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区分没收财产和罚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1:20:17 446 人看过

在适用对象上,没收财产适用于犯罪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在内容上,没收财产是剥夺罪犯现实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罚金是剥夺罪犯一定数额的金钱,可以是现实所有,也可以是未来所得。在执行上,没收财产一次性执行,不可减免;罚金可以分期缴纳,缴纳确有困难的,可减免。

一、罚款支付的情况有哪些

罚款支付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限期缴纳一次,主要适用于罚款金额少或者金额多但缴纳不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将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一次罚款;

2、限期分期付款主要适用于罚款金额较大、罪犯无法一次性付款的情况。限期分期付款使罚款支付时间有一定的扩展空间,金额支付可转化为零,有利于罚款的实施;

3、强制支付。判决缴纳罚款,指定期限届满,罪犯有能力缴纳,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二、刑事处罚罚金现在如果不交会怎么样

1、罚金不缴纳,法院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强制执行。2、罪犯投入监狱服刑后,不缴纳罚金的会影响减刑。罚金,其罚金的数额由犯罪情节决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可借债缴纳,数额较大的,还可分期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的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追缴,如果被判罚金,在遭遇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或者免缴。没收财产、罚金,都是刑法,非须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执行。

三、罚金刑的积极功能有什么

罚金刑的积极功能有:

1、一般预防犯罪或者特殊预防,无论是已经犯罪还是未经犯罪,都可以发挥罚金刑的剥夺功能;

2、罚金刑不使犯罪人失去自由的独特功能,正好可以弥补短期剥夺自由刑的不足;

3、罚款是通过剥夺一定数额的金钱来威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不稳定分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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