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怎么确定销售收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4 15:12:54 156 人看过

【问题】

某房地产公司与客户在2009年12月10日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总额50万元。首付20万元,在2009年12月10日交付;按揭30万元,在2010年1月20日由银行发放。请问在2009年12月31日为截止时间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已达到销售85%的清算条件)时,清算收入金额是20万元,还是50万元?

【解答】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收入确认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公司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50万元确定收入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增值税清算后销售尾盘,单位成本费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以下简称《通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二)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以上4类可清算情形,通常是针对未实现全部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当已售项目清算结束后,尾盘实现销售时,销售收入会因受到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导致已销售部分的增值额与再销售部分的增值额产生差异,从而影响纳税人的实际税负,最终容易形成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后续管理的涉税风险。因此针对已售房屋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对尾盘销售
    2023-02-13
    398人看过
  • 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提供的清算资料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一、个人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是股权转让中必不可少的股价前置程序,交易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进行后续转让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则通过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
    2023-06-24
    438人看过
  • 销售废品收入有增值税吗
    销售废品收入有增值税。企业卖废品的销售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该按照企业生产同类产品交纳增值税。企业生产购进原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无论是销售废品还是下脚废料,都要按照企业所生产的同类应税产品适用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企业生产的产品适用税率为17%,而购进的原材料是13%,按照规定,企业卖废品必须按照17%的适用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可以自行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可以取得17%或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的差额进行纳税,相对税负较低;2、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只能够委托税务机关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在缴纳增值税时按照销售收入3%的简易税率计算纳税。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增值税一般
    2023-06-28
    125人看过
  • 销售自建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销售自建房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销售自建房是需要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土地增值税必须交纳。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国税函中关于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二、拆迁补偿房屋涉及哪些税款?1、营业税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
    2024-01-28
    173人看过
  • 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
    法律综合知识
    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2024-05-02
    362人看过
  • 海口地税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
    海口地税局根据相关通知的要求,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实行一级清算、审管分离并成立相应清算小组和办公室。据悉,该局在清算业务操作过程中,正在编制相关清算提纲,作为指导审核工作的重要文书,逐步完善每项审核内容的审核办法。在对房地产项目性质的内容进行审核时,重点审核是否有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确认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为单位进行清算,确认该项目是否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否享受财政部规定的加计20%扣除数优惠。
    2023-06-05
    377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土地使用税吗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否扣除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以下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琼地税函〔2007〕356号)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产项目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生的,均在管理费用列支按规定予以扣除。因此,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不管在房地
    2023-05-05
    294人看过
  •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什么资料
    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包括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开发项目全部竣工且完成销售的等;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有,土地增值税清算表、清算说明,以及项目竣工决算报表等。一、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条件如下: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什么资料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提供的资料有:1.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2.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3.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
    2022-08-20
    317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选择纳税筹划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选择纳税筹划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间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二、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多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加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地税函[2009]46号):根据地税发[2004]58号文件规定,结合土地增加税征管实际情况并报经省地税局批复同意,现对我市土地增加税预征率作如下调整:(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普通住宅,按2%的预征率预征土地增加税;(二)预计增加率大于100%且小于或等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5%;预计增加率大于20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征率为8%。(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暂不预征。三、安置房如何计
    2021-11-25
    48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清算对于清算后的尾盘发生销售如何申报
    【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尾房销售问题,由于主管税务机关对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那么对于清算后的尾盘发生销售如何申报?【解答】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尾房销售,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纳税人已清算项目继续销售的,应在销售的当月进行清算,不再先预征后重新启动土地增值税清算。这是因为,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
    2023-12-24
    288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征收标准是什么土地增值税如何计算
    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不仅征收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还征收转让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产,不征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有房地产所有者、土地使用者将房地产、土地使用权赠送给直系亲属或直接赡养义务者两种。房地产所有者、土地使用者通过中国国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特殊规定(1)以房地产投资联营为房地产投资联营者以土地价格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免征土地增值税。其中,投资共同经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建设的商社进行投资共同经营的暂时免税。(2)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房产转为自用或者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如果产权没有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23-08-18
    489人看过
  • 进货销售增值税怎么算
    一、商品房买卖增值税怎么算关于商品房买卖增值税的回答为1、个人所得税支付方:卖方。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或差额×20%免征情况: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2、契税支付方:买方。征收标准:①普通住宅、家庭的唯一住房,户型面积≤90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1%;90平方米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税率为房款的1.5%;户型面积144平方米,契税为房款的3%。②非普通住房、非家庭唯一住房、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契税为总房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大致有两种方法:1、以逾期天数为基础,约定一个固定的万分之几的比例来计算,在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计算中采用了这种计算方法;2、约定一个固定的百分比来计算违约金的数额。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
    2023-03-24
    56人看过
  • 合作建房土地增值税清算
    协作建房,是开发商在土地施行“招、拍、挂”之前拿地的重要途径之一。应用该方式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如今已根本契合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成绩的告诉》(财税〔2006〕187号)所规则的清算条件。由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不够细化,在清算实务中关于协作建房的断定仍存在一定成绩。本文举例对协作建房相关土地增值税清算成绩停止剖析。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署协作建房协议,共同开发A房地产项目,甲公司担任投入资金及全部开发活动,乙公司将其一切的土地运用权投入该项目,建成后乙公司分得30%的房产(包括住宅及商铺),甲公司分得其他房产。后经协商,乙公司将分得房产的住宅局部以2000元/平方米出售给甲公司,共分得价款1200万元,其他4000平方米商铺自用,并开具转让土地运用权的发
    2023-05-05
    358人看过
  • 废品销售收入是否含增值税?
    销售废品收入有增值税。企业卖废品的销售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应该按照企业生产同类产品交纳增值税。企业生产购进原材料按照有关规定抵扣了进项税额,无论是销售废品还是下脚废料,都要按照企业所生产的同类应税产品适用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企业生产的产品适用税率为17%,而购进的原材料是13%,按照规定,企业卖废品必须按照17%的适用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可以扣除吗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不能扣除。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
    2023-07-18
    3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增值土地增值税清算实行哪一种税率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3
      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可以预征土地增值税,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制定。
    • 增值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7
      销售额的确定一、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所有价格和价格以外的费用,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价格外的费用是指价格外征收的各种性质的费用,但不包括以下项目。(一)代理征收符合本方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基金或行政事业性费用。(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二,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 额发生的当天或
    • 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03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2、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3、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4、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 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5、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6、纳
    • 清算的土地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差异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2
      1、甲方计算法是指在同一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根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门面房屋、车库等房地产开发产品,分别采用房地产开发产品销售收入比例或房地产开发产品定额成本比例或其他合理方法,计算每个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增值额和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每个房地产开发产品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
    • 纳税人符合哪些条件的,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27
      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另外,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中也提到,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整理土地增值税清算表。(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