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擅自处理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的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4:54:50 316 人看过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合伙企业经营中的处分不动产,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这是因为这类事项关系到企业经营发展和各合伙人的切身利益,不能由某一个或几个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否则就会损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或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但在合伙经营中,往往有些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意或无意忽视这些禁令,擅自决定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的事项,这种行为是对其他合伙人的侵权,其结果不是造成某些合伙人的利益被侵害,就是给合伙企业经营造成一些被动,有的甚至影响到合伙关系的维持。对此,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合伙人对本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对合伙人擅自从事应由全体合伙人决定事项的,其行为无效,并此行为给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他应承担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人相关文章
  • 退伙人是否应当赔偿因擅自退伙给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退伙人是否赔偿了因擅自退伙而造成的损失法庭审理后,发现李的退伙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的退伙条件,因此,决定李分摊企业债务,并赔偿因其退出而造成的损失4万元2003年2月,李与几个朋友投资了一家超市,李负责购买商品。合伙协议规定“合伙期限为三年”。由于经营不善,该超市遭受长期亏损,李彦宏试图退出。一天,李突然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并从他处理的收购款中收回了投资。李先生退出合伙关系后,超市因资金不足而无法购买商品,效率每况愈下,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其他合伙人要求李分担债务并赔偿因其退出而造成的损失,但被拒绝,因此他向当地法院起诉律师评论:本案成立是因为合伙人未经授权退出合伙企业,拒绝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中国《合伙法》第45条规定: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伙:(一)出现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理由;(II)在所有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退出;,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
    2023-05-07
    19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退伙法定事由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6、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合伙人退伙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答案:√解析:教材P64。7、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个人独资企业也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它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8、设立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必须有实际缴付的出资,但经大部分合伙人的同意,某些合伙也可以劳务出资。()答案:×解析:合伙企业
    2023-04-24
    337人看过
  • 合伙企业财产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合伙企业财产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具体表现为: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作为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财产份额后,经修改合伙协议即称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新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应通知其他合伙人。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依法退伙等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但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合伙人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
    2023-06-09
    170人看过
  • 应该怎样处理合伙人退伙的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人退伙的,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一、跟朋友合伙开店,中途撤资,要怎么分中途撤资,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退伙条款处理。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退伙。非要强行退伙不可的,撤资的合伙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合伙人的一切损失(含已经投资的损失和预期的收益)。对于中途撤资的,是不能要求分红的,可以要求企业退还自己的财产份额。二、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哪些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
    2023-06-28
    449人看过
  •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
    1、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一、合伙合同纠纷未清算返还投资款吗?合伙合同纠纷未清算一般情况下不返还投资款,主要就是需要结算完毕之后才能够返还投资款。合伙协议纠纷案件处理具体如下:正确地把握处理合伙协议纠纷的几个基本原则1、掌握合伙的最本质特征。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并要求合伙人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2、合伙协议不允许约定一部分人只享受利益,不承担风险。《合伙法》第
    2023-04-10
    337人看过
  • 哪些合伙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
    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合伙事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相关内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方式一、合伙人共同执行: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2、法人、其他组织的合伙人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合伙事务。二、委托执行:委托部分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
    2023-06-14
    461人看过
  • 个人合伙的合伙债务合伙人内部具体应该如何承担
    (1)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内应按照以下规则承担或者分担:A.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B.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C.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2)合伙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A.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的,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B.合伙人以其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C.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其家庭成员生活的:应当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承担;不足部分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承担。只提供技术性劳务,不提供资金、实物的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内则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技术性劳务折抵的出资比例承担;协议未规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合伙人实际的盈
    2023-06-15
    442人看过
  • 合伙人擅自为他人担保合伙企业要负责还款吗
    曹某是某**材料厂合伙人之一。前年,曹某以**材料厂名义为谭某向姚某借款15万元提供担保,并加盖了**材料厂公章。最近,姚某发现谭某因债务缠身出走,便要求**材料厂还清借款15万元及利息。**材料厂其他合伙人看到借条才知道曹某未与他们商量就以企业名义为他人担保。请问:不清楚合伙人为他人担保还要还款吗?律师解答:合伙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执行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
    2023-06-12
    475人看过
  • 合伙性质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这一点
    一、合伙性质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自然人,这一点区别于法人合伙,前者适用《民法典》而后者适用《合伙企业法》。关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了个人合伙时,需要留意以下相关条件。首要个人合伙的主体只能是公民(自然人),其次个人合伙一般应根据合伙合同发生。合伙人之间应就合伙的建立合伙的有关事项、合伙人退伙、合伙组织的解散、债务的承担等。合伙人一般应一起出资、一起经营、一起劳作、共享盈利、共担风险。二、合伙的相关注意事项1、合伙人出资理清合伙人的出资理清,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对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劳务出资。对于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在形式或数额相等,种类也可以不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综上所述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对于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相关的确认可以由全
    2023-06-17
    315人看过
  • 合伙人想要退伙的应当怎样处理
    合伙人要退股的,首先应该根据双方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处理。原则上可以将对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方所约定的盈利分配比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行分割。合伙人退伙的会计处理合伙人因为某种原因不愿继续参加合伙,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可以退伙。根据一般规定,合伙人退伙,发生如下的效力:1、退伙人与其他合伙人间结算,应以退伙时合伙财产的状况为准,合伙事务于退伙时尚未了结者,于了结后计算并分配其损益;2、退伙人的伙权,不问其出资的种类,一般以现金抵还:退伙人对于其退伙前合伙所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负相同的责任。根据退伙金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的关系,退伙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退伙金等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2)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退伙金大于退伙人资本帐余额,表示合伙企业有商誉存在。其会计处理方法分为:商誉入帐法和商誉不入帐法两种。3)退伙金小于退
    2023-08-01
    449人看过
  • 合伙人私自将合伙企业转租给他人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合伙人私自将合伙企业转租给他人怎么办合伙企业负责人不顾合伙人的反对,私自将合伙企业转租给了其他人。因此合伙人起诉他按协议赔偿20万元,是否还可以撤销他的租赁合同。律师解答:按合同约定处理。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023-06-15
    422人看过
  • 有哪些事项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七条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
    2023-06-15
    64人看过
  • 合伙人能否擅自将份额转让?
    合伙人擅自转让份额的转让行为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1、《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工商机关无法办理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的直接转让,齐精智律师提示只能办理转让方先退出合伙企业,受让方再增加到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2023-07-07
    160人看过
  • 合伙企业所有合伙人应一致同意的事项有哪些
    法律咨询:合伙企业的哪些事项应得到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律师的回答:(1)更改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主要经营场所的位置;(3)处置合伙企业的房地产;(4)转让或处置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产权;(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指定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六十条本章规定适用于有限合伙企业和他们的伙伴;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两至五十名合伙人组成;但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第62条除符合本法第18条的规定外,还应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合伙协议还应规定以下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和住所(2)执行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及违约处
    2023-05-07
    1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人
    词条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 更多>

    #合伙人
    相关咨询
    • 哪些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些关于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事务决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其中,需要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共同决定”、“一致同意”、“全体同意”的事项包括: 1.《合伙企业法》第 31条的规定: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
    • 合伙人擅自退伙是否合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6
      1.出资违约责任。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投资,是合伙法人的义务。如果合伙法人未按合伙协议的约定依期如数按约定的方式缴付出资,即构成出资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约定的违约金不足补偿实际经济损失的,由赔偿金补足。如合伙协议既未订明违约金数额或比例,又未订明赔偿金计算方法的,过错方应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2.擅自退伙的民事责任。合伙法人不符合合伙协议约定的条件而中途退出的,退
    • 擅自更变合伙人个体合法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
      不合法,建议带有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后再做详细解答。
    • 合伙人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吗, 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如何进行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18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话,退伙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退伙,在按照退伙时的生产经营和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结算后,应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对其财产进行处理和退还:第一,退伙时,经结算,企业的现实财产少于原始出资的,按现实财产折算的份额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持平的,将原始出资财产返还退伙人;企业经营有盈利的,要连同退伙人原始出资和应分得的收益一起返还退伙人,即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退还退伙人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哪些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5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