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绝支付价款
买受人有权依同时履行的抗辩,在出卖人完全转移权利之前拒绝支付价款。
2、主张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未为权利转移行为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为无负担的所有权转移。如果所有权转移义务的履行为出卖人主观不能,买受人不能证明的,可要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或者免付价款;买受人不能证明的,只有在出卖人迟延履行时,才可解除合同。出卖人已为部分履行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为权利转移或者负担的除去。出卖人主观的部分履行不能时,买受人有权按比例减少价款、要求部分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当部分不履行对买受人无益时,买受人可返还标的物,而要求免付价款或者全部的损害赔偿,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3、主张违约金
双方当事人有关于权利瑕疵和违约金约定时,买受人有权主张违约金,出卖人应依其约定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但在当事人没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法律也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情形下,买受人不能主张违约金。
4、主张损害赔偿
买受人因标的物的权利瑕疵而受损害时,有权主张损害赔偿,要求出卖人赔偿其所受损害,买受人解除合同和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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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可以采取的救济措施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2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 2、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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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两卖,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应对第三人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6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如果开发商一房两卖,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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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第三人对这个标的物主张权利了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2《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五十一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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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3具体地说,在下列情况下,贷款人对违约人可以采取这种措施: (1)借款人由于继续收购销售小、储存大和边处理、边积压商品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2)借款人对质次价高、残损变质商品不积极处理,从而导致贷款本息不能及时偿还的; (3)借款人擅自动用自有资金向外单位投资的; (4)借款人挪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或用于财政性开支或者用于弥补企业亏损,或者用于职工福利的; (5)借款人使用贷款进行非法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