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后的农村土地,农民可以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13:10:15 87 人看过

1.这些用地审批将简化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令规模化粮食生产用地更简单、更容易。

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比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尤其是平原地区的规模种粮大户,经有关部门许可,更是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建设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此外,平原地区和粮食产区,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还可按每150亩左右粮田,配套占地2到3亩、存栏生猪500头左右的适度规模养殖场,鼓励种养结合,节能减排。

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多大?

南方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种植面积500亩、北方1000亩以内的,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3亩以内;超过上述种植面积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0亩。

这样用地不可以!

这项政策是为了方便生产,但以防有人借此“钻空子”谋私利,这些用法还是要提交审批:

①你说在地里搞生产,离家很远,要在地里建个房子住下,这个必须要申请建设用地审批才可以!

②只有为了粮食生产才可以建设仓库,但如果你建了仓库对外出租,或者搞个农机修理厂,这是不可以的!要申请建设用地审批!

③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

④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

2.建房审批日益严格

现在,在农村利用耕地建房的情况并不少见,事实上,这属于违规乱建的情况。而农村土地新政策上规定,接下来将会严格审批农村建房工作,对于违法占用耕地、超量多占等情况,都不予批准。要是没获得审批就在耕地上建房,相关部门是有权拆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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