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对公司的连带责任。由于有限责任常常刺激公司,特别是一些小公司从事极端冒险行为,被人们滥用,人们开始反思。近年来,环境侵权?如漏油或放射性物质泄漏、生产危险品和致癌物等使公司面临巨大的赔偿责任。一旦公司的侵权责任超过其净资产,在股东财产有限责任制度下,侵权受害人就无法得到全额赔偿。同时,在公司破产清算中,合同债权人在签订合同时一般以担保的方式取得优先权,而侵权受害人只能作为一般债权人获得赔偿,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对此,国外学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侵权股东应按比例承担无限责任;另一种观点认为,控股股东应承担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侵权行为的责任问题已成为国外尤其是美国公司法学界关注的焦点。本文分析了股东财产有限责任的理论基础和面临的挑战,对股东无限责任的几种理论进行了评析,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侵权中股东责任制度的几点设想,股东财产有限责任的理论基础与挑战。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制度从两个方面促进投资:(1)有限责任制度可以降低信息成本和管理成本。有限责任制度可以使有钱但没有管理能力、没有管理信息的个人投资于他人公司。(2)有限责任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投资者的风险。在有限责任制度下,投资者可以预期其投资的风险。由于他只对其投资范围内的公司债务负责,公司因经营失败或侵权而产生的债务将不涉及投资者(股东)的其他财产,有限责任制度的理论基础受到了挑战:(1)信息成本理论。有限责任制度提高效率的结论是基于一个假设,即股东获取公司经营信息的成本很高。这个假设是有问题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对于母公司和其他大股东而言,经营信息是现成的,易于获取;当股东是另一家公司或机构的投资者时,即使不控制一家公司,机构投资者的信息成本也可能很低;占据公司小部分股份的私人股东有可能拥有较高的信息成本,但他们仍然可以直接从市场中介或互联网上获得风险分散的信息。有限责任制度并没有降低投资风险,而是将风险转移,即将股东的风险转移给他人。当公司侵权时,将风险转移给受害人是不合理的。对于控股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而言,如果侵权行为是可预见的,他们在风险控制方面比受害者处于更有利的地位。即使一个小股东只持有一家大型上市公司的一小部分股份,也比侵权行为的受害者更容易获得信息,他可以出售自己的股份。(3)有限责任造成的道德风险。在有限责任制度下,如果公司的风险承担行为成功,股东将从中获得全部利益。如果他们失败了,他们不必承担所有的损失,债权人可能会承担其中的一部分。人们担心,如果股东将其风险外部化,使这些风险超出其资本水平,那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就会存在一种道德风险;芬克斯&qotid=“分享p>第二,公司侵权股东无限责任制度的假设与评价(1)比例股东无限责任制度的构建与评价正是在股东有限责任面临诸多挑战的情况下进行的。耶鲁大学法学院赫尔曼教授和哈佛大学法学院柯×曼教授分别提出了公司侵权股东按比例无限责任制度的设想。他们认为股东的无限责任应该适用于所有公司。他们认为,应通过各国侵权法的改革,建立无限责任制度。有限责任制度仍然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适用于违约责任。在他们看来,这一理念与目前适用的合伙制和代理制原则没有区别,至少在股东是美国公民的情况下是这样。在这种制度下,诉讼成本可以得到控制,责任纠纷少而简单。此外,保险可以适用于股东责任,因此诉讼可以集中在少数保险公司,而不是太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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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股东的九大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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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连带责任哪四种,公司股东有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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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责任在公司法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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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有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有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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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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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清偿责任公司的股东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1.出资不到位。 《公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2.虚假出资。 《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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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公司对股东债务的连带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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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6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修改目的: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滥用股东权问题属于在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实践中,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恶意逃避债务或者掏空公司,不但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也给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修改目的: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滥用股东权问题属于在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实践中,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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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一、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1.公司债权人因公司股东存在滥用公司人格的失信行为导致公司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偿债义务,而以公司股东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审理时,应当根据下列具体情况确定股东责任: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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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责任公司可以承担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6公司作为具有法律拟制人格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公司股东,是指履行出资义务,享受股东权利的人。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一般情形在,对于公司的债务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一定的特殊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虚假出资、2.出资不到位、3.抽逃出资、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