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是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14 01:17:43 261 人看过

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才可以由担保人来进行承担责任,债务人有能力履行但不履行的,担保人可以行使抗辩权。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在2至5年。

一、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才由担保人担责,而连带担保是指,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请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担责。担保方式还可分为违约金、质保金等类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期一般是2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是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是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和屋内防渗漏工程是5年。

三、建筑工程可以约定仲裁吗

建筑工程可以约定仲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可以在建筑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工程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n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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