人员在场监装,被保险人应承担配载不当的过失责任。原判适用法律不当,应当适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法律条款。要求二审撤消原判,改判本案货损不属保险责任范围。

被上诉人糖烟酒公司辩称:承运船舶不适航不能归责于被保险人过失。提供适航、适载的船舶是承运人的义务和责任。货物配载也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与托运人或被保险人无关。托运方的工作人员在场监装,只是负责车辆调度和货物数量的交接,不能以此推定其工作人员同意将货物装在甲板上。本案被保险人无过失,对于“整件提货不着”,保险公司应予赔偿。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糖厂经营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及糖厂经营部将保险索赔受益权转让给糖烟酒公司的行为有效。本案发生的货物短少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对糖烟酒公司的损失先予赔偿。保险公司关于被保险人租用一艘不适航的船舶和货物配载不当应属于被保险人过失责任的主张,证据不足。调派适航船舶和合理配载货物是承运人的义务和职责,保险公司提出的被保险方工作人员在场负责车辆调度、交接数量和监装的证据,不能证明被保险方工作人员有配载的责任和行为。因此,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恰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4月29日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是一起海江直达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纠纷案。处理本纠纷必须结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正确认定。

一、保险合同及保险合同转让行为的效力。本案中,下桥糖厂上海经营部根据与原告糖烟酒公司购销合同的约定,作为供货方和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及时交纳了保费,取得了保险单,保险合同即告成立。该保险合同从形式到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属有效合同。

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229条关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可以由被保险人以合法形式转让的规定,糖厂经营部作为被保险人以权益转让书的形式将保险合同转让给收货人糖烟酒公司,这种转让行为是有效的。原告接受了转让,自然就取得了保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在货物发生损失后,有权向保险人索赔。

二、本案被保险人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中有无过错。海上保险合同是建立在最高信守城实基础上成立的合同,它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出现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不予赔付的法律后果。对此,我国《海商法》第222条、223条以及《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例》第3章第4条4项均作了明确规定。即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保相关文章
  • 陆运货物险、空运货物险及邮包运输险
    陆运货物险、空运货物险及邮包运输险是在海运货物保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陆运、空运与邮运同海运可能遭致货物损失的风险种类不同,所以陆、空、邮货运保险与海上货运保险的险别及其承保责任范围也有所不同,现分别简要介绍如下:一、陆运货物险风险与损失货物在陆运过程中,可能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常见的风险有:车辆碰撞、倾覆和出轨、路基坍塌、桥梁折断和道路损坏,以及火灾和爆炸等意外事故:雷电、洪水、地震、火山爆发、暴风雨以及霜雪冰雹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偷窃、货物残损、短少、渗漏等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这些风险会使运输途中的货物造成损失。货主为了转嫁风险损失,就需要办理陆运货物保险。陆运货物保险的险别根据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陆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陆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有陆运险(OverlandTransportationRisks)和陆运一切险(OverlandTransporta
    2023-06-09
    215人看过
  • 空运货物运输保险货物出险基本理赔步骤
    运单原件(正本运单)保险单(正本)航空公司出示的破损及丢货证明,保险单上所注明当地保险公司所出示的丢货或货的破损证明及照片,正本箱单及发票。A、被保险人:请详细填写被保险人公司全称B、标记:如有唛头请详细填写C、包装及数量:在此栏中请详细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如属玻璃易碎品请事先通知,按保险公司要求进行包装D、保险货物项目:请详细将中英文品名填写入此栏,如有其它特殊或附加名称也请详细填写E、保险金额(%):以人民币填写F、运输工具:请以byair、bysea、bycar字样填写(如是海运,请用英文写明船名及船期)G、以出港日期为准H、提单号:真实的运单号I、赔付地点:详细地址J、FROM:详细地址K、TO:详细地址L、承保险别:需要保何种保险,请在此注明M、投保人签章:填单人
    2023-06-09
    368人看过
  • 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人班轮无船承运人
    NVOCC(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无船公共承运人又称无船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特点:无船承运人可以与班轮公司订立协议运价(国外称为服务合同ServiceContract,S.C.)以从中获得利益,但是承运人不能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佣金。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oceanfreightforwarder)是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特点:除可以从货主那里获得代理服务报酬外,因其为班轮公司提供货载,所以还应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奖励,即通常说的佣金。但是,根
    2023-06-09
    366人看过
  •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知识: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
    一,海上货物运输风险的种类国际贸易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和储存过程中,可能会遭到各种不同风险,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主要承保的风险有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一)海上风险海上风险在保险界由称为海难,包括海上发生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是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异引起破坏力量所造成的灾害。海运保险中,自然灾害仅指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意外事故是指由于意料不到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海运保险中,意外事故仅指搁浅,触礁,沉没,碰撞,火灾,爆炸和失踪等。1,搁浅。是指船舶与海底,浅滩,堤岸在事先无法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触礁,并搁置一段时间,使船舶无法继续行进以完成运输任务。但规律性的潮汛涨落所造成的搁浅则不属于保险搁浅的范畴。2,触礁。是指载货船舶触及水中岩礁或其它阻碍物(包括沉船)。3,沉没。是指船体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能力。若船体部分入水
    2023-06-09
    314人看过
  • 海运货物保险利息案
    1、案例一:FOB装运前货物保险我国一家进出口公司以FOB价格向国外客户购买了一批集装箱货物。收货时发现货物被盗。最后确认货物在海外运输公司仓库被盗。进出口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拒绝了。法院认为,本案买卖合同规定的价格条件为FOB,即货物在装货港越过船舷或装船后,风险才转移。在此之前,货物的风险仍由卖方承担。因此,货物被盗时,进出口公司没有保险利益,无法得到赔偿。在CIF贸易中,卖方作为被保险人投保一切险,货物在越过船舷后由于保险风险而灭失。买方此时已被外国法院宣告破产。卖方作为被保险人持有保险单并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但因卖方无保险利益而被拒绝。卖方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人赔偿保险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案例3:转售在途货物的货物保险。由于保险风险全损,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因为a在转让保单时没有保险利益。在上述情况下,拒绝赔偿的原因与保险利益有关。问题在于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因此即使海运货
    2023-05-02
    355人看过
  • 货物运输途中受损保险公司拒赔
    投保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但保险公司拒赔投保人索要4万赔偿投保后,运输价值4万元的货物在途中受损,保险公司却拒绝对此理赔。最近,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投保人诉讼请求得到支持。货物受损保险拒赔李女士是大连市甘井子区某货运代理处业主,其诉称,2004年10月22日,她与某保险公司大连西岗支公司签订保险协议书。当年年底,李女士运输的价值4万元的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李女士将理赔的全部材料交给保险公司,但收到材料后,该保险公司却迟迟不予理赔。为此,李女士多次找到该保险公司,但该保险公司却表示,赔偿金已被承运该批货物的车主领取,车主投保了车上货物责任险。多次交涉未果,李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保险公司支付其货物损失保险赔偿金4万元。昨天,该保险公司当庭表示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其代理人辩称,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保险合同,出险后,李女士也未向该公司进行正式的报案。进入理赔后,李女士也
    2023-06-09
    53人看过
  • 海运货物发现货损后,如何更好的处理货物索赔?
    因为海运中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战争,水渍,自然灾害等,保险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现将我司就一实际发生的案例,整理如下,供诸位参考。1.根据货物到目地港发生货损,需要在收货港解决并索赔的原则。当发现货物受损时,首先第一时间与当地船公司或代理取得联系,将货损信息第一时间通知他们。要求船公司对货损做出书面的证实,此证明对日后向船公司索赔和向保险公司索赔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2.发现货损,被保险人马上通知保险公司,让其来检验货物受损情况,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货受损情况填写“定损单”。(1)对于受损明显的货物,要尽可能地保留现场,并取得承运人或港务理货部门的证明。(2)受损不明显的货物,收货人应聘请公证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明。3.要求客人暂时不要提货,船公司会安排验箱、验货。而不要未通知船公司与码头就将集装箱托运回工厂,并将集装箱返回堆场,这会使以后的调查工作很难进行,并增加不必要的费用。4.索赔所
    2023-06-06
    492人看过
  • 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相关事宜跟货运险索赔
    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有关事项:(1)保险金额,一般是以一次运输物资的价值计算。具体有两种:即可按货价,发货票及调拨单上价格计算;也可按货价加运杂费计算。(2)保险期限,以整个运输过程为准,有启运日期、到目的地为终止期(不受时期限制)即:以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终止。(3)保险费:根据投保人选择的基本险或综合险,运输工具货物种类及运程等计收保险费。国内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变更及索赔事宜:在改变运输工具、运输线路、保险货物、增减保额等情况下,可书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批改。被保险人申请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及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救护货物直接费用单位。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赔付。
    2023-06-09
    287人看过
  • 海运货物保险合同有哪几种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所承保的险别,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类。1.基本险分为平安险(freefromparticlar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particlaraverage,简称WA或WPA)和一切险(allrisk)三种。(1)平安险的承保责任范围: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整件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
    2023-06-09
    301人看过
  • 铁路货物运输承运货物的手续
    (1)受理和验货。车站接受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时,应审查货物运单上填写的事项是否符合铁路运输条件,井审查应随同提出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和有效;对符合要求者指定搬入车站或装车日期,如系零担运输还应注明运输号码。货物按指定日期搬入时,按照运单的记载检验货物的名称和件数是否与运单记载相符,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标记,和必要指示标志是否齐全等。(2)确定货物质量。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质量承运,但散堆装货物,一批数量多且货物价值不高的成件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在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入能按件点交的,整车运输时应按重量和件数承运。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化物,由承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秤清单,以及件重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的称量的货物以外,由承运确
    2023-04-24
    273人看过
  • 海运货物保险险别类型
    保险险别是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履行权利和义务的基础,也是确认保险人承保责任大小和被保险人缴付保险费多少的依据。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规定,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包括下列几种类型:一、基本险别在基本险别中,包括平安险(freefromparticlaraverage,简称FPA)、水渍险(withparticlaraverage,简称WPA或WA)和一切险(allrisks)三种。(一)平安险平安险是三个基本险别中承保责任范围最小的一个,承保的具体责任范围如下:1.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和运输工具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2.由于运输工具遭遇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
    2023-04-24
    141人看过
  • 货物运输中承运人对运输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责任
    货物运输中,如果运输的货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以下三种情况,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一、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包括战争等社会现象。二、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例如运输的货物是气体,而气体的自然属性就是易挥发。如果由于挥发造成的损失,承运人就不承担损失。货物的合理损耗,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对于这一部分损失,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三、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这是指由于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货物损失。主要是以下几种情况:1.由于托运人对货物包装的缺陷,而承运人在验收货物时又无从发现;2.托运人自己装上运输工具的货物,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或者违反装载规定,交付货物时,承运人无法
    2023-06-09
    177人看过
  • PICC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附加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在我国,进出口货物运输最常用的保险条款是C.I.C.中国保险条款,该条款是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订,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审批颁布。C.I.C.保险条款按运输方式来分,有海洋、陆上、航空和邮包运输保险条款四大类;对某些特殊商品,还配备有海运冷藏货物、陆运冷藏货物、海运散装桐油及活牲畜、家禽的海陆空运输保险条款。?以上八种条款,投保人可按需选择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一)平安险本保险负责赔偿:1、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2023-06-09
    490人看过
  • 运输途中,托运人可否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
    运输途中,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只要未将该货物交付,托运人都可以随时要求承运人返还货物,但应该赔偿承运人受到的损失。一、什么是一般来说,托运人的法律定义如何托运人是指委托承运人代为运输货物至目的地。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时,应当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向承运人说明收货人的名称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如果因为托运人没有履行该义务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该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如果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有关文件提交给承运人。托运人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货运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货运代理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1、审查承运人主体的运输资格和合同履行能力;2、合同订立的形式和内容规范;3、货物包装要求;4、托运人注意事项;5、承运人注意的事项;6、收货人的义务;7、货损赔偿方面;8、承运人的免责条件;9、其他注意事项。三、货物损坏货车司机要赔偿
    2023-03-26
    15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物保
    词条

    物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和留置。... 更多>

    #物保
    相关咨询
    • 货站运输途中货物被烧货主怎样要求索赔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8
      要看起火原因,以消防部门的认定为准。如果是承运人的原因,可请求其赔偿。如果是货物自燃,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 货物运输保险中货物损失的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异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23
      货物运输险是为了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而设置。承运人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相同点是都是对货物损失的责任保险。
    • 汽运货物运输保险如何索赔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0-16
      1、当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凭保险单在48小时内报出险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或承保公司,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积极组织施救,减少货物损失。 2、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运输单证及与赔偿相关的原件资料。
    • 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价值约定与运输价款不一致的,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19
      1、B更透露D欠下C運費未清,說明若D向C繳清欠款,B便願意更改。這樣做法有否違法? 答:僅僅只是透露這種說法,沒有證據證實,您想以此來論理缺乏依據,何況現在貨實際已經發出,討論此沒有意義。 2、因貨櫃滯留港口的費用,B向A說的價錢為真正收費的十倍,B濫收碼頭費用是否合法? 答:雖然沒有見到您的資料,但我初步判斷滯留港口的費用不會高達正常收費的十倍,因此,B的此種說法沒有依據,貴司可以要求B提供
    • 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承担什么责任?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有哪些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1
      承运人的义务 1)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依照合同约定,将托运人交付的货物安全运输至约定地点。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的,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