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盗窃抽奖券,如果数额达到立案金额的话,是可以构成盗窃罪的。具体而言,盗窃抽奖券的行为满足了以下关于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1、盗窃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盗窃抽奖券,是想要将抽奖券占为己有,即使还没承兑,但是其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已经达到。是否承兑或是否中奖,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2、盗窃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行为人采用了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抽奖券非法占有,行为方法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等。
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数额较大”是指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多次盗窃”是指两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只要达到以上标准,便达到了构成犯罪的标准。而抽奖券价值的认定,要根据其所附着的商品的价值等具体确定。
4、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一般情况下,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盗窃罪。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中是否包含抽奖券未承兑?
365人看过
-
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单位是否构成盗窃罪
350人看过
-
盗窃黄金首饰构成盗窃罪吗?
412人看过
-
婚内盗窃罪,婚内盗窃构成盗窃罪吗,婚内盗窃怎么处理
469人看过
-
入户盗窃但因未得财构成盗窃未遂吗
348人看过
-
盗窃信用卡构不构成盗窃罪
344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未承兑有过失未承兑抽奖能构成盗窃罪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盗窃抽奖券构成盗窃罪。因为抽奖券属于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范畴。未实际承兑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安全抽奖券犯盗窃罪行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3盗窃抽奖券构成盗窃罪。因为抽奖券属于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范畴。未实际承兑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盗窃或者伪造抽奖券可以追诉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1-10-01其实,偷抽签券,金额达到立案金额可以构成盗窃罪。具体来说,盗窃抽签券的行为满足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1、盗窃行为者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行为者盗窃抽签券,即使没有承兑抽签券,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也达到了。是否承兑,是否中奖,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素。2、盗窃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行为人采用了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抽奖券非法占有,行为方法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
-
可以证明没有占有抽奖券的盗窃罪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7盗窃抽奖券构成盗窃罪。因为抽奖券属于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范畴。未实际承兑并不影响盗窃罪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单位可以构成盗窃罪吗单位是否构成盗窃罪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2根据我国《刑法》264条和第265条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都没有关于单位盗窃的规定,因而单位不能成盗窃罪的主体。单位盗窃,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按一般自然人盗窃罪处理。