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8 01:32:13 440 人看过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规定有: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后财产纠纷管辖有什么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n(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n(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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