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法院如何处理房产执行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6-06 06:14:40 294 人看过

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的规定包括:双方共同出资时,以出资比例确定产权份额;无法确定出资比例时,视为等额享有;一方单独出资时,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未出资者不得到补偿;一方单独出资时,产权以双方名下登记,通常以贷款关系处理。执行机构的执行工作由执行行负责,执行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制作执行记录,并由在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执行机构。

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的规定如下:若双方共同出资,则一般以出资比例来确定产权份额。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视为等额享有。若其中一方单独出资,则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未出资者一般不得到任何补偿。如果一方单独出资,则产权以双方名下登记,通常以贷款关系处理。双方共同出资,产权以一方名义登记,通常以贷款关系处理。《民事诉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的执行工作由执行行。执行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制作执行记录,由在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执行机构。

离婚后如何强制执行?

离婚后如何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请求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一方有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变造债务债务凭证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请求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离婚后如有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离婚后,若另一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行为,则法院也难以支持其强制执行的请求。

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的规定因《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而有所不同。根据该条规定,若双方共同出资,则一般以出资比例来确定产权份额。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视为等额享有。若其中一方单独出资,则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未出资者一般不得到任何补偿。如果一方单独出资,则产权以双方名下登记,通常以贷款关系处理。双方共同出资,产权以一方名义登记,通常以贷款关系处理。根据《民事诉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机构的执行工作由执行行。执行人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应出示证件。执行完成后,应制作执行记录,由在场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人民法院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执行机构。若有一方存在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但若另一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上述行为,则法院也难以支持其强制执行的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协议离婚后执行问题:如何解决?
    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离婚后起诉执行该怎么办协议离婚后起诉执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协议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另一方不能凭着离婚协议直接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按照协议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协议履行;2、在胜诉后对方仍旧拒不履行的,可凭法院的生效文书申请强制执行。一、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如下:1、双方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2、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身份证明;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4、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初审;3、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4、30天离
    2023-07-15
    162人看过
  • 婚前购房,婚后离婚,如何处理房产共同还贷问题?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法律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怎么分配结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配方式:1.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的也是该方名字的,则属于该方个人婚前财产,不用分配;2.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就协商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
    2023-07-02
    176人看过
  •  腾退房屋执行问题:法院判决后如何解决?
    根据法院的判决,若被执行人拒绝腾退房屋,则他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根据法院的判决,若被执行人拒绝腾退房屋,则他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强 制 执 行 房 屋 , 如 何 通 知 被 执 行 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扣押、冻结存款、汇款;二是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汇款;三是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以所得的价款清偿债务。而针对本题中的“强制执行房屋”,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首先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
    2023-09-08
    300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一)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二)如果是登记离婚由于离婚协议书不是法院强制执行的对象,所以需要先起诉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确认。只有法院确认了协议的效力,才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是否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前提条件。一般来说,法院只能就夫妻共同债务执行共同财产,或对个人债务,执行共同财产中归属与其所有的部分,且如果执行过程中,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
    2023-07-18
    113人看过
  • 离婚协议执行中如何处理探视权问题
    违反离婚协议探视权会强制执行。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孩子的探视权怎么写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权需要写明探视的时间、探视的地点、探视的方式等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3-07-22
    270人看过
  • 如何在离婚协议中处理房产问题
    离婚协议中应这样对房产进行约定: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按照竞价的方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即价高者得;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离婚协议中探视权怎么约定和处理离婚协议中探视权约定的方式:由双方就探望时间、期限、地点等相关事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处理,一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023-07-06
    294人看过
  • 房屋质量问题法院如何处理
    一、房屋质量问题法院如何处理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引发的购销纠纷之审理程序,需遵循以下法律规定:请随时准备向当地的人民法院递交主张自身权益的起诉状,并须应被告方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在撰写起诉状时,需注意涵盖以下重要内容:首先,应明确记载原告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详细资料,包括该主体的关键词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属单位、现居住地,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等;其次,要详述被告人,即开发商的各类信息,包括其姓名、公司性质、工商登记注册资料、经营场所等相关细节;再次,除了提出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之外,还应详细陈述案件所依据的真实情况及其理由;最后,应提供足以支撑案情的各项证据材料,同时需注明各份证据的出处和相应的证人姓名以及其确切居址等信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
    2024-04-09
    373人看过
  • 如何在房屋确权后处理离婚产生的房屋问题?
    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夫妻在婚后举债所购房屋及房屋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毋庸置疑,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置房屋所欠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无过错责任的前提下,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对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宜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在房屋宜于物理分割时,可根据上述原则,对房屋直接进行实物分配,房屋上所欠债务也按实物分配的相应比例,在向女方作适当倾斜的基础上由男女双方分别负担。当然,随着男女社会地位的日益平等化,现在女方职业优越于男方、社会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超过男方的也比比皆是,故向女方作适当倾斜的做法也应综合考虑个案实
    2023-07-07
    90人看过
  • 法院执行判决后,如何应对欠款问题?
    欠钱判刑后仍然不还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对于此类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并且此时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欠钱四五年不还怎么办欠钱四五年不还可以起诉,法院可以对债权人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对于维持基本生活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会强行处置。注意:如果是夫妻一方欠债还不起,法院将会要求用另一方的财产来偿还。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1)借款协议或借据;(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7)债务人下落
    2023-07-13
    146人看过
  • 法院起诉后如何处理撤诉问题?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离婚起诉后撤诉的后果离婚起诉后撤诉的法律后果为:原告撤诉后,等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属于未诉状态。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如再次起诉,诉讼审理期限重新计算。撤诉后第二次起诉离婚的,仍然视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法院并没有判离,那么原告还可以再进行第三次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
    2023-07-16
    9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未解决,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房产没确权要先确权,再考虑分割问题。确定为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就不能进行分割。如果确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一般会将房子进行平均分配。如果其中还有一方或者双方父母进行适当的出资买房,那么还需要补偿一方或者双方父母这方面的费用。夫妻离婚房产有权公证吗夫妻离婚房产是不需要公证的,离婚后没有必要办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3-07-20
    401人看过
  • 最新法院执行问题如何投诉
    如果人民法院不在执行期限内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如何投诉和申请仲裁在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投诉有关部门是非常重要的。在上海,投诉企业有违背《劳动法》做法的地方很多,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各个区县局里都有劳动监察处可以进行投诉,同时,如果双方有争议,也有相应的仲裁庭进行裁决。关于劳动争议的仲裁,是专门有条令规定的。争议的当事人规定:企业与职工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企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依法成立的其它企业或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
    2023-07-04
    182人看过
  • 婚姻破裂,房产如何划分:探讨离婚后处理资产问题
    房子和房贷老婆离婚房子的分割标准:1、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按揭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分割;2、如果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按揭的,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对于房屋过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按揭房的房产证,会影响房产分割过户,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能力,当事人可以提前还清贷款,以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正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怎么分正在还房贷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前一方按揭购买,婚后共同偿还的,则该房产属于房产首付支付方所有,但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应当补偿对方。如果是婚后双方共同按揭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
    2023-07-12
    458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执行问题?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请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侵权人成为义务人要履行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可以执行的,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能否执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执行,但不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人身赔偿费用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
    2023-07-16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不执行法院会处理腾房问题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
      1.申请执行后,法院应当强制腾房。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3.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
    • 法院执行要求离婚的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院破产后受理和执行财产保全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
      受理破产申请后,意味着破产程序正式启动。而破产程序是概括的债务清偿程序,所有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均需通过破产程序而获得清偿。此外,破产程序还是终极的、最后的执行程序。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就必须遵循破产程序的对于全体债权人进行平等保护的原则。而对于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和执行程序是为保护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这与破产程序保护全体破产债权人公平受偿的原则相斥,因此,人民法院在接受破产申请后
    • 房产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如何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8
      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执行,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行为法院是否受理?如何处理离婚协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0
      《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