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股东权益是否构成犯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0 22:06:08 395 人看过

一、侵害股东权益是否构成犯罪?

1、侵害股东权益不一定构成犯罪。

损害股东利益是否涉嫌刑事犯罪是要根据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权利被侵害的救济

(1)直接诉讼。在这种诉讼中,原告为股东,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派生诉讼。派生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时本应由公司来起诉,但由于各种利益关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诉,这时股东(特别是小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种情况下,股东可以自己提起诉讼,这时原告是股东(正常情况下原告应是公司)。

二、股东侵权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股东侵权纠纷的主要类型包括知情权受到侵害,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请求权受到侵害等。

1、公司知情权侵害

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帐薄与记录查阅权,提请审计确认公司财务状况权,公司经营状况质询权等遭受侵害的纠纷。

2、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请求权侵害

鉴于我国目前公司比较普遍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现状,此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受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掌控的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对中小股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请求权的侵害。

3、股东共益权受到侵害

这是最广泛的一种公司股东权益侵权纠纷。包括大股东或公司高管关联交易、个别股东抽逃资金或挪用公司资金、侵占公司财物、公司董事或高管怠于或不当履行职责、少数股东非法干预或不作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等非法侵害公司权益,并间接侵害其他股东共同利益的侵权纠纷。分全部股东共益权和部分股东共益权。

有闲余资金的公民、或者是单位,可能会选择成为特定单位的股东。股东一般都享有分红、知情权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实施可能会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否则侵权行为人一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严重,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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