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20:36:06 355 人看过

办理条件

职工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在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为1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

提交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A4纸复印);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佛山市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伤残待遇收款申请。

6、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费用的发票的原件。

7、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补充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从受理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公时间

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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