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欠款纠纷证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53:05 156 人看过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如向法院提交主张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等。

事实上,建筑工程纠纷涉及的因素往往比较多,尤其是对相关费用的计算,更是容易引发纠纷的热点,一般人往往是难以在既准确又能保障自身利益的前提下,通过法律处理的。要是情况复杂,涉及金额大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更为保险。

此外,施工方被拖欠建筑工程款的,除了是可以起诉发包人外,还可以将承包人、分包人等相关责任人员一并起诉索偿,被告人越多,就越有可能追回欠款。

当然了,建筑工程款被拖欠的,施工方要是想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的,就必须准备充分的证据资料,否则即便是起诉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是专属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欠款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工程欠款纠纷由被告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02: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处理建筑工程欠款合同纠纷的方法
    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是四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实现争议的自行解决;调解是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解决纠纷;仲裁是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方式;诉讼是自愿将纠纷提交法院作出裁决,纠纷当事人不服裁决时可向法院起诉。和解是一种自行解决争议的方式,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实现。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3、仲裁。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4、诉讼。纠纷解决途径纠纷解决途径是指解决纠纷的方法和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纠纷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方式。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方式,就纠纷问题进行协商解决。这种方法通常适用于纠纷问题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的情况。仲裁是指由独立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裁决。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适用于纠纷问题无法通
    2023-11-12
    31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拖欠纠纷应该找谁解决
    一、建筑工程款拖欠纠纷应该找谁解决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解决,当事人也可以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有: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
    2023-09-29
    401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证据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起诉建筑工程纠纷应当准备以下证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1、和解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通常它不仅从形式上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还从心理上消除对抗。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3、仲裁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2023-07-06
    450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种类有哪些?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怎么处理工程合同纠纷?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和解是指当事人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友好地解决争议。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但这种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提起调解要靠当事人具有诚意,达成和解后要靠当事人自觉地履行。和解和调解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强迫
    2023-04-04
    282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申请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或者推翻的,不予准许:(一)当事人对申请鉴定的争议事项已自行达成协议的;(二)当事人对申请鉴定的争议事项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出具咨询意见且双方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三)当事人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以第三方结论作为依据的;(四)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未超出承包人约定承担的风险范围应当适用固定价的;(五)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对竣工结算文件作出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六)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提出质量异议,或者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后提出质量异议的;(七)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另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的;(八)其他足以认定鉴定申请所涉争议事项的情形。二、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
    2023-08-14
    116人看过
  • 程某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66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程志刚,男,1949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六路2号桂海大厦B座601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以下简称桂城建筑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三路敬老院侧。法定代表人利钜芬,经理。委托代理人吴志清,男,1969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市司法局宿舍。上诉人程志刚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2)南经初字第187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裁定认为:程志刚提出与桂城建筑公司是分承包关系的主张,并没有证据证明,故程志刚起诉桂城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的主张,依据不足,应予驳回,同时程志刚亦不能证明其与桂城建筑公司是挂靠与被挂靠关系,故对其要求追加佛山市南海
    2023-06-08
    482人看过
  •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又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只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
    2023-06-04
    334人看过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工程结算问题有哪些?
    (一)关于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明确,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可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二)关于固定总价工程款调整目前司法实践的基本做法是:1、固定总价一般不予打开;2、工程量增减的,依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增减部分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结算;3、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后,工程发生重大变化或固定总价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发生重大变更的,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
    2023-06-03
    4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纠纷是什么案由
    一、建筑工程款纠纷是什么案由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2、计费系数之争。该争议主要是由于承包方资质变更或者施工队属于挂靠单位或者承包方由不同资质的单位合作组成,资质之争表现在结算领域就是计费系数之争。3、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许多建设工程需要承包方对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例如台搬等。按照建筑行业惯例,这些大型机械的租金应该在工程款外另行计费,特别是为了赶工期时,更是如此。承包人租赁时一般有说明,发包方为赶工期也不否认,但进行工程结算时发包方总觉得在合同款外另行支付设备租金不合算,认为承包方使用的机械应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总找理由拒付。4、竣工决算时间之争。建设工程
    2023-06-08
    464人看过
  • 如何有效收集证据证明建筑工程款被拖欠
    一、如何有效收集证据证明建筑工程款被拖欠如下有效收集证据证明建筑工程款被拖欠:1.合同签订的证据:施工合同或工程合同、会议记录等;2.合同履行的证据:开工登记表、材料购买、施工登记表等证明进行施工的证据材料;3.债权金额确定的证据:对账单、工程费用确认单,或者施工日期记录、工人工资单、材料费清单等;4.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告的营业执照、工商局查询的登记信息。二、解决建筑工程款拖欠问题有哪些方法解决建筑工程款拖欠问题有以下方法:1.和解。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是民事纠纷的主体,他们对争议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能。是否行使处分权能、何时行使处分权能以及以何种方式行使处分权能概由当事人自行决定。2.调解。纠纷当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据一定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法律等规范),在纠纷主体之间沟通信息,摆事实明道理,促成纠纷主体相互谅解、妥协,从而达成最终解决纠纷的合意。3.仲裁。将纠纷提交
    2023-06-28
    37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法律纠纷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都包含以下这些法律纠纷:(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提起
    2023-06-28
    46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停工损失需要哪些证据
    一、建筑工程停工损失需要哪些证据建筑工程停工损失需要的证据如下:1.合同或协议:证明与业主或其代表之间存在施工合同或协议关系,包括施工范围、期限、价格等详细条款。2.停工通知或决定:业主或其代表发出的停工通知或决定,以及与承包商之间的书面沟通记录,例如停工原因、开始和结束日期等。3.损失清单:详细记录因停工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人员、材料、设备、运输、现场维护等费用。4.财务记录:证明因停工造成的财务损失,例如工资单、发票、收据等。5.照片和视频:记录停工现场的照片和视频,以证明实际遭受的损失情况。6.专家意见: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例如工程师或会计师,以评估损失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其他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其他证据来支持停工损失的主张,例如市场研究、政府文件等。二、建筑工程停工损失赔偿哪些1.机械设备闲置费:对于因停工而闲置的机械设备,可以计算其闲置费用作为
    2023-12-14
    378人看过
  • 雄XX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纠纷
    原告(反诉被告)雄XX诉被告海南XX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反诉原告)海南XX基础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海南文风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建筑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反诉被告)雄XX委托代理人李武平,被告海南XX地基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反诉原告)海南XX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第三人海南文风教育实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雄XX诉称,两被告将第三人发包的中央美术学院海南教学基地二号和三号楼的基础工程施工粉喷桩加固工程分包给原告。为此双方于2003年2月22日签订了《粉喷桩复合地基施工合同》,就该工程的数量、承包方式、单价和支付工程款的条件、时间及数额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积极履行义务,依据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施工,于同年4月20日竣工,完成了二号楼816根三号楼377根,共计1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规定的?
    1、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管辖权的规定是,一般由被告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但是,建设工程欠款纠纷属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规定为约定优先,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2、若是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4-28
    36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纠纷需要请律师吗(建筑工程纠纷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建筑工程纠纷需要准备的证据: 1、施工合同文件,含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 2、完成工程的量结算; 3、完成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4、索赔证明文件资料; 5、工程款往来明细; 6、施工过程工作联系单等。 《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 建筑劳务合同纠纷要哪些证据(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2
      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那么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
    • 有关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具体的哪些证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证据种类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 建筑工程索赔有哪些证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2
      提出工程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 2、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 建筑工程有哪些常见的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2-01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所谓工程勘察,是指为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营及综合治理等,对地形、地质及水文等要素进行测绘、勘探、测试以及综合评定,并提供可行性评价与建设所需的勘察成果资料,以及进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处理、监测的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案件较为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