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时如何运用量刑证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7 09:00:53 444 人看过

比如,自动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一直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在法庭上审判阶段翻供的,审查起诉阶段符合自首的条件,但是在审判中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对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一直持观望状态,但是迫于庭审的压力当庭达成民事赔偿等等。量刑证据不同于定罪证据,量刑信息的广泛性决定了量刑证据具有不稳定性,确定的量刑证据与可变的量刑证据区别的关键在于与犯罪事实关联的程度。通常情况下量刑证据都是确定的,但也存在变化的可能。

加强对可变的量刑证据的研究有两个目的:第一,提出量刑建议时,要对诸量刑证据中的可变量刑证据有所预判,确保量刑建议的弹性空间;第二,对于存在可变的量刑证据的案件,检察长可以授权公诉人基于庭审的情况,在一定幅度内变更量刑幅度,对于超出可变的量刑证据之外的其他证据情况的变化,公诉人应当建议延期审理,并向检察长报告。对量刑证据的收集、调取、分析、运用的目的,是为了通过量刑证据进行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加强量刑建议书的说理性。

一、相关知识

量刑证据是与定罪证据相对应的一类重要证据。它是指在行为成立犯罪的前提下,与犯罪行为或犯罪人有关的,体现行为社会危害性程度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程度,因而在量刑时从重、从轻或者免除刑罚时必须予以考虑的各种具体事实情况。量刑证据可以分为定罪量刑混合证据和纯粹的量刑证据:一是定罪量刑混合证据,证明的是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量刑事实,如行为人的年龄、犯罪时间、地点和环境、犯罪手段、犯罪数额等,它们既是定罪证据又是量刑证据,在实践中很难明确地将两者区分开来。二是纯粹的量刑证据,证明的是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的量刑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只有短信证据如何辩护?
    一、只有短信证据如何辩护?就算只有短信证据而能够足以关键证明案件的具体事实也是可以按照原有的程序进行辩护的,比如向法官提交相应的辩护词文书和证据的原件等,并向法官说明该证据的缘由即可,法官对此短信证据表示认可和相信的话就意味着辩护成功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所谓证据,是指依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定,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手机短信只要符合证据属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签名法》第四百六十四条第2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
    2023-06-17
    188人看过
  • 具体辩护人何时提交证据
    一、具体辩护人何时提交证据刑事证据提交时间一般开庭前五日前,辩护人也可以在开庭时向法庭提交证据。法律并没有规定刑事案件被告人及其委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的举证期限问题,一般尽量在开庭前提交。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一起开庭吗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一起开庭。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时,才审理刑事案件后,再组织审理附带民事诉讼。2、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三、刑事证据都包括哪些1、刑事证据都包括书证、物证、认证等。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
    2024-01-28
    460人看过
  • 在刑事辩护中如何应对控方证据
    刑诉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鉴于目前中国的国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岌岌可危的地位,就不奢谈什么材料了,只说意见吧。其实,由于受到诸多的限制,律师藉以取得辩护效果的途径基本就是结合庭审情况针对卷宗中证据材料的种种不足,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这三性上着手,削弱甚至消弭控方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三性中,客观性是比较难以突破的,一般常用于言辞证据中。比较常用方法的是逻辑学中的矛盾律,或者是排中律。所谓矛盾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所谓排中律是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我曾经办理的一个强奸案子中,受害人说自己被抱出房间之后开始呼救,证人说犯罪嫌疑人一抱受害人,受害人就似乎觉察出了危险,极力反抗并
    2023-04-22
    263人看过
  • 如何集中起来审判刑事辩护证据
    法官、检察官和侦查人员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各种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严重。严禁以威胁、诱惑、欺骗和其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必须保证所有与案件有关或了解案件的公民都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还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严禁非法收集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刑事辩护证据有哪些?以下属于刑事辩护证据:1、物证和书证;2、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通常也称为“口供”;5、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二条规定
    2023-08-18
    469人看过
  •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何获取证据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拥有调查取证权,该权利主要用于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过程中的证据调查包括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访问以及参与法庭调查,其中有效的行使调查请求权是律师证据调查的必要手段。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拥有调查取证权,该权利主要用于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律师调查所取得的证据材料,必须经过法庭调查核实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律师在刑事案件代理过程中的证据调查包括查阅卷宗材料、会见被告人、调查访问以及参与法庭调查,其中有效的行使调查请求权是律师证据调查的必要手段。 刑事辩护律师的取证责任:哪些途径可以收集证据?刑事辩护律师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角色,对于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保护作用。然而,在收集证据方面,辩护律师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辩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采用多种途
    2023-08-27
    337人看过
  • 进行量刑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进行量刑辩护词如何书写?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了解和熟悉全部案情分析,经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把一切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实和证据等方面的材料集中起来,使之系统化、条理化,最后写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说理透彻、条理清楚、层次分明,具有说服力的辩护词。这样的辩护词,有助于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是揭露犯罪社会危害性,阐明提起公诉、把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的理由。因此,双方发言往往针锋相对,各执一端。这样,就可以把问题和矛盾充分揭露出来,使人民法院听到正反两方面的情况和意见,做到“兼听则
    2023-06-03
    315人看过
  • 对于律师如何做量刑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量刑辩护,是根据刑法裁量的基础上进行的辩护。量刑,即刑罚裁量,指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并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基础上,根据其所犯罪行以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决定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什么样的刑罚,所判处的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一、辩护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33条和第34条,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种类有三种:(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自行辩护权与国家追诉权是同时产生的,任何公民一旦被追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就自动享有自行辩护权,进行上述辩护行为。自行辩护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
    2023-03-16
    396人看过
  • 刑事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怎么量刑处罚
    刑事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量刑处罚是,构成该罪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有两个量刑档次,情节越严重,量刑也会越重。刑事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怎么量刑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第三百零六条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
    2022-07-01
    193人看过
  • 如何对被告人进行辩护,证据不足怎么辩护
    如何对被告人进行辩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而是每个公民、每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从理论上来说,每个人都可能受到刑事指控,因此,每个人都需要并享有辩护权。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法律适用辩护指辩护律师对控方提出的事实认定不持异议,但就该事实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犯罪性质,定罪量刑等提出与公诉机关不同的抗辩意见。1、非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2、定罪量刑辩护。3、彼罪辩护,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提出被告人的行为并不符合公诉机关指控罪名的具体法律规定,但符合另一个刑事责任较轻的罪名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涉嫌一个刑责较轻的犯罪。针对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刑事辩护
    2023-04-27
    448人看过
  •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由于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特别低,甚至带给被告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以下是总结的特别应当慎做无罪辩护的几种情形。二、哪些情形可以做无罪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1、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2023-06-03
    172人看过
  • 根据规定无罪辩护如何辩?
    一、根据规定无罪辩护如何辩?无罪辩护的辩护方法具体如下:1、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点和疑点,然后摘抄或复印,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2、其次,认真查阅相关法律依据,找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看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备《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情形,“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
    2023-04-15
    166人看过
  • 辩护人如何构成伪造证据罪?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反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4、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辩护人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本罪的客体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
    2023-07-06
    185人看过
  •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毁灭证据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根据《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
    2023-08-01
    3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境外证据如何运用?
    一、刑事诉讼法境外证据如何运用?①对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经审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且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提供人或者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双边条约对材料的使用范围有明确限制的除外;材料来源不明或者其真实性无法确认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②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来自境外的证据材料的,该证据材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所在国中央外交主管机关或者其授权机关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二、律师域外调查取证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从本条来看,律师只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的情
    2023-06-03
    39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广西辩护意见何时提出,何时能作为辩护作为辩护证据,如何量刑处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08
      从2010年10月1日起广西《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包括诈骗、盗窃、抢劫、贩毒、强奸、职务侵占等十五种犯罪实行量刑规范化,在庭审时不仅要对是否构成犯罪的定性问题进行质证,还要对应处的刑期即定量问题进行质证,控辩双方都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和理由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具体刑事案件中,只有嫌犯或者律师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是否构成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提出辩
    • 辩护意见可否作为辩护证据,如何量刑处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从2010年10月1日起广西《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开始施行,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包括诈骗、盗窃、抢劫、贩毒、强奸、职务侵占等十五种犯罪实行量刑规范化,在庭审时不仅要对是否构成犯罪的定性问题进行质证,还要对应处的刑期即定量问题进行质证,控辩双方都要提出相应的证据和理由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具体刑事案件中,只有嫌犯或者律师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是否构成犯罪、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提出辩
    • 辩护证据有哪些种类如何收集辩护证据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4
      种类: 1、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或者罪轻的证据及材料。 2、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如何收集: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2、有关量刑轻重的事实方面有无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证据。
    • 量刑无罪辩护的时候,该怎么给证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6
      如果没有无罪辩护理据,量刑步骤为: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确定“量刑起点”,再根据有证据证明的其他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最后根据有证据证明的量刑情节确定“宣告刑”。 如果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因为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
    • 如何收集辩护证据辩护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2
      种类: 1、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没有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或者罪轻的证据及材料。 2、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证据材料。如何收集: 1、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2、有关量刑轻重的事实方面有无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