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应当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1 13:33:46 361 人看过

一、针对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应当如何处理

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向城管所在单位申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害受害人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二、针对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纠纷诉讼多长时间

强拆诉讼时间是六个月,自被拆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强拆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被拆迁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针对无正当理由城管强拆房子应该怎么起诉

非法强制拆迁应该起诉流程如下:

1.确定非法强制拆迁的行为机关;

2.收集非法强制拆迁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等证据;

3.准备起诉状,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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