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的通用化也称商标退化,是指某一商标标识所具有的显著特征被减弱,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现象。
商标名称通用化丧失商标权案例
“PDA”电脑记事本《标准英汉—汉英计算机详解辞典》《英汉微机小百科辞典》《微软英汉双解计算机百科辞典》等公开出版物中,均将“PDA”解释为英文“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个人数据助理),“PDA”后来被撤销了商标权。
“优盘”电脑存储器。深圳朗科公司于1999年注册了“优盘”商标,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商标注册号1509704。北京华旗资讯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爱国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就该商标提出商标争议。2004年10月,商评委作出《关于撤销第1509704号“优盘”商标争议裁定书》。
此外还有大家都比较熟悉的“Thermos(热水瓶)”真空绝缘瓶、“FREON(氟利昂)”制冷剂等。
包含注册商标名称的是否侵权
侵权。把他人的注册商标当知作自己的商品名称使用,在商标法里是禁止的。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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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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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名称的通用化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商标名称的通用化也称商标退化,是指某一商标标识所具有的显著特征被减弱,逐渐演变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称的现象。 商标名称通用化丧失商标权案例 “PDA”电脑记事本《标准英汉—汉英计算机详解辞典》《英汉微机小百科辞典》《微软英汉双解计算机百科辞典》等公开出版物中,均将“PDA”解释为英文“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个人数据助理),“PDA”后来被撤销了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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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名称通用化怎么判断?江西在线咨询 2021-09-29第一,要看这个商标名称本身含义是否是对这类商品的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的直接叙述。 第二,要看商标权人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将该商标作为了商品名称使用,客观上是否淡化了该名称作为一个商标的显著性特征。 第三,同行和消费者是否已经普遍将该商标名称作为一种商品通用名称加以使用。 如果具备上述三点,那么该商标就丧失了商标的显著性,变为通用名称,其后果是企业丧失经营多年商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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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品牌名称和通用名称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22该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被告是否构成上。一审宣判后,记者采访了负责审理该案的合议庭的一位法官。合议庭法官认为,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受诉法院应以诉讼时商标的法律状态为准,不应对注册商标是否属于注册不当进行审查。本案中,原告依法享有的“乳珍及图”注册商标权,不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受理针对原告注册商标的撤销不当申请而受影响。同时,虽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1994)商评字第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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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通用名称的特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用途、重量、图形。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商品的通用名称,一般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功能、重量,不具有不正当竞争的意图、型号,地名。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印机。但是,仅是为了描述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不构成商标侵权、型号,上述词汇作为商标注册后、图形,商品的质量,或者含有地名,不具有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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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注册商标的通用名称能否获得知名商品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5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是指不为相关商品所通用,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并通过在商品上的使用,使消费者能够将该商品与其他经营者的同类商品相区别的商品名称,但已经注册为商标就不再具有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属性,而具有了注册商标权的专有性。特有名称又相对于商品的通用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不能获得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独占使用权:判断通用名称时,不仅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以及专业工具书、辞典中已经列入的商品名称,应当认定为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