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引发居住权纠纷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04:46:09 167 人看过

当涉及到房产纠纷时,相关各方应尝试通过和解、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加以妥善处置。

首先,双方应以平等互惠为基础,在私底下进行友好和解,若此方案无法达成,则可考虑邀请第三方介入协调,寻求妥善解决之道;

其次,如果通过协商依然未能达成共识,则可依据房产纠纷的具体情况,将问题提交至指定机构进行公正仲裁,倘若仲裁仍然无法解决争端,那么最后的选择便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非供电公司产权引发纠纷怎么处理
    在处置房屋产权纠纷时,我们提供以下三个途径进行解决:首先是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其次是借助于公正无私的仲裁方式予以解决;最后则是通过严谨的司法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在可行的情况下,协商解决方案应当遵循平等互惠和自愿一致的原则。仲裁作为处理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常用方式,具有其独特的优势。然而,如果经过上述两种方式仍未能达成共识,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最终的解决方案。《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4-25
    423人看过
  • 房屋居住权引纠纷杀害养母
    因居住权纠纷杀害养母被判死缓去年4月27日,因居住权纠纷,茅兴国持刀杀害养母。日前,市二中院对这起发生在石门二路的血案做出一审判决,凶手茅兴国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调查,茅兴国的儿子曾因为石门二路的房子的居住权问题与养母发生矛盾。为此,养母曾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茅兴国的儿子、儿媳没有该房屋的居住权。后来,茅兴国听说儿子前妻打算向养母买下这间房子,茅兴国震怒之下,心生歹意,欲杀害养母和儿子前妻。去年4月27日上午10时半左右,茅兴国带着一把不锈钢单刃刀和一根棉绳来到石门二路养母家。一见到养母,茅兴国就朝着养母的胸腹部猛刺了数刀,之后茅兴国又用棉绳勒住了养母的脖子,最终导致养母窒息。当天下午2时许,儿子前妻来看望茅兴国的养母。守候多时的茅兴国当场拿刀刺向儿子前妻的腹部,并追着她砍。幸好现场其他人及时阻止了茅兴国进一步行凶。随后,茅兴国主动交出了凶器,并承
    2023-06-10
    58人看过
  • 居住权纠纷处理规定是什么
    居住权益冲突的规定了以下内容:根据签订的合法协议,居住者拥有占有的权利和使用的权限,这是基于对他人住所物品的使用利益而产生的一种财产权,以此来满足其日常生活所需。在此过程中,设立居住使用权的行为必须依据书面形式进行。同时在协议中,当事人双方可以就居住权是否为免费提供做出明确约定。当设立居住权时,应向相关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登记。只有在完成登记手续后,居住权才正式生效。此外,居住权不能被转让或继承。对于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否则该房屋不得用于租赁。当居住权期限到期或者居住权人去世时,居住权将自动失效。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立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果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则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关于居住权的相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
    2024-04-29
    96人看过
  • 黄昏恋会产生哪些法律问题
    导读:“黄昏恋”,能有效缓解留守老人的内心孤独,能是老年人安享晚年!“黄昏恋”有两种不同的结果:一种是“恋而婚”,另一种是恋不婚,但同居。两种结果,会产生不同的法律问题。四方区的一家老年公寓里,63岁的吕先生和62岁的金老太租住了一个夫妻间。入住登记时,公寓的工作人员发现有问题,两位老人并不是夫妻。“这种情况在我们院里还有两对,他们是黄昏恋的情侣,不愿或者无法结婚,就先这么同居着。”负责人宋院长说。吕先生中年丧妻,一直到退休后才遇到丧偶的金女士,两位老人经历相似、情投意合,相处一年后便决定结婚,相伴走完人生。但吕先生向子女说了再婚的想法后,却招来一致反对。原来,吕先生家庭较殷实,老人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子女每月还再添给他些生活费。与之相比,金女士家的日子就显得紧巴些,她的两个女儿已经失业,老人的退休金除了要供自己消费还要补贴给女儿。最让吕家担心的是吕先生名下有两套房子,老人一旦结婚
    2023-05-04
    478人看过
  • 没居住权的房子住不进去纠纷怎么处理
    在发现他人存在未经许可擅入他人住所的不当行为时,有权依据现行法规立刻提出诉讼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行为人如若违反相关条例非法闯入他人住所,严重影响到他人的生活安全及居住环境的宁静和谐,便构成了违法犯罪行为,应接受司法审判并承担相应的刑罚处罚,即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然而,根据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相关规定,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五年时间后,将不再对当事人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024-05-12
    476人看过
  • 公房户口而引起的居住权纠纷
    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是表兄弟二人,李某是知青回沪子女。1997年的时候,原告和奶奶吕某,共同居住在本市某二村的一套共有住房内。当时的承租人是奶奶,户口包括了原告和奶奶吕某。当时,由于考虑到外孙李某户口回上海的问题,吕某通过家庭会议,决定同意被告李某户口迁进这个房子中。几年后,李某独自在上海租房工作、生活。2006年的奶奶吕某去世,承租人变更为了原告张某。2008年,原告想把这公房的产权买下,产权人登记为自己一个人,而遭到被告的反对。被告提出要求作为房屋共有人,一起出资购买这套房屋。原告找到本律师后,本律师代理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请求是被告李某没有居住权。庭审中,被告辩称自己是公房的户籍人口,所以享有居住权,如果购买自己也有一半的产权。本律师提出的观点是,原告奶奶吕某当初是出于帮助外孙落户口的目的而让被告户口落户到系争房屋中。原告本人及奶奶吕某根本没有给被告居住该房屋的意思表示,并且被告
    2023-06-08
    341人看过
  • 因转诊引发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患者有权复印哪些病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的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自己的门诊、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门诊和
    2023-06-01
    285人看过
  •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变更引发的涉老纠纷
    一、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变更引发的涉老纠纷概述所谓公房是指其所有权归国家,实际使用人为个人,但却是由相对独立的实体进行管理(如各地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某些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公房进行管理),或部队、学校等国有单位所有并自行管理的房屋。其中,公房权利人包括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以下简称同住人)。根据上海现行的相关规定,公房承租人是同公房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的公民,承租人应当持有统一印制的《租用公房凭证》。公房同住人指公房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目前,上海仍有大量的公房,其承租人或同住人多为老年人,因此,公房承租权和老年人的居住生存利益息息相关,由此引发的纠纷在各类涉老纠纷中也占据了不小的比重。按照住房制度改革方案,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有居住房屋可以进
    2023-04-22
    188人看过
  • 大漠之恋商标产权纠纷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事宜一旦面临法律诉讼,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妥善处理:首先,自主协商。倘若双方能在侵权事件发生后进行和解,这不仅能够使得商标权人得以快速且有效地实现及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且还能使侵权方避免名誉受损。若双方均无意协商或协商未果,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次,调解。调解并非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必要步骤,当事人如有意愿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或调解后又反悔,皆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给予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商标侵权案件后,需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事实等环节,对侵权行为进行制止,同时依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及其情节严重程度,依法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
    2024-07-31
    154人看过
  • 金钱牵绊感情黄昏恋曲终人散
    为了避免金钱牵绊感情,已过不惑之年的张先生与同龄的赵女士再婚时,签订了财产“aa”制协议,最终,还是因为金钱闹的不欢而散,两年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判决原告赵女士与被告张先生离婚。2007年1月18日,经人介绍,同为53岁的张先生与赵女士喜结连理,共同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二春。考虑到再婚家庭常因金钱伤感情,为了避免同样的事情,2008年1月18日,在张先生的提议下,两人签订了详细的“aa制财产协议”,两人约定:两人婚前、婚后财产均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负担;其中一人如遇疾病,对方应全力救治、照顾,但所需费用由生病一方自理,在生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各自子女履行赡养、监护责任;两人每月各出资300元作为家庭生活开销。之后,两人一直按约履行。期间,有记帐习惯的张先生将生活中所花的每一笔费用都详细的记录下来,对此,赵女士感到很伤心。同年7月,赵女士到了退休年龄,但得到了单位
    2023-06-07
    336人看过
  • 居住权合同纠纷案如何处理
    1.如果被判断有责任承担赔款并且实际上无法支付全额款项,那么这种情形既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违规行为或者犯罪行径,故也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惩罚,即不会面临入狱服刑的严重后果。然而,倘若有财力支付或者部分支付能力而刻意拒绝履行审判裁定的义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进而承担入狱的刑事责任风险。2.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当民事判决未能得到履行时,法院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以处置。即使当事人拥有的唯一住所商品房,法庭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用以抵偿其所拖欠的赔偿金额。值得一提的是,若该处房地产估值过低,仅能满足基本的家庭居住需求,法院则往往会考虑放弃拍卖处理;反之,若评估价值过高,法院将综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拍卖,并在必要时提供更换小型住房或者支付5至8年租金作为过渡期,以确保当事人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
    2024-07-25
    86人看过
  • 财产纠纷中居住权如何处理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假设某裁决结果显示某人被确定为赔偿义务方,然而其却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完全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这在性质上不属于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因此民众无需担忧此类情况会引发刑事惩处,更不用对可能面对的牢狱之灾有所牵挂。然而,如果当事人明明知道自身具备偿付能力或者部分偿付能力,却依然拒绝对判决结果进行执行的话,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涉嫌构成相关犯罪,必须要承受入狱风波带来的威胁与影响。另外,若未有充分履行民事裁判的情况出现,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来实现对涉案房产的处理。即便这些房产是当事人赖以生存的唯一住所,只要经过法定程序的严格审批,法院仍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拍卖,以获取的资金款项用于支付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当房产面积过于狭小,仅能满足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时,法院将无法实施拍卖举措;而针对房屋规模较大的案例,在经过法官深入细致的权衡与分析之后,他们有权决定是否启动拍卖程序,
    2024-08-19
    356人看过
  • 婚外恋生下一子抚养费引发纠纷
    日前,山东省滨州市滨城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非婚生子女追索抚养费纠纷案,被告李某被判一次性支付其因婚外情所生子李某抚养费26200元,并承担亲子鉴定费及实际支出费用5000余元。李某(有妇之夫)与刘某系同村。1995年,李某雇用刘某在其门市部做营业员,两人逐渐产生恋情,并公开同居。2000年夏,因刘某的家人干涉,两人协议结束同居关系,李某补偿刘某青春损失费2万元。2001年春,刘某生下一男孩,即找李某协议孩子抚养费一事,李某以早已与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非其亲生为由,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因此发生纠纷。2003年春,所生孩子李某某由其母刘某代理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本案审理中,被告李某拒不承认李某某是其亲生子,法院根据刘某的申请,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了亲子鉴定,结论为李某某为李某的亲生子。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2023-06-11
    336人看过
  • 谈恋爱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一般可以认定为一方给予一方的赠与。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的财产赠与,一经交付即完成赠与,赠与人要求返还,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赠与的是车、房需要进行过户登记的,在没有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若已经过户登记,那就很难要回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4-04-15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老年人的黄昏恋再婚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1-31
      近几年来,老年人再婚在我国已逐渐增多。我们常常可以听到或看到一些孤独老人找到了合意的老伴,重新过上了舒心的家庭生活的事例。但是,老人再婚,在社会上还存在不少障碍,传统习俗对老年人再婚持否定态度,即很多现代的年青人,对自己年老的父亲或母亲再婚,感情上也转不过弯来。有的认为独身老人不愁吃不愁穿,为什么还要结婚呢?难道还那么迷恋性生活吗?人们往往忽略,老年人的再婚不仅是生理上的需要,也是心理上的需求。
    • 离婚后如何处理居住权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0-22
      离婚时,一方没有住宅是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法院判断有住宅的一方以居住权或所有权的形式帮助。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居住权,应履行义务的一方不按判决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清楚居住权的相关事宜,但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请求赔偿。
    • 企业并购引发的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20
      企业并购而承继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为:由并购后存续的企业或者新设立的企业来承担。企业的并购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并购方式,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 债务纠纷引发寻衅滋事怎么处理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07
      当有人寻衅滋事该怎么办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法律,如被定义为寻衅滋事的,那么涉嫌寻衅滋事罪,致轻微伤的,依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离婚居住权纠纷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01
      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如果是,法院对居住权做出了判决,应当履行义务一方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强制执行。如果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清楚居住权的相关事宜,但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