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9-11-28
在诉讼或仲裁领域电子证据的效力、作用一直是困扰各国法律界的一个重大问题。对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来说,因其对证据的种类限制较少,凡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都可能被法庭采纳,只是立法中缺少对电子证据的规定而已。对于英美法系的国家,由于其奉行最佳证据规则,原件才是最可信、最可靠的证据形式,而电子证据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原件,其原件只是一堆人们无法识别的磁信号,人们看到的只是电子证据的外在表现形式,这就使得电子证据在诉讼或仲裁中的应用受到限制。为此,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对策,但在有关电子证据的立法活动中,以联合国贸法会于1996年通过的《电子商务示范法》最具指导性,该法第5条规定:不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对于原件该法第8条规定:(1)如法律要求信息须以其原始形式展现或留存,倘若情况如下,则一项数据电文即满足了该项要求:(a)有办法可靠地保证自信息首次以其最终形式生成,作为一项数据电文或充当其他用途之时起,该信息保持了完整性;(b)如要求信息展现,可将该信息展示给观看信息的人。此外第9条强调:如果数据电文是举证人按合理预期所能得到的最佳证据,不得以其不是原件而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电子商务示范法》及拟定中的《电子签字统一规则草案》为各国制定有关电子证据的法案、减少冲突、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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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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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邮件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电子邮件作为证据使用来源于《合同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但首次被人民法院采用是上海法院一起案例。2002年上海一中院审理一起8848网上买卖案中,在国内第一次将经过公证取得的电子邮件作为定案依据。由于电子邮件的用户名、账户名、密码均是Ψ一的,任何人只要掌握了某一注册用户的用户名、密码,就可在任何地方,使用任意一台联网的计算机在该用户名所对应的电子信箱上收发、删除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的真实性,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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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债务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1首先,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其次,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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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数据能否具有与传统书面证据有一样的证据效力?是否有法律效力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法律对合同或其他的民事行为要求采用书面形式,主要是基于书面形式的证据作用。因为书面材料可以长久的保存,如有修改或增减都会觉察出来。而电子数据容易被篡改且不留痕迹,不易觉察,因此就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电子数据能否具有与传统书面证据有一样的证据力呢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这种储存在计算机里的数据能否被法庭采纳为证据电子合同既然能够存在,就肯定可以证明,因而其证据力是不可否认的,一项数据电文是否具有充分的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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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的证据效力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5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庭到场调取或在公证处监督之下调取,并制作成公证书予以提交的电子邮件证据,具有较高的证据效力。实践中,随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也可以采取法庭现场演示的办法,由证据各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直接访问服务器进行确认和核实,进而加以采纳。但是,在认定电子邮件证据时,还是应尽可能地排除疑点,确保证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