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6:50:50 114 人看过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特殊形态。

中止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中止犯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特殊形态。中止犯既可能存在于犯罪预备阶段,也可能存在于犯罪实施阶段。

一、区分:主要是以实行行为人是否着手实行犯罪和主观方面的意思表示。

1、客观方面:是否着手实行基本犯罪构成。开始实施了侵害了具有刑法伐则保护的某一法益的行为,且这一法益受侵害具有“紧迫危险性”。

2、主观方面:

(1)犯罪预备,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未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放弃的。

(2)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实行行为人主观原因放弃的。

(3)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实行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了,可是不能达到目的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扩展资料:

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处罚:

1、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是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

在对犯罪预备处罚的时候,应当对犯罪预备的程度和性质等有关情节进行全面分析,以决定对预备犯是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

所谓犯罪预备的程度,是指犯罪制造条件的充足程度。所谓犯罪预备的性质,是指为犯罪制造条件的方式。

对于犯罪预备应当按照量刑的一般原则,综合全部案情予以裁量。

2、刑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

在犯罪未遂情况下,如果综合全部案情看,其法益侵害性并不比既遂轻,未遂情节在全部情节中居于无足轻重的地位,不影响或基本不影响案件的危害程度时,就可以决定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当然,即使不对未遂犯从轻、减轻处罚,也应在判决书中引用刑法总则第23条关于未遂的条文。

3、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就是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在对犯罪中止处罚的时候,根据犯罪中止是否造成损害,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一是没有造成损害的,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5: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犯罪未完成形态包括已遂和未遂吗
    犯罪未完成形态不包括既遂。犯罪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其中完成形态就是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未完成形态有哪些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案例】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晋江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被害人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被害人蒋某的胸部,后让蒋某离开现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着手实施第一次抢
    2023-08-01
    459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怎样确定犯罪中止形态?
    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情况区别对待: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
    2023-04-28
    350人看过
  • 自动停止犯罪的犯罪中止形态的特征
    (一)时空性,即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二)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当然这里的自动性可以包括: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的防止结果的发生。(三)彻底性中止犯罪必须是彻底的而不是暂时的,即犯罪分子决心今后不再继续进行已经中止的犯罪活动,等待以后再继续进行,这只是犯罪的暂时中断,而不是犯罪中止。一、诬告陷害罪的犯罪中止的认定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
    2023-03-07
    395人看过
  • 犯罪未遂是什么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也是属于犯罪形态中的一种,因为一些原因而导致犯罪嫌疑人中断犯罪或者犯罪失败。相比之下,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是要比犯罪既遂轻的。但在处罚之前,必须要先对犯罪未遂作出认定。(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
    2023-02-19
    110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有无未完成形态
    间接故意不存在犯罪的停止形态,原因如下:1、从主观方面来看,间接故意犯罪行为没有确定的犯罪意图,与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的主观特征不符,“放任”心理谈不上对完成特定犯罪的追求,更谈不上其追求是否实现,而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着犯罪意志和心理追求。2、从客观方面来说,行为人所预见的危害结果发生与否都符合其放任心理,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只有发生了实际的危害结果才予以定罪,否则谈不上定罪,当然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故对其来说,也只是是否成立犯罪问题。
    2023-06-03
    378人看过
  • 犯罪形态:既遂与未遂、中止的界定
    犯罪未遂与既遂、中止的区别是:1、概念不同。犯罪既遂:指犯罪分子对某一特定犯罪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已经完成的行为;犯罪未遂:犯罪已经开始实施,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对于未遂犯,可以比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是犯罪中止。不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责任不同。犯罪既遂一般要追究刑事责任;犯罪中止一般免除刑事处罚;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3、阶段不同。犯罪既遂已完成犯罪阶段;犯罪暂停尚未形成后果;犯罪未遂是由于特殊原因未能达到预期后果。未遂中止与犯罪既遂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既遂中止的区别: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因为客观原因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中止是犯罪嫌疑人主动停止犯罪行为。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2023-07-15
    272人看过
  • 浅析危险犯之犯罪中止形态
    自从危险犯这一理论于上世纪80年代末被引入我国刑罚研究领域以来,它就一直作为刑法的一个新课题,倍受刑法学者和法律工作者的关注和青睐。但对于危险犯这一概念,学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某些问题上分歧较大。在我国,危险犯作为犯罪形态一进入学者们的研究视野,便被贴上犯罪既遂的标签,学者们经过唇枪舌剑的争论,一致认为危险犯属于犯罪既遂形态。以至于各高校的刑法教科书几乎千篇一律的采用这一观点。但如果从刑罚理论角度并结合实例,我们可以看出危险犯就是既遂犯的论断有失偏颇,经过研讨,学者们认为它不仅存在既遂形态,而且存在其他的犯罪形态。危险犯概念的界定、法律适用以及危险犯的刑罚理论是否科学等一系列问题的研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危险犯的定罪量刑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不得不打破传统的思维定式,从正义和公正的理念出发,对危险犯进行重新审视。但本文着重对危险犯及其中止形态进行探讨。一、危险犯概念及特征我们要
    2023-06-11
    89人看过
  • 未完成犯罪的情形
    属于犯罪未遂的情形: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着手不是犯罪行为的起点,而是犯罪的实行行为的起点;2、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成功。犯罪未遂属于量刑辩护情形吗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属于量刑辩护的情形,辩护人可以依据实际案情,进行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处罚等辩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2023-07-07
    101人看过
  • 入户抢劫中的犯罪未完成状态
    一、案情介绍被告人楼某,17周岁,因生活无着而起意实施抢劫。楼某与一发廊女老板芮某相识,认为芮某有钱而欲对其实施抢劫。2004年1月15日,楼某携带菜刀来到芮某住处门前,并用手敲门,欲乘芮某开门之机进入室内实施抢劫。但是芮某没有直接开门,而是高声喝问是谁,楼某因胆怯而未敢应答,芮某在连问数声仍无人应答后即提高了警惕并打电话给朋友张某、王某求助。楼某在门外被闻讯赶来的张某、王某当场抓获后扭送公安机关,并对其欲入室抢劫一事供认不讳。二、问题对于本案的定性,存在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一般抢劫,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一般认为加重构成只有构成与否而没有犯罪的停止状态。而入户抢劫是属于地点加重的情节加重犯。本案中被告人根本未能入室即被抓获,其行为不能构成入户抢劫,而是一般抢劫;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定入户抢劫。入户抢劫属于情节加重犯,而最新的研究表明情节加重犯也是存在犯罪的停止状态的。不仅可能存在犯罪
    2023-08-16
    388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的要素
    1、应当具备及时性;2、全体共同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下去的并能产生犯罪结果的的行为,可以成立犯罪中止;3、必须具备有效性,必须自动停止犯罪行为,并且有效的防止和阻碍犯罪结果的发生。共同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一)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二)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三)中止的客观性;(四)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
    2023-07-04
    376人看过
  • 已经既遂的犯罪有中止形态吗
    没有,既遂后犯罪已经完成,事后补救不构成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犯罪未遂的基本判断标准有哪些犯罪未遂的判断标准有: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抢劫未遂是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抢劫未遂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对犯罪未遂的应该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
    2023-03-25
    365人看过
  • 犯罪形态之---犯罪未遂
    一.概念。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二.要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例如,《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当行为人开始实行上述暴力、胁迫劫取财物之行为时,就认为已着手实行犯罪。再如,《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是杀人罪,当行为人开始实施故意杀人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之行为时,就是已着手实行杀人罪。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实现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例如,张三在李四茶杯中投下毒药杀李四(已着手实行杀人),李四喝下有毒茶水后并未中毒死亡(没有既遂);再如王五越狱脱逃,未能逃脱该监狱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即被抓获。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既遂区别的标志。倘
    2023-04-22
    332人看过
  •  终止犯罪与未完成犯罪的区别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刑法中两种不同的犯罪形态。它们在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刑事责任上存在差异。中止可以在犯罪既遂前任一过程发生,而未遂则仅在犯罪实行终了之后。中止是由行为人自己主动放弃犯罪,而未遂则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能完成。在刑事责任上,中止应当免除或减轻处罚,而未遂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在时间、原因以及刑事责任上存在差异。首先,它们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可以发生在犯罪既遂前的任一过程,而后者则仅在犯罪实行终了之后;其次,它们的原因不同,前者是行为人自己主动放弃犯罪,而后者则是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能完成;最后,它们的刑事责任不同,前者应当免除或减轻处罚,后者则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原因差异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两个在司法审判中经常出现的概念,虽然它们仅有一字之差,但它们在法律分析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2023-08-23
    91人看过
  • 既遂能成为犯罪的停止形态吗
    不是。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的某一罪(或说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比如,故意杀人罪,完整的意义上理解法律规定是“故意杀人且把人杀死”,因此如果某人持刀把一个人杀死了,从完整的意义上讲,某人的行为完全实现了法律规定的故意杀人罪的全部犯罪事实。这种情况出现故意杀人既遂。一、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时间条件;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二、结果犯概念是什么内容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
    2023-06-25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共同犯罪中止形态成立要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5
      建立共同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应当具备及时性,共同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和犯罪实施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已经结束的犯罪结果还没有发生之前。但一旦犯罪结果繁荣起来,无论其结果是由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还是由部分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造成的,共同犯罪已经立即遂,就不能存在犯罪中止。那是时间条件。二、所有共同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己的意愿,停止可以进行的、可以产生犯罪结果的行为,
    • 犯罪未完成未遂形态包括既遂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9
      犯罪未完成形态不包括既遂。犯罪形态,即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犯罪过程的不同阶段由于各种原因而停止下来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分为完成形态和未完成形态两种,其中完成形态就是犯罪既遂,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 犯罪未遂形态与犯罪预备形态中止形态既遂状态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
      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统称为犯罪的停止形态。犯罪既遂是指某种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某种危害后果已经发生、完全符合某个罪名的犯罪构成等(具体到每个罪名,其既遂标准是不一样的);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行为,之所以犯罪行为在这个阶段停止,是基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犯罪过程不能继续向前发展。如果是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那么构成犯罪中止;犯罪中止,不管是在预备阶段还是在
    • 发生犯罪形态中止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1
      犯罪形态中止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犯罪预备形态与犯罪中止有关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犯罪预备形态也有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