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该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14:01:19 178 人看过

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处理如下: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异议的情形有什么

执行异议是在执行过程中针对两种情况提出

1、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提出。

即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指本案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在查封、冻结被执行人财产时,没有作出裁定,被执行人认为其行为违法,这种情况就是执行异议;

2、对执行标的有不同意见提出。

即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是指本案当事人以外的人。例如,人民法院执行员根据王某申请,查封、变卖李某家中一台电脑时,赵某得知后提出:这台电脑不是李某的,而是自己暂存在李某家的,并拿出相关证据,这种情况也是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法或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的,叫执行异议。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二)事由对标的有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司法实务中提出异议的情形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等。

(三)起诉期限提起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案外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四)范围仅限于对财产权的执行。

关于民事诉讼法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的解答如上所述,在进行民事诉讼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经常被提起,因为被执行标的物的权属经常会产生纠纷,有的当事人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提供相应的途径维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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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3日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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