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怎样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2:35:57 116 人看过

1、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而社区矫正执行地如下:

(一)、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

(二)、罪犯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

(三)、罪犯的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应当根据有利于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一、缓期执行在哪处理

缓期执行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一般由犯罪分子所在的社区依法进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监外执行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条件是: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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